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身份省税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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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巧用身份省税款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规定对这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待遇:一般纳税人基本上适用法定的17%的税率,可以领购和使用增殖税专用发票,可以凭发票进行扣税。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简易办法征税,适用6%(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的征收率,但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税收政策上的差别客观上造成了两类纳税人税收负担与税收利益上的差别,自然也为纳税人选择税收身份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一、并非所有的纳税人都可以选择纳税人身份对绝大多数纳税人而言,只有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与销项,在销售收入上满足相关要求时,都可以通过选择

2、税收身份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但是对某些纳税人而言,却不能适用这一方法。这些纳税人包括:(1)年应税销售额虽然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但属于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一律视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2)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但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税额,并且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事实细则第三十条)。(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

3、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税1998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4)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国税函20018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 此外,如果一般纳税人发生偷逃税款,连续多个月不办理纳税申报等违法行为时,税务机关将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因而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也就失去了选择纳税身份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二、比较两类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大小税收筹

4、划的最直接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因此税收负担的高低将是纳税筹划时首先考虑的因素。在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更轻呢?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进行比较。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7%-购进货物成本*17%=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增值率)*17%=销售收入*17%*增值率对小规模工业纳税人而言:应纳税额=销售收入*6%对小规模商业纳税人而言:应纳税额=销售收入*4%令: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6%或者: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4%从而增值率=6%|17%=35.3%或者增值率=4%|17%=23.53%于是,当增值率为35.3%或者23.53%,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3%或者23.53%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5.3%或者23.53%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例如:有一家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含税)为160万元,可抵扣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分析与说明: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37.5%即(160-1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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