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013303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9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奖惩处罚条例.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奖惩处罚条例一、总则:1、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社员日常行为准则、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确立合适的作息制度,建立健全高质高效的工作团队,充分激励激发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提高劳动生产性和工作效率,以制度化、合理化、有效化的制度来保障公司各项规章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2、执行说明重奖轻罚为执行基本,悔过自新为轻判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实施方式。宣导并教育全体社员共同参与共同遵循,全面维护制度的实施与执行。3、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在职社员的功过情况适用于奖惩条例时,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执行。暂不设特殊豁免范围、暂不设功过相抵基准。4、惩罚规定执行原则参照:(1)奖罚分明原则:公平公正奖惩

2、分明为执行原则,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的制度,力求奖罚分明。对有功者的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经济或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者的处罚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即不以经济处罚为目的);(2)举证认定原则:对相关内容事实经过的举证,所有奖励与惩罚均需真实有效的书面举证。主张部署或主张者举证必要。对有功劳或过失行为视情节轻重,在给予奖励或处罚等行政处理的工作当中务必弄清事实并取得有效证据,按规定程序申报。关联奖惩实施最终经公司高层认定后有效;(3)明确告知原则:对于有功劳于公司者的奖励根据情况以公告方式发布以资鼓励。实施惩罚时应明确告知系对违纪违规行为、个人过失行为的处罚或对

3、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惩罚处理当中若造成损失巨大的、情节严重的、当事者态度恶劣的等情况,可上报总经理从重处罚。所有奖惩处罚的实施均以奖惩处罚表表格表单的形式,口头告知或书面通知受罚者,严重者予以公告;(4)功过相抵原则:(暂不设置);(5)奖罚限定原则: 适用于奖励时,若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若是经常性奖励则奖金每次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为500元; 适用于处罚时,若给予一次性处罚,罚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封顶。若给予经常性处罚则罚金每次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为500元。假如执行处罚总金额超过其工资总额的20%的,处罚金额则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按照

4、分期逐月扣除并保证罚金每月不超过其工资的20%比率。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数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于扣缴工资额不超过20%的内容若严重违纪被开除并处索赔者不在此例,将施行一次性扣缴后开除); 奖惩规定中所出现的累计系以一年期为限,即一年当中的累计次数。凡奖惩内容跨年度即清零处理,但公司将备案最少两年时间以待查阅。5、权责部署与执行管理单位(1)本公司“管理部”为权责执行部署。公司授权“管理部”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2)管理部人事总务部门负责本规定条例的制定、修改、发布及废止等工作;(3)总经理负责本规定条例的核准签署。6、特殊情况及规定外情形本规定经总经理签准后发布实施,

5、原同名规定同时废止。若有文件与本规定冲突的,原则上依本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及规定以外内容则由公司总经理特别签准承认后实施。二、奖励与惩罚类别及基准适用细则:1、奖励类别及基准适用(1)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五级:自低向高分为表扬(通报)、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等五个级别种类(注:晋级分为升职或调薪两项执行,依个人能力及工作需要判定);(2)记“表扬”一次,权责部署发文全厂通报表扬(必要时颁发经总经理亲笔签名的关联证书)。累计三次(含)“表扬”者计“小功”一次;(3)记“嘉奖”一次,奖励100元。累计三次(含)“嘉奖”者给予“记小功”一次;(4)记“记小功”一次;奖励300元。累计三次(含

6、)“记小功”者给予“记大功”一次;(5)记“记大功”一次;奖励500元。累计三次(含)“记大功”者给予“晋级”(或调薪);(6)给予“晋级”(或调薪)者,根据能力及工作需要评定升职或给予上调薪资待遇;(7)规定中凡涉及有“对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在按照相关规定奖励以外公司或有以其它方式给予特别嘉奖的可能!2、惩罚类别及基准适用(1)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处理分为下列五级:过失情节依轻重程度自轻至重分别为:批评(通报)、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降职降级或开除,根据情况给予工资结算开除、无偿开除、向责任者索赔开除等。过失性辞退解雇相同);(2)记“批评”一次,发布

7、公告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含)“批评”者给予“警告”一次;(3)记“警告”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含)“警告”者给予“记小过”一次;(4)记“记小过”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含)“记小过”者给予“记大过”一次;(5)记“记大过”一次,罚款300元。累计三次(含)“记大过”者给予“开除”处理;(6)记“开除”者,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罚款500元或者扣除工资全额的20%。开除厂籍处理(情节特别重大的给予无偿开除或依国家法规向当事者索赔等处置);(7)规定中凡涉及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无论情节轻重与否,在处罚的过程当中公司保有按国家法律法规起诉索赔的权力!三、奖惩处罚规定条例之奖励:1、表

8、扬。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表扬”一次,并通报全厂(必要时颁发经总经理亲笔签名的证书)。1.1 文明礼貌,树立新风,品行端正堪称表率者;1.2 拾金不昧,道德高尚,不贪图小利者;1.3 正气凛然,刚直不阿,勇于批评不良风气者;1.4 勤奋刻苦,好学上进,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者;1.5 淳朴善良,乐于助人,经常善意帮助他人者;1.6 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追求物质享受者;1.7 乐观向上,知难而进,精神面貌引领向上者;1.8 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同事间处理关系融洽者。2、嘉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嘉奖”一次,奖励100元。2.1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业务熟练公认优秀,堪称全体社员之楷模者;

9、2.2 克尽职守工作负责在完成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日常产值在本部署一直名列前茅者;2.3 具备敬业精神工作服从与协调能力出色引领团队业绩突出者;2.4 擅于废料利用注重材料节约节能降耗经实施验证能持续改善节约成本效果显著者;2.5 常在机械设备突发故障维修或工程抢修的同时使生产不予中断者;2.6 所属部门增进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且其他各部署效仿者;2.7 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业操守从不间断从而产生引领效应成绩突显者;2.8 提出合理化可操作性强的意见或建议被采用并经实施有效者;2.9 对公司促进发展献计献策有显著贡献且具有事实证明有效经公司认可者;2.10 其它方面优秀情形高层认定应予以“嘉

10、奖”奖励者。3、记小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记小功”一次,奖励300元。3.1 建议改进生产操作方法或管理模式等经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3.2 研究改进生产设备使之效率大幅提高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3.3 关联业务有效拓展或明显改善具有显著成效经高层认可者;3.4 参与协助突发事故救援、共同消灭意外灾情为公司挽回或减免较大经济损失者;3.5 勇于检举他人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为公司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3.6 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上报并控制局面从而有效抑制事态扩大者;3.7 能与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以减免损害公司利益功劳显著者;3.8 遇到职责以外事故及时主动上报并合理处置抑制

11、消灭灾害使公司避免较大经济损失者;3.9 伸张正义,为树立企业正气维护公司形象及声誉,而自己身心受到较大伤害经评定认可者;3.10 其它方面优秀情形高层认定应予以“记小功”奖励者。4、记大功。经认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次奖励500元。4.1 工作当中对各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有较多发明或较大改进经证实卓有成效者;4.2 负责业务有重大革新或开拓,提出并实施系统的变革方案,实施后确能产生大的效益者;4.3 办理公司关联业务能力超常成绩优异对公司有特殊功绩者;4.4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不避危难奋不顾身,冒险抢救从而避免公司具大经济损失者;4.5 维护公司利益或公共财产,保护社员安全,避

12、免重大的公司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确有功绩者;4.6 适时消灭意外事故或重大灾患变故,使公司人员及财产免遭严重损害经高层认可者;4.7 克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恶劣环境下临危坚守重要工作岗位,或遭遇突发意外事件或灾患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坚守岗位从而减免公司重大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者;4.8 对有严重危害公司权益情形能事先揭发或有效制止,或勇于制止违规违纪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见义勇为与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4.9 经常临危受命执行临时紧急任务并能依期完成特殊工作经高层管理认可者;4.10 其它方面优秀情形高层认定应予以“记大功”奖励者。5、晋升。经认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晋升”或给予调

13、薪。5.1 对本公司全面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及制定合理的、有效的、以及系统的经营管理规划方案,经高层认定并付诸实施成效显著者;5.2 提出重要的意见或建议经审核并付诸实施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带来实际效益者;5.3 在生产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当中对公司有较高的实际收益成绩显著者;5.4 为公司产品销售产值增长做出积极有效的贡献能显著的大幅提高收益者;5.5 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或提出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实施确具有长期有效的实用价值,能持续节约资金或提高工作效率者;5.6 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换回经济损失资金达伍万元以上或年累计拾万元以上经核查确有

14、其实者;5.7 常期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生产任务、提高效率和产值、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经高层认可的;5.8 在意外事故当中对保护公司财产立有奇功使公司利益免受经济损失拾万元以上者;5.9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且本职工作业务熟练技能全面及有较高素养,公司信任有加可堪重任者;5.10 其它方面优秀情形高层认定应予以“晋升”(或调薪)奖励者。四、奖惩处罚规定条例之罚则:1、批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批评”一次,并通报全厂。1.1 言语粗俗,行迹龌龊,多有令人顿生厌恶之感者;1.2 见利忘义,道德败坏,时常思想觉悟低下者;1.3 蝇营狗苟,不顾廉耻,到处钻营追逐个人名利者;1.4 不思

15、进取,安于现状,自甘堕落不想有所作为者;1.5 尖酸刻薄,待人冷酷,常于营造钩心斗角环境者;1.6 追究奢华,贪图享乐,攀比效仿挥霍无度者;1.7 吹牛撒谎,夸大其辞,口无遮拦伤及他人者;1.8 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疏离同事之间距离者。2、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警告”一次,并处罚金50元/次。2.1 浪费公司财物或损坏公共设施情节轻微者;2.2 在公司内非指定区域乱扔乱丢乱堆乱放废弃物品或垃圾或随地吐痰等经指正不改者;2.3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聚众聊天、高声喧哗、大喊大叫、嬉笑戏闹者;2.4 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诗书礼乐图文印记或书写爱恨情仇、反动标语者;2.5 涂写墙壁涂写门窗涂写工作

16、台或涂写机器设施等有碍观瞻者;2.6 未经许可携带非关物品或非关联设施设备进入工作场所者;2.7 非工作原因擅自坐于他人办公位置或车间工作位置上影响他人工作者;2.8 工作时间玩手机的包括但不限于玩弄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上网、聊QQ、听音乐、看电影、玩游戏、收发信息及刷微信者;2.9 出勤时间私自非工作原因会客者;2.10 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批评教育不改者;2.11 当班时间阅读非本岗位专业性读物者;2.12 工作当中因私擅自外出者;2.13 不按规定操作、使用或点检保养公司重要机器设备者;2.14 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作业指导书流程操作或违反生产操作安全规定安全措施者;2.15 遗失

17、重要工程资料或其他公司管制文件者;2.16 放置重物或坐于机台设备、工作台面、资材物料、货物箱体或完成品、半成品之上者;2.17 工作时间站在窗口门口伸头缩脑东张西望影响工作进行与公司形象者;2.18 个人工作位置区域未按时整理清洁一贯脏乱差经指正不改者;2.19 下班离岗时未将办公设施或机台仪器设备设施电源关闭者;2.20 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吃东西或携带食品进入工作区域者;2.21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退出工作场所以及提前离开工作场所等待打卡者;2.22 打卡时未按顺序排队、寻隙插队、推搡拥挤者;2.23 未办理申领手续擅自携带物品出离资材仓库者;2.24 公共场所非指定区域乱停乱放单车、电动车

18、、摩托车、机动车者;2.25 占用公司电话用于私事闲聊者;2.26 抵触上级主管人员工作指示或不服从工作指挥情节轻微经主管认定应予申诫惩处者;2.27 转借厂牌厂证给非公司职员或擅自带领非公司人员入厂情节轻微者;2.28 开会迟到者;2.29 非机动车出入厂门未按规定下车推车行走而强行骑行通过者;2.30 拒绝警卫或相关管理人员工作查询态度粗暴情节轻微者;2.31 出入厂区及工作区域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厂证者;2.32 公共场所从事公共事务时不按规定排队反而见缝插队故意拥挤推搡者;2.33 在公司穿奇装异服非文明衣装包括但不限于裸露、赤膊、光脚、非许可地点穿高跟鞋、披头散发等经警示不改者;2.3

19、4 未到用餐时间违反规定擅自提前到饭堂用餐者;2.35 将饭菜打出并携带至宿舍或厂区或车间等非用餐地点用餐者;2.36 使用或借与他人饭卡违规用餐或私带外来人员前往饭堂用餐者;2.37 用餐后未将餐具收放至指定位置及将剩饭剩菜乱倒乱扔者;2.38 擅自进入异性宿舍者;2.39 熄灯后互串宿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2.40 离开宿舍未将有关设施如空调、风扇、电灯、水笼头等设施关闭者;2.41 在宿舍使用包含但不限于电炉、电磁炉、电热器或其它功率较大(750W以上)的电器具或者使用煤气灶明火者;2.42 擅自在公司内推广销售商品者;2.43 未经指派擅自开动叉车或公司其他机动设施或机动车辆者

20、;2.44 遇非常事故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故意逃避者;2.45 明知过失有据依旧徇私舞弊进行隐瞒庇护不予举报情节轻微者;2.46 不严格执行工作管理制度进行点检巡逻巡查工作者;2.47 非吸烟区吸烟或上班时间非规定时间外出抽烟者;2.48 身居要职未认真履行职责者;2.49 部署主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违规情节轻微被问责可被警告者;2.50 其它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情节轻微高层认定应予以“警告”惩处者。3、记小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记小过”一次,并处罚金100元。3.1 无端怠慢工作或拖延工作者;3.2 故意制造不良产品情节尚轻者;3.3 浪费生产材料或制造不良情节尚轻者;3.4 私自停止运转机

21、台或故意造成机台故障从而影响工作进行者;3.5 假借机器设备故障及部品材料问题等原因消极怠工者;3.6 迟到或早退者;3.7 虚报加班工时情节尚轻者;3.8 已报请加班但工作效率低下无故不达标蓄意混时者;3.9 上下班不打考勤卡且未按规定进行签卡补勤者;3.10 替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者;3.11 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区域睡觉或离岗睡觉者;3.12 擅自变更生产计划、生产程序、工艺流程造成工作失误者;3.13 未按规定标准使用及取用管制物品(如化工、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物等)者;3.14 不按规定整理摆放物品材料或产品以及工具制具者;3.15 未整理与清洁工作现场及机台设备或工具制具经教育不

22、改者;3.16 当班期间佯装疾病冒请病假者;3.17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者;3.18 虚报假报工作报表或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及提交工作报表者;3.19 上级交办事项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月中累计超三次以上者;3.20 当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衣工鞋等经教育无效者;3.21 工作现场及公司内部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大吵大闹、互相吵架、相互谩骂者;3.22 下班以后私人原因逗留生产现场或办公室从而影响他人工作者;3.23 工作当中故意妨碍他人工作或制造事端影响他人工作者;3.24 无端拒绝接受上级主管工作上的教育批评并与上级主管人员吵闹者;3.25 拒听管理人员工作指挥、业务督导且经口头申诫警示仍不听从者;

23、3.26 在厂区内纵火者;3.27 出入厂区大门不按规定打出入记录卡经指正仍不悔改者;3.28 未遵从规定在物品携出时拒绝警卫工作上的例行检查盘问且言语粗鄙者;3.29 未经许可擅自因私使用公司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以及私自复制公司资料者;3.30 擅自进入资材仓库或其他仓库取用材料物品或其它相关物品者;3.31 因私乘坐货物电梯者;3.32 擅自变更房间或调换床位不听劝告者;3.33 安全意识薄弱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内生火做饭或烧煮热水经申诫不知悔改者;3.34 私自乱拉乱接电源引线或电源插座或网络电话线路者;3.35 高空抛物者;3.36 机动车辆于公司内行驶时速超过五公里经警示不听者;

24、3.37 未经主管部门或领导同意非紧急情况及必要动用消防器材者;3.38 擅自撕毁、涂改公司有关公告、通告、通知及有关条例制度作业章程等文件文书者;3.39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控制机房者;3.40 在工作中任人唯亲徇私舞弊情节尚轻者;3.41 掩盖实事真相、知情不报、捏造事实欺骗上级主管人员情节尚轻者;3.42 造谣生事散布谣言影响公司信誉者;3.43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假作伪证诬告诬陷他人从而制造事端者;3.44 职责范围内遗失丢失公司物品或他人物品者(包括但不限于快递或信件等);3.45 利用职权对下属社员打击报复或包庇违规社员者;3.46 酒后上班者;3.47 参与赌博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3

25、.48 权责人员对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见者;3.49 部署主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违规情节尚轻被问责可被记小过者;3.50 其它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情节尚轻高层认定应予以“记小过”惩处者。4、记大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记大过”一次,并处罚金300元。4.1 聚众赌博者;4.2 醉酒上班者;4.3 工作中酗酒者;4.4 寻衅滋事情节较重者;4.5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4.6 经常迟到或早退屡教不改及多次旷工者;4.7 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不依标准操作流程至使产品发生较大变异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4.8 违反操作规程使机器设备受损以及影响整体工作进行者;4.9 擅离职守或工作过失致使发生变故

26、让公司蒙受损失情节较重者;4.10 故意制造大量不良产品者;4.11 隐藏、销毁、丢弃产品浪费原材料等致使公司财物损失情节较重者;4.12 发生工作异常或机械设备故障时逃避责任隐瞒事实真相者;4.13 虚报假报生产计划报表或虚报加班工时或虚报经济帐目情节较重者;4.14 擅自报废生产物料或机台设备者;4.15 损坏设备、工具、模具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4.16 伪造主管人员签名或私刻公司印章者;4.17 未经授权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4.18 利用公司资源制作私人物品或利用公司资源帮助他人制造私用物品者;4.19 作奸犯科、为非作歹、敲诈勒索、流氓无赖影响恶劣者;4.20 挑

27、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等影响恶劣者;4.21 犯有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者;4.22 带非公司人员留舍于宿舍者;4.23 留宿异性宿舍或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有伤风化行为者;4.24 滥用职权违规指挥、操作引起事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4.25 肆意挥霍浪费公司资材、资源,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4.26 作为管理者个人素质较差,人格魅力欠缺,及工作经验不足管理能力低下,欠缺沟通协调能力,致使所属部门人员集体抵制从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4.27 暴力威胁恐吓管理人员者;4.28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4.29 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夸大其辞,致

28、使公司财物或名誉蒙受较重损失者;4.30 张贴、散布煽动性文字、图画、小报,破坏劳资关系者;4.31 结党营私,聚伙纠众,成立或参加非法组织,意图扰乱公司正常运营者;4.32 对勇于揭发检举违纪行为及投诉不正当行为社员进打击报复行为者;4.3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4.34 因工作失职丢失公司财物对公司造成较重经济损失者;4.35 部署主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违规情节较重被问责可记大过者;4.36 其它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情节较重经高层认定应予以“记大过”惩处者。5、开除。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处理(凡被“开除”者,根据违规性质开除时给予罚款500元或者扣除工资全额的20%。情节特别重

29、大的给予无偿开除或依国家法规向当事者索赔等处理)。5.1 蓄意怠慢工作或拖延工作情节严重累计三次以上者;5.2 奸守自盗有偷盗行为盗窃公司财物或同事间财物者;5.3 玩忽职守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公司人员伤亡或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5.4 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严重查证属实者;5.5 带领社员聚众闹事、组织煽动社员罢工怠工或图谋组织煽动鼓动社员怠工、罢工意图破坏公司经营秩序查有实证者;5.6 造谣生事、歪曲事实,故意制造群体事件情节严重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7 在公司内行凶作恶、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致使他人伤亡者;5.8 严重破坏公司财产毁损公司财产或倒卖公司财物者

30、;5.9 暴行犯上,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及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人员者;5.10 泄露公司机密或泄漏重要技术资料或营业资料或其它相关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11 拒绝执行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5.12 身居要职管理无方、能力低下,缺泛驾驭所属部门人员能力,从而引起公愤遭下属集体抵制及造成下属团体或集体提出离职者;5.13 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投机取巧,蒙蔽隐瞒以谋取私利,或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虚抬物价以及向客户收取介绍费或向供应商索取回扣者有具体事实者;5.14 违规纵火及引火造成重大事故者;5.15 挪用公款或

31、侵吞公司财产财物数额具大证据确凿者;5.16 兼职其它公司业务职务一经查实者;5.17 部署主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违规情节重大被问责者;5.18 其它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事态重大情节严重经高层认定应予以“开除”惩处者。五、附则1,辞退附则1、辞退(解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理。无补偿金支付。附则1.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试用期内违规违纪者;附则1.2 虚报入职资料,利用假证及虚假人事资料欺瞒公司者; 附则1.3 因身体状况不佳自身缺陷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调换后仍无法胜任者;附则1.4 个人原因办事不力,经常出差错,经培训教育无效者;附则1.5 严重违

32、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附则1.6 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附则1.7 公司发展壮大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者;附则1.8 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自身已失去信用者;附则1.9 特殊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者;附则1.10 其它情形经高层认定应予以“辞退”处理者。六、附则2,停职降级(职务降级与工资降级)附则2、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停职、职务降级或工资降级处理。附则2.1 达到降职条件的降职处理;附则2.2 身居要职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机会不予开除处理的降职处理;附则2.3 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公司不予辞退或开除者降职处理;附则2.4 严重失职

33、行为使公司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附则2.5 管理水平欠缺或滞后不足以胜任者降职处理;附则2.6 整体素质能力欠缺或技术水平低下不足以胜任者降职处理;附则2.7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降职处理;附则2.8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降职处理;附则2.9 违背公司经营运作要求,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降职处理;附则2.10 其它情形经高层认定应予以“停职降职”处理者降职处理。本规定经签准后发布实施,若有与本规定冲突的文件,原则上依本规定条例执行。特殊情况以及规定以外内容则由公司总经理特别签准后实施!XXXX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部制定日期:XXXX参照基准:A、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B、劳动合同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C、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D、劳动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F、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G、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