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萧》、《小二黑结婚》中的另类婚恋现象——以童养媳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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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萧萧,小二黑结婚中的另类婚恋现象以童养媳现象为例摘要:在众多文学作品中,婚恋现象纷繁复杂。沈从文的萧萧和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中就谱写了一种共同另类婚恋现象-童养媳现象。童养媳现象自周朝以来就有,是腐朽封建社会下的产物。它已成为中国特有的一种民俗现象,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束缚了人类精神的自由特别是女性的精神的自由。论文运用分析、对比等方法对萧萧、小二黑结婚中的童养媳现象进行探讨,分析童养媳现象在不同的文化地域背景下的异同、发展演变,进而引发出人们的思考。关键词:童养媳;萧萧;小二黑结婚;婚恋;女性前言婚恋(婚姻恋爱)现象是家庭组成的重要因素,家庭又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婚恋现象对社会的发展也

2、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文章主要探讨的内容是一种另类婚恋现象-童养媳现象。童养媳,又称“待年媳”,旧时从小由父母包办订婚,给婆家领养的媳妇,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产物童养媳一般出生于贫苦家庭,遭受歧视与压迫。文章主要从沈从文的萧萧和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两篇小说中分析童养媳的具体情况。沈从文和赵树理这两个作家都主要致力于乡土题材的小说,沈从文的主要描写的是湘西世界,赵树理主要描写的是山西农民。在他们的小说里都记叙了许多的地方民俗,其中童养媳现象就是其中的一种。萧萧写于1929年,在这篇小说中的童养媳现象在湘西凤凰小镇被一代一代的延续下来,而小说中的童养媳萧萧看似平淡而安乐的过完了一生,但至始至终都没有正式过

3、自己的命运,把握过自己的命运,不知道自己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是何其的悲哀!小二黑结婚发表于1943年,是解放区文学的典范之作。在这篇小说中对童养媳的介绍就简单的几句话,甚至童养媳的名字也没有,用小姑娘代替,就是用童养媳走了一下过场,这时候的童养媳的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阻碍作用无疑是完全显露出来了的。从萧萧到小二黑结婚,这两部小说记叙了童养媳随着社会发展而演变的现状,进而预见它终会灭亡。阻碍社会发展,束缚人性自由的婚恋现象必将灭亡。一、 正常婚恋模式与另类婚恋模式古老的中国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几个历史阶段。在每个阶段里,婚恋都是历史的主题,是孕育

4、下一代的基础。而每个阶段里,婚恋现象都有所不同。在现代社会里,回首自人类产生以来的婚恋现象,纷繁复杂。一夫一妻制度、童养媳、典妻、一夫多妻制度、冥婚、走婚、师生恋、同性恋等。(一)正常婚恋模式在建国以前,正常的婚恋模式都是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人类社会自确立婚姻家庭制度以来,绝大多数人遵循的人生必由之路。可见,我国几千年来,娶何人或者嫁与何人都不是男女婚配双方自己能够主宰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主宰着人们的婚姻生活。受这一婚姻思想的影响,在婚姻关系的的妇女一般只能从一而终,一辈子只能听从自己的丈夫,没

5、有什么权利,处于附属地位,甚至被自己的丈夫买卖;而在婚姻关系中的男子则可以三妻四妾,在家庭生活中也是占据主要地位。建国后,一夫一妻制度是我们现代社会所认同的正常的婚恋模式,这里的一夫一妻制不是指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而是指一男一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结成夫妻。男女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互相尊重;男女双方通过媒人介绍或自由恋爱,自愿结成夫妻,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婚后由于性格或某些现实的原因,男女双方不能忍受这种婚姻生活,经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也受到法律保护。在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废除了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的一夫一妻制度,且限制了

6、男女双方年龄。(二)另类婚恋模式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但之前的一些婚恋模式仍然存在。有些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在婚姻法颁布后同样存在一些另类的婚恋现象,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反映了另类婚恋现象的有很多。童养媳、典妻、一夫多妻制度、冥婚、走婚、同性恋、师生恋、老少恋等都是另类婚恋现象。1、童养媳童养媳是指就是旧时从小由父母包办订婚,给婆家领养的媳妇。如萧红的呼兰河传中的媳妇小团圆。2、典妻典妻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很是讲究仪式,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如柔石的奴隶的母亲中的母亲就是一个典妻。3、一夫多妻制一

7、夫多妻制是一个男子同时娶几个女子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原始社会后期,是父权制婚姻的特点。如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中老七的父亲。4、冥婚冥婚,也叫阴婚,旧时迷信,替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如王鲁彦的菊英的出嫁中的菊英。5、走婚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模式, “走”字,非常形象地表明了这种婚姻是走动的,意指男女双方不是厮守在一起过日子,而是各自住在母家,母家就是自己的家。男方夜间走访女家过夫妻生活,次日早晨即返回自己家中。有夫妻关系,但都不是对方家中成员,所以有人形容道:男不娶女不嫁,各人都在自己家。6、师生恋师生恋,是学生与老师之间产

8、生的恋情,源于学生对老师的崇拜和喜爱。因为老师自古以来即是被定位成一个负责传道、授业、解惑的一个长者,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上下有别的,所以师生恋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而且往往也会和性侵害扯上关系。如琼瑶的窗外。7、同性恋同性恋是指两个同性之间的恋爱,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性恋经历了由“犯罪”到“宽容”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历史的进步意义。如昨夜何草的图书馆管理员。一、 童养媳现象(一)童养媳现象的基本情况童养媳是从小由父母包办订婚,给婆家领养的媳妇。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

9、有的达到了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是等候幼小的夫婿成年。童养媳最早产生在周代,虽然当时还没有童养媳这个名称。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其中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妃嫔,或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成年后为帝王赐予子弟为妻妾,都为童养媳的一种表现。从三国时期就有明确记载童养媳的,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童养媳的名称最早产生于宋代,宋代的许多皇后和贵妃都在年幼时入宫,据宋史.后传记载:开封周姓姑娘在四岁时,随姑姑入宫,由在宫中的张贵妃养育,侍奉仁宗,而张贵妃也是早丧父,年幼无依无靠,被纳入宫中的。元、明、清时,养媳从帝王家普及于社会,小地主或平民,往往花少许钱财买来,

10、以节省聘礼。由于女家贫寒,养媳年幼,多有遭受虐待者。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老身蔡婆婆.不幸夫主亡逝已过,止有一个孩儿,年长八岁.这里一个窦秀才,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我数次索取,那窦秀才只说贫难,没有还我。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于是年幼的窦娥,即因其父父债,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其中,清朝的童养媳现象最为普及。还有一种,家里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但还有一些偏远地

11、区仍未认真重视,童养媳现象依旧存在。2006年2月中旬,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该村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朱秀美。这起刑事案件因朱秀美的“童养媳”身份而显得不同寻常。由此,一个“童养媳”村落也渐渐浮出水面。世人都不敢相信,在21世纪的今天,在几年前还有童养媳的存在。(二)童养媳现象产生原因及危害 童养媳这种婚恋模式是非常畸形的婚恋模式,充满落后野蛮气息,专门以妇女为商品,为奴隶。这种婚恋模式在我国大概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童养媳现象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由于经济的落后,有的人为了生计很多人把自己的女儿卖掉或者送人,给别人当童养媳;由于几千年来根深的思想观念:喜儿不喜

12、女,普遍认为女儿是陪钱货,养大了都是别人家的;有的因为冲喜,在古代有因为丈夫公婆等病重,提前婚嫁的习俗,男家纯粹出于封建迷信的思想,以为男子突然结婚,喜神会驱逐霉事;有的因为结亲聘礼多,婚礼需要的金钱很多,在古代婚礼习俗都很受人重视,可以说是人生中的大礼,聘礼很多、很重,如果是童养媳的话,聘礼之类的就可以省去,大大地节约了开支,男方抱养不需要彩礼,女方也不要陪送嫁妆,等到正式结亲结婚仪式比大娶就要简单的多;还有是由于鼓励早婚早育,在古代人口稀少,统治者都鼓励早婚早育,特别是战乱年代。不管是什么原因,许多幼女被嫁为人妻,在婆家受到非人的虐待,任人摆布,有苦不能言,有家不能回。这种童养媳现象都是不

13、顾童养媳自己的意愿便定下了一个女孩子日后的归宿及生活,完全丧失对婚姻的自主选择权,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与毒害,使得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低下,在心灵与肉体上都饱受摧残,严重束缚了女性的精神自由。三、从萧萧、小二黑结婚中看两种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的童养媳现象(一)萧萧中的童养媳现象沈从文的萧萧写于1929年,当时中国正处于一片民族解放的高潮中,“民主”“自由”掀起了一片高潮。萧萧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小说中的身份是童养媳。故事发生在湘西的一个山村,萧萧从小没有母亲,寄养在她的伯父家里,伯父又把萧萧嫁给别人家给别人做童养媳,这对萧萧来说没有什么改变,只是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她的丈夫只有三岁,而她当

14、时是十二岁,对这一切都没有什么感觉,她跟她的小丈夫以姐弟的方式相处,她活得很满足并且安于现状,后来由于她身体的发育,被婆家的长工花狗所勾引,与之“做坏事”,想不到的是怀孕了,这时萧萧要花狗发毒誓,她以为这样就有了保障,可是花狗逃跑了,她不知所措,用喝冷水等方法想要去掉肚子里的肉,都没有成功,她又想到了像女学生一样寻找“自由”,离开这个地方,也没有成功,还被婆家发现他怀了孩子,按照当地的风俗,要把萧萧“沉谭”或“发卖”,“沉谭”家里人不忍心,于是发卖,但也没人来买,后来萧萧在婆家生下了一个男孩,于是一家人又重新接纳了她,最后萧萧就这样一直在婆家生活下去,并且一代传一代,自己的儿子又娶童养媳。在萧

15、萧中,萧萧作为童养媳,别人的媳妇,根据当时社会“三从四德”的规矩,她却与花狗做了“坏事”,可见她并没有浓重的贞节观,并没有意识到她已嫁作他人妇。她一直都活的天真快乐,直至身上多了一块肉,她才感觉到了忧愁与不知所措,对未来的命运开始茫然,于是她想到了女学生,她又有了走女学生的路的想法,但还没走就被发现了。其实就算她走出去了,她也不可能走上女学生的道路,这是由主客观条件决定的,主观上,萧萧没有读过书,没有人教她道理,也不知道中国的现状;客观上,她生活的环境,人人都安于现状,过着朴素平和的生活,在他们当地的女孩子的命运也差不多。后来,萧萧生了一个男孩,婆家人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像原来一样对待她,

16、也善待她的儿子。如果她生的是个女孩呢,可能萧萧的命运又不一样吧。一方面,湘西乡民的淳朴,善良以及当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表露无疑;另一方面,喜儿不喜女的传统已根深蒂固,从这里也折射出童养媳的传统也将带带相传。最后小说的结局也印证了这一点。萧萧抱着自己新生的小孩毛毛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牛牛娶童养媳,萧萧在这个家里平和的生活着,自己也当了婆婆了,也有儿媳妇了,对她来说是一个好的结局了,就这样周而复始的,下一代,下下一代的女孩子,先做童养媳,然后再做童养媳的婆婆,一辈子就这样风平浪静、波澜不兴,活着就好像是为了传宗接代,没有生活的目标,没有追求,就算没有她,也有另外一个女孩完成她的使命童养媳母亲婆婆。(二)

17、小二黑结婚中的童养媳现象小二黑结婚是赵树理1943年5月所写,是赵树理的成名作。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两个青年男女小二黑和小芹,他们两个自由恋爱并且想争取自己的婚姻自主。这就引起了当时农村新的进步力量与封建顽固势力的斗争。最后,在民主政权的支持下,小二黑和小芹终于冲破二诸葛和三仙姑为代表的封建落后家长及金旺兄弟为代表的封建反动势力的重重阻隔而最终结合。在小二黑和小芹争取爱情的过程中,小二黑的父亲二诸葛不同意二人结婚。原因有三:一是小二黑是金命,小芹是火命,两人相克;二是小芹生在十月,犯冲;三是三仙姑名声不好。恰巧这时彭德府来了一伙难民,其中有个老李带了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因为没有吃的,愿意把小姑娘送给

18、别人逃个活命。二诸葛说是个便宜,先问了一下生辰八字,掐算了半天说“千里姻缘一线牵”,就替小二黑收做童养媳。由于没有饭吃,养不起孩子,老李就把孩子送给别人家给别人做童养媳。而二诸葛又想给儿子找个生辰八字相符的,也拣个便宜,就收养来给儿子做现成的童养媳。这看起来是两相情愿的事。但是,他们都没有问过那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和小二黑,愿不愿意,那个时候的封建思想源远流长,重男轻女的现象普遍存在。虽然说当时的民主政权已经成立,但是落后的农民仍然占绝大多数。童养媳的现象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这是再平常不过了。在小说中,那个八九岁的小童养媳就成了新旧势力交锋的斗争品。(三)两部作品中童养媳现象的比较依沈从文所言,湘西

19、是“被历史遗忘的角落”,在中国经历了几个时代的变换后,在湘西世界仍然是原始或半原始的状态,风土人情方面也是如此。在风俗上,我们从童养媳萧萧身上就可见一斑;人情上,也可从萧萧怀孕后,婆家人身上看出,湘西人民的那种宽容,淳朴的人性之美。本来,沈从文在都市生活中感受到了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离;想要构建一种自然的,原始的湘西世界。在湘西世界里,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包容。而萧萧就是以这湘西世界为原型,诉说着淳朴的下层人民的悲欢离合,书写着人性之美,但又流露出忧愁与悲凉。在湘西世界里,萧萧式的生活模式:童养媳母亲婆婆,一代一代的延续。看似一生平安,但她的精神世界是荒芜的,没有接受过教育,理智被被蒙

20、蔽,就像这湘西世界中的一草一木,原始自然,没有经过深加工。她总是处于被动的状态,被动的接受自己是一个童养媳,被动的从一个女孩变为了妇人,接着被动的当了母亲,最后被动的成为婆婆。被动的一生,毫无主见,毫无生机,然后再看着下一代,下下一代重复着这样一种生活。萧萧的被动生活只不过是这出戏剧中的一个原型,这种畸形的婚恋现象童养媳笼罩着整个湘西世界乃至当时的整个中国大地,在现实生活中有无数个萧萧,有无数个女孩过着这种生活,这不是她们的错,造成她们麻木命运的是当时社会的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戕害。 赵树理出生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十分了解农民的生活、心理。在1943年,毛泽东

21、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后,广大文艺工作者纷纷走向基层,为人民群众服务。赵树理积极响应政策,来到左权县基层了解农民生活。了解到了岳冬至与智英祥的爱情故事。岳冬至与智英祥本事自由恋爱的,但因当地村干部喜欢智英祥,村干部把岳冬至害死。对这一事件,村里人认为村干部固然害死人不对,但岳冬至有了童养媳还和智英祥好,那是败坏村里的风气,教训他是应该的。就在前不久,边去、区政府才颁布了婚姻暂行条例、妨碍婚姻治罪法,对婚姻自由做了明确规定。这才写出了小二黑结婚,宣传婚姻自由的美好幸福,希望人们从两千多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解放出来,破除农村中童养媳现象等陈规陋俗。在小二黑结婚中,二诸葛、三仙姑、金

22、旺兄弟他们所表现出的是在封建社会的腐蚀下,人性的自私与狭隘,此外童养媳的形象被作者所弱化,小二黑和小芹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战胜了传统的婚姻陋俗,这不仅是他们作为新时代的进步力量取得的成功,更是社会制度的进步。这说明新的制度的实行会有一个过程,但必会排除万难,取得胜利!恬淡安乐的湘西世界,或是新的社会制度实行的晋察冀边区,都还存在着童养媳现象。湘西世界的童养媳代代相传,源远流长;晋察冀边区的童养媳现象也还存在,但也在逐渐弱化并且有将会被消灭的趋势,从而可以看出这是当时社会的一大进步,新的社会力量在逐步崛起、发展,已经开始认识到旧的婚恋现象对青年男女的毒害,对人性自由的束缚。在萧萧和小二黑结婚

23、中,童养媳萧萧只是一个活着的人,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没有追求,安于现状的躯体;而八九岁的小姑娘只是作为新旧势力斗争中的一颗棋子,她在当时什么要求也没有,也不会思考,只想要活着。残酷的现实生活让她们只有这么麻木的活着,她们都没有错,错的只是生活的那个年代以及沿袭下来的封建思想、封建习俗。从古代开始,就有这样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就造就出了从小开始,女孩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父母也不会送她们进学堂念书,也没有什么地位,真正的“从父,从夫,从子”,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状态,甚至后来被物化,使她们在潜移默化的情况下形成了惯性思维,觉得女子生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就这样,无数个的萧萧

24、丧失了对婚姻选择的权利,追求人生自由的权利。结束语在一个有童养媳的家庭中,不管这个童养媳是怎么得来的,或买或领或捡,童养媳在这个家庭中都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并且被迫成为亲人。从小,童养媳就被婆婆所教育,婆婆当然比不得自己的母亲。当然在萧萧中,婆婆对童养媳是处于一种温和的方式,这只是在湘西世界,而更多的婆婆对童养媳的教育则是以打骂的形式甚至直接把她当成是奴隶,而且管教甚严,这不是对待媳妇,而是对待她的所有物。成为了童养媳,通常是丢了尊严,丢了人生自由与追求。一辈子都被束缚,使得有些女性被扭曲与异化。同时,童养媳现象也同样在一定程度上束缚男性的人生自由,萧萧中的萧萧的小丈夫,从小家里

25、就给他娶了媳妇,也没有管他愿不愿意,他喜不喜欢这个媳妇儿,反正家里就给他安排好了,他没有选择的机会与选择的权利。一到结婚的年龄就可以结婚生子了,然后他的孩子又走他走过的老路,也是一代代传下去,这样一代一代的奴性思想被迫地形成,然后再被动地承受着安排,不知道反抗,不知道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样社会就在原地踏步。在这里小丈夫是因为从小就依赖着萧萧,长大后感情就水到渠成了。如果我们大胆地做一个设想,长大后的小丈夫不喜欢萧萧,并且喜欢上的是别的女孩子,这就有可能酿成三个人的悲剧。小二黑结婚中的小二黑,如果他的思想同他父亲二诸葛一样,即使喜欢着小芹,但因为“父母之命”,听从他的父亲,和他的童养媳结婚。那他的

26、命运与萧萧中的小丈夫又有什么区别,没有婚姻的自主选择权,丧失了人性自由。童养媳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不管它在什么年代,什么地域都阻碍着社会的发展与文明进步,严重束缚了人性的发展,促使了人性的扭曲。注释:辞海语词分册(下)K.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12第1版.1925辞海(上)K.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1第1版.9辞海语词分册(下)K.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12第1版.364何文华.关于摩梭人阿肖走婚和母系家庭的思考J.齐鲁师范学院学报.1996.(01) 参考文献:1张罡昕主编.中国民俗文化地图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音苑音像出版社.20062朱希祥,李晓华著.中国文艺民俗审美M.上

27、海文化出版社.20093朱栋霖主编.中国现代文学经典(一)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4朱栋晓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上)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孙丽姿.中国现代文学中的蛮陋婚俗研究D.河北大学.20116何定华.童养媳考略.社会J.1983.(01)7季雅群,朱文苍. 畸形婚姻藩篱内的女性异化论中国文学作品中的童养媳形象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7.(10) 8姜振昌,季雅群. 贫穷与封建文化联姻的畸形儿谈王西彦笔下的童养媳形象J.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4.(04)9李艳兵.小二黑结婚与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互动探析J.长治学院学报.2006.(04)10刘秀美.民俗与人情论沈从文萧萧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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