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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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文本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零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制度示范文本: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2、或者设施;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

3、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

4、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应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

5、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

6、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

7、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健康体检证明要存入档案备查。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维护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8、,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有与本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三、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铁丝网或铁栅),无积水。四、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五、店面周围25米内无坑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风、防霉、防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制定本制度。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

9、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有效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

10、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在本单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

11、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查验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是否与提供的生产许可证一致,查验该食品是否与许可生产内容一致,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八、对于自检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

12、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经营散装食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同时符合下列

13、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可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二、经营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十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

14、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许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安全制度示范文本: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15、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具有合理

16、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

17、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

18、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

19、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20、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四、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五、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

21、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健康体检证明要存入档案备查。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

2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

23、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四、批发食品建立销售台帐,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保证批发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食品运输贮存保管制度为加强食品运输、贮存保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

24、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贮存散装食品,做到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四、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退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25、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要求处理。三、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为把好食品检验检测关,及时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清除出

26、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组织的食品安全质量抽检。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自行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建立检测室,指定专人负责,搞好检测人员上岗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按批次每天对蔬菜、果品、水发产品、鲜肉等进行快速检测,一旦发现蔬菜、果品有农药残留超标或水发产品含有甲醛及鲜肉有注水等现象,及时将检测不合格食品下架、下柜,予以退市,并作好退市记录备查。三、对各食品供应商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及时督促供应商依法送检,待取得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27、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四、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事宜。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维护食品

28、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三、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铁丝网或铁栅),无积水。四、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五、店面周围25米内无坑式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风、防霉、防潮。 许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食 品 经 营 类 别 表食 品 经 营 类 别 表食品分类名 称食品类别类

29、别编号单元名称品种粮食制品小麦粉 0101小麦粉(通用、专用)通用小麦粉(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低筋小麦粉等)、专用小麦粉(面包、面条、饺子、馒头、发酵饼干、酥性饼干、蛋糕、糕点用小麦粉等)大米0102大米大米挂面0103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强力面、玉带面,蔬菜面、鸡蛋面、营养强化面,手工面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高粱米、小米、糙米、黑米、紫米、荞麦米等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黑麦粉、小米粉、高粱粉、大麦粉、青稞粉、玉米粉、燕麦粉、荞麦粉、杂面粉、大米粉、糯米粉、麦片、绿豆粉等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产品名称)生切

30、面、饺子皮、通心粉、米粉、米线、(沙)河粉、湿米粉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调和油、茶籽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橄榄油、棕榈油、椰子油、核桃油、花椒籽油等食用油脂制品0202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食用动物油脂0203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等调味品酱油0301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食醋0302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糖0303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

31、冰片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味精0304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鸡精调味料0305鸡精鸡精酱类0306酱甜面酱、黄酱、豆瓣酱、原酱、双峰辣酱等调味料产品0307调味料(固态)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咖喱、胡椒等各种香辛料粉调味料(半固态)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调味料(液体)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酵母抽提物、液态复合调味料等调味料(调味油)花椒油、芥末油

32、、辣椒油、山苍籽油、香辛料调味油等肉制品肉制品0401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乳制品乳制品0501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如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等)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全脂

33、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如儿童乳粉、中小学乳粉、青少年乳粉、中老年奶粉、孕产妇乳粉、高钙营养乳粉、铁锌钙营养乳粉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如奶豆腐、奶皮)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婴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1段、婴儿配方奶粉(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2段、较大婴儿配方奶粉(6-12个月)、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3段、幼儿配方奶粉(12-36个月)、特定配方产品(婴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乳粉)饮料饮料0601饮料瓶(桶)

34、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类碳酸饮料(汽水、可乐、雪碧)、充气运动饮料等饮料(茶饮料类)冰红茶饮料、绿茶饮料等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苹果汁饮料、山楂汁饮料、橙汁饮料等饮料(蛋白饮料类)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饮料(固体饮料类)菊花晶、速溶果珍等饮料(其他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如竹汁饮料)、风味饮料类(如各类果味饮料) 等方便食品方便食品0701方便食品(方便面)方便面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主食类,如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米线

35、)、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等以及湘味面粉熟食等;冲调类,如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等饼干饼干0801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夾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等罐头罐头0901罐头(畜禽水产罐头)火腿罐头、火腿午餐肉罐头、豆豉鲮鱼、鲫鱼罐头、东安鸡罐头等罐头(果蔬罐头)菠萝罐头、清水荸荠罐头、蚕豆罐头、糖水桔片罐头 等罐头(其他罐头)八宝粥罐头、琥珀核桃仁罐头等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等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

36、包子、速冻饺子、速冻馒头等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速冻生肉制品(鱼肉丸子、速冻香嫩肉卷、香卤猪耳等);速冻熟肉制品(速冻肉丸、狮子头、台湾风味热狗肠);速冻果蔬制品(黄瓜等);速冻其他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黄瓜、玉米等);速冻其他制品(速冻菜肴制品、速冻汤羹制品、速冻豆制品、速冻火锅汤料等)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膨化食品(如膨化玉米、薯片等)薯类食品1202薯类食品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如魔芋粉、土豆泥等)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1301糖果制品(糖果)硬糖、乳脂糖果

37、、凝胶糖果、胶基糖果、压片糖果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1302果冻含乳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汁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等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 、紧压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 、紧压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茶粉、调味茶类

38、(如八宝茶、三泡台等)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代用茶杭白菊、贡菊、大麦茶、莲心等酒类白酒1501白酒、白酒(液态、原酒)白酒葡萄酒及果酒1502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发酵工艺)啤酒1503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啤酒(熟啤酒、鲜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黄酒1504黄酒、黄酒(加工灌装)绍兴黄酒、古越楼台酒 其他酒1505其他酒(配制酒)露酒、竹叶青、利口酒、永州异蛇酒等以及各种以药食两用物质为原料生产的配制酒等其他酒(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其他酒(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

39、甜酒等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蔬菜制品(酱腌菜)盐渍菜、榨菜、酱油渍菜、湘西外婆菜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主要包括脱水蔬菜、蔬菜脆片、黄花菜、笋干、湘莲、辣椒干、玉兰片、南瓜粉、百合粉、藕粉等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干制食用菌(如香菇、木耳、茶树菇、银耳等);腌渍食用菌(腌渍金针菇、腌渍滑子菇)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其它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1701水果制品(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果糕类水果制品1702水果制品(水果

40、干制品)水果脆片、蔬菜脆片、无核葡萄干、荔枝干、桂圆干、红枣、香蕉脆片等水果制品(果酱)苹果酱、山楂酱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炒货食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烘炒类(如炒瓜子、烤花生)、油炸类(如油炸玉米)、其他类(如糖炒瓜子仁、核桃粉)等蛋制品蛋制品1901蛋制品(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等蛋制品(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蛋制品(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蛋制品(其他类)蛋黄酱、色拉酱、松花蛋肠、日本豆腐等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可可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焙烤咖啡焙炒咖啡2101焙炒咖啡焙炒咖啡豆、咖啡粉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

41、01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水产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虾酱、海胆酱、鱼子酱、虾子酱、蚝油、贻贝油、虾油、鱼露、海藻酱等其他水产加工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鱼体油、鱼肝油、海兽油等风味鱼制品熏鱼、熏鱿鱼、鱼松、炸鱼、五香鱼和糟鱼等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醉虾、醉蟹、醉泥螺、醉蚶、蟹酱、生鱼片、生螺片等

42、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海参胶囊、牡蛎胶囊、甲壳素、海藻胶、海珍品口服液、螺旋藻、多肽类、即食海参等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淀粉糖2302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糕点食品糕点2401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月饼馅料)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月饼馅料等豆制品豆制品2501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豆制品

43、(其他豆制品)大豆组织蛋白(挤压膨化豆制品如麻辣豆筋)、豆沙、豆蓉类产品蜂产品蜂产品2601蜂产品(蜂蜜)蜂蜜蜂产品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产品蜂花粉油菜蜂花粉、玉米蜂花粉等蜂产品(蜂产品制品)蜂三宝片、蜂花粉晶冲剂、王浆蜂蜜口服液等注:填写食品类别时,请仔细填写类别编号。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27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适用于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补充谷粉、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豆基类婴幼儿配方粉等产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其他配方谷粉)适用于其他特殊人群(如儿童、中老年等)食用的配方谷粉其它食品其他食品28

44、01其他食品(产品名称)地方特色食品(如食用槟榔、葛根纤维制品、其他食品等)附件3:申 请 类 文 书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 称: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日期:敬 告1、申请人在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请阅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5、填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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