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藤椅藤家具生加工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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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 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 委托单位: 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 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6年8月承担单位:四川中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文蓉报告编写人:周文蓉 胡宗智审 核: 赵光英签 发: 何永江参加人员:周文蓉 胡宗智 赵光英 万家利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电话:0838-2374008传真:0838-2374008邮编:618000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汉江路116号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表一建设项目名称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项目立项审批部门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备案号:51102811501210007建

2、设地点隆昌县石碾镇白鹤林村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主要行业名称木质家具制造C2110主要产品名称藤椅、藤家具环评时间2015年4月开工时间2006年5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06年10月现场监测时间2016年6月19日-21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隆昌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成都优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成都优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3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1.5万元比例10.5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9.5万元比例9.8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3、;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7日);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2日);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2222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8月21日);5、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2003年1月7日);验收监测依据6、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2006年6月6日);7、隆昌县发展和改

4、革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隆发改投资备51102811501210007号);8、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2015年4月)9、隆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建201571号,2015年5月15日);10、隆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执行环评标准的函(隆环建函201520号,2015年1月27日);验收标准、标号、级别根据隆昌县环境保护局,隆环建函201520号关于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评标准的函(2015年1月27日),该项目验收监测

5、执行如下标准;1、废气:粉尘、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TVOC 排放限值参照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5的VOCs排放标准。2、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1、前言1.1项目概况及验收任务由来藤制家具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家具之一,很久以前人们就选用藤来制造各种各样的家具,如桌、椅、床和贮藏柜等,方法是将藤杖切割成极薄而扁的藤条,将其编织成各种图案作椅背、橱门或藤篓。藤料的原始加工程序相当繁复,要经过蒸煮

6、、干燥、漂色、防毒、消毒杀菌等工序处理。藤家具经过严格的加工处理,具有柔韧性好、透气性强、质感自然、手感清爽、舒适别致、符合人体工程学等特点。外观上,藤器家具典雅平实、美观大方、贴近自然,具有很高的鉴赏性。藤其实是棕桐树的一种,但外形象匍匐植物,藤叶的顶端带刺,藤茎的直径仅3至5厘米,而整株股可长到200米长。藤的生长地区很广,非洲、印度、东南亚、印度尼西亚都有。藤材的特点是:密实坚固又轻巧坚韧、牢固,且易于弯曲成形;不怕挤、不怕压、柔顺又有弹性;再生能力强,藤是一种生长迅速的植物,一般生长周期为5-7年。藤器家具具有色泽素雅、造型美观、结构轻巧、外观高雅、质地坚韧、淳朴自然等优点,多用于凉台

7、、花园、茶室、书房、客厅等处。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抓住这一市场契机,于2006年投资300万元,选址于在隆昌县石碾镇白鹤林村,占地面积约14462.5m2,建设了3条以藤木原料的藤椅藤家具生产线。项目建成运营,已达到年产藤椅、藤家具9000件/套的生产能力。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投资备51102811501210007号”立项,并明确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15年4月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进行补评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15日,隆昌县环境保护局于以隆环建201571号关于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在项目建设及

8、试运行期,该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公司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环境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有效,具备验收监测条件。受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委托,四川中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6月进行了现场勘探、收集资料,2016年6月19-21日进行了验收监测,现依据验收监测分析结果,编写四川隆昌康发藤艺厂藤椅藤家具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位于隆昌县石碾镇白鹤林村,位于北纬29238.95、东经

9、1051933.63,位于石碾镇西南侧,相距场镇约800m,距离隆昌县城区约6km,不在石碾镇区规划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为农村环境,周边主要为农田和居民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保护区,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以藤木为原料加工生产藤椅、藤家具,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有机废气。根据调查,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西侧玻璃酒瓶生产厂,不涉及对环境空气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企业,不会对本项目形成制约。项目区域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周边居民,但均不在项目拟设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同时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后可确保废气

10、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地周边无重大环境敏感点,与周边环境相容,从环境保护角度初步分析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本项目现在劳动人员有25人,厂内无员工食堂。项目每天工作8h,夜间不生产,每年工作300天。项目组成见表1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见表12,主要设备情况见表13,项目水量平衡见表14和图11。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4200m2;喷漆房,建筑面积约100m2;产品库,建筑面积500m2;原料库,建筑面积约1000m2;油漆库,建筑面积约10m2。以及环保措施化粪池、油烟净化器、“喷漆水雾柜

11、+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装置、生活垃圾房、危险固废暂存间。具体项目组成见表1-1。本次验收监测内容包括:(1)大气污染物浓度监测;(2)噪声监测;(3)废水处置及去向检查;(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公众参与意见。表1-1 项目组成表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施工期营运期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H=9.6m,彩钢结构,建筑面积约4200m2,主要进行下料、架型、编织、打磨,设置有电子木工机械、压刨机、空压机、砂轮机等设备项目是已建后环评,施工期已结束粉尘、边角料、噪声喷漆房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00m2、主要进行喷漆、晾

12、干等作业有机废气、废油漆桶仓储工程产品库1F,H=5m,彩钢结构,封闭车间,建筑面积约500m2,常温储存产品原料库1F,H=5m,彩钢结构,封闭车间,建筑面积约1000 m2,主要储存藤条、藤皮、藤丝等原材料,年存量20t油漆库砖混结构,封闭车间,建筑面积约10m2,常温储存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年存量40桶有机废气辅助工程办公室砖混结构,3F,建筑面积约4275 m2,主要为员工休息及办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员工宿舍砖混结构,1F,建筑面积约1000 m2,供10人住宿员工食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0 m2(实际运营无食堂)公用工程供电接市政电网,不设置备用发电机供水接市政供水管网废气

13、1套“喷漆水雾柜+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装置漆雾废水、废活性炭、漆渣废水1口化粪池固废生活垃圾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绿化绿化面积4000m2项目生产所用原辅料均为外购,由汽车运输进厂后堆放在车间原料堆放区中备用。项目主要原辅料及能耗情况见下表1-2。表1-2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类别名称年耗量来源备注(成分、性质等)原辅材料藤条46t外购藤丝藤皮PU面漆1.220kg/桶面漆固化剂0.8420kg/桶面漆稀释剂0.9620kg/桶PU底漆1.220kg/桶底漆固化剂0.8420kg/桶底漆稀释剂0.9620kg/桶螺丝、钉子等2t能源消耗煤(t/a)气(m3/a)天然气管网电(KW

14、/a)3000当地电网用水量水(m3/a )2600自来水管网表1-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备注空压机3砂轮机手动3打磨风机轴流风机3钉枪15台自接机1线锯1木工机1下料裁切压刨机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和厕所等生活设施。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项目用水情况估算见下表。 表1-4 项目用水情况估算用水对象规模用水量标准年用水量(m3)日用水量(m3)备注生活用水住宿员工10人0.15m3/人.d4501.5自来水非住宿员工15人0.10m3/人.d4501.5自来水总计90030.45自来水水化粪池0.273.02.55生活用水

15、图1-1水平衡图(单位:m3/d) 表二2、生产工艺2.1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示意图本项目以藤木为原料。项目不做原料生产,不涉及五金件加工,不对原料进行清洗。项目主要生产工序包括选料、下料、架型、编制、打磨、喷漆、晾晒、入库待售等过程。项目晾干采用自然晾干方式,不进行烘烤。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2-1: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2工艺流程简介(1)原料运输及储存项目原料由供货方负责运输至项目地,储存在原料库内,年储存藤木材料20t。(2) 选料根据产品要求进行选料配料。(3)下料利用木工机械、压刨机按照产品尺寸需要,对藤木、藤条等进行裁切。(4)架工、编工成型通过人工将经裁切成

16、符合规格的原料进行组装成半成品。(5) 打磨通过手动砂轮机对半成品表面进行打磨,使其平整光滑,便于后续喷涂作业。(6) 涂装工序主要起美观、保护作用。本项目采用人工喷漆方式,其主要工序可分为调漆、喷底漆、喷面漆以及晾干等。调漆:根据油漆种类,按比例将其与固化剂、稀释剂等混合均匀。项目无专用调漆房,调漆均在喷漆房内进行。本项目采用PU漆,其调配方式为PU漆、PU稀料、固化剂按配比为1:0.5:0.8的比例进行调配。PU漆表干时间20min,实干时间24h。喷底漆、面漆、晾干:项目采用人工干式喷涂,设置有1个喷漆房和1个晾干房,底漆面漆均在同一个喷漆房内进行;喷底漆完成1个小时后,再进行面漆喷涂作

17、业,之后在封闭的晾干房中自然晾干(不进行烘烤),晾干时间约为2436h。本项目喷漆房设计为上送风下抽风方式,设计风量约为24000m3/h。晾干房和喷漆房相互连通,晾房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最终由喷漆房排气筒外排。通过整改后,将漆雾处理系统由水吸收方式改为过滤方式,避免了废水产生。(7) 入库待售产品在封闭的晾干房中,放置2436h后,转入产品库储存。2.3油漆平衡表2-1 项目油漆平衡投入产出物料名称投入量(t/a)物质名称带出量(t/a)PU漆2.4产品附着1.896PU稀释剂1.92有机废气2.84固化剂1.68漆渣1.264合计6合计6表三3、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情况3.1废水(1)、对地表水环

18、境影响简析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周边雨水系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办公和厕所等生活设施。根据计算项目生活用水量约3.0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5%计,约2.55m3/d。目前企业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区和农田施肥,未外排。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水雾柜除漆雾,即“喷漆水雾柜活性炭吸附装置”,会产生漆雾废水,该废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0.24 m3/d)。企业需将产生的漆雾废水桶装收集后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漆雾废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废水对当地地表水质影响很小。(2)、对地下水

19、影响简析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位造成明显影响,仅有可能对区域地下水的水质造成影响。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和物料使用及废水排放情况调查,确定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油漆、稀料、固化剂等储存发生渗漏、撒漏导致其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现在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现场调查,目前项目未对油漆库、危险固废暂存间等做有效的防渗处理。为有效规避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风险,环评要求新增以下防治措施:(1)将全厂按各功能单元所处位置划分为防渗区和非防渗区两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其中防渗区为喷漆房、油漆库、垃圾房、危险固废暂存间。(2)对防渗区,评价要求项目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

20、,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3)要求加强原材料及产品生产的管理,在原料储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应规范操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事件。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3.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有机废气、粉尘。(1)有机废气根据调查,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中主要物质为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主要来源于油漆、固化剂、油漆稀释剂(一般情况下,油漆中除去固含量部分,其余部分将全部挥发)。项目设置1个喷漆室、1个晾干室均为封闭形式,调漆在喷漆房中进行。各有机废气产生点的排放形式为: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水池去除漆雾

21、后,由室外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内江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02月03日,在项目达到正常设计工况时,对项目喷漆、晾干工序的无组织排放源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如下:表3-1 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监测点位采样时段监测结果mg/ m3甲苯二甲苯项目喷漆工段南面厂界外1米处10:0011:000.08050.130项目晾干工段东南面厂界外1米处10:0011:000.04320.0744监测结果表明,由于项目油漆使用量较少和采用高固份油漆,在未采取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有机废气中甲苯和二甲苯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排放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评提出的项目整改措施: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

22、的有机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形式,为进一步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避免废气扰民,要求项目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喷漆、晾干过程为项目有机废气的主要产生源,环评要求项目设置1套“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集中由1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要求该装置捕集效率不低于95%,净化效率不低于90%。2)项目未设置专门的调漆房,但调漆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相对较少,评价要求项目调漆均在喷漆房中进行,便于调漆过程的废气收集处理。3)加强油漆管理,未使用完油漆需储存时,必须采取桶装封闭后储存或暂存于喷漆房内。废油漆桶储存时,需在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房间内放置不低

23、于24h,待油漆桶附着油漆挥发完全后,再放入危险固废暂存间。本项目没有实现干式除漆雾的方法,通过整改采用了“喷漆水雾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引入水雾柜除漆雾,产生漆雾废水,该废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0.24m3/d)。有机废气处理后集中由1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要求该装置捕集效率不低于95%,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项目有机废气浓度较低,适合于活性炭吸附处理。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表3-2 采取治理措施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情况统计主要污染物整改前处理措施整改后有组织排放(15m)无组织排(kg/h)排放量(kg/h)排放浓(mg/m3)排

24、放形式排放量(kg/h)排放浓度(mg/m3)甲苯0.1225.08无组织排放“水雾柜+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90%0.0120.5080.0061二甲苯0.1827.580.0170.7080.0091TVOC1.18349.290.1124.6670.0592排放标准:甲苯40mg/m3; 二甲苯70 mg/m3 ; TVOC200 mg/m3由表可知,项目采取整改措施后,有机废气得到了进一步消减,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2)木工粉尘木工粉尘主要产生于木工机械对木材进行加工的过程,属于粒度细小的碎木屑。粉尘产生量按原材料(木料)的0.7%进行类比估算,项目全年使用木料46吨,粉尘产生量约为0.

25、322t/a,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形式。环评对项目提出的整改措施:为了确保废气达标排,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要求项目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同时在每个木工机械作业点布置1个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要求除尘器的捕集效率不低于90%,净化效率不低于95%。项目布袋除尘器拟设计风量6000m3,采取整改措施后项目粉尘排情况见下表:表3-3项目整改后项目粉尘处理措施及排情况见下表污染源位置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数量处理后排放量备注有组织无组织木工区粉尘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风量6000 m3/h1套0.006kg/h,1 mg/m30.013kg/h达标排放由上表可见,

26、项目采取整改措施后,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粉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3.3噪声排放及治理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为木工机械、压刨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值在70100dB(A)。企业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20:0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生产)。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及治理情况见表3-4。 表3-4 项目噪声源强及治理情况一览表 单位:dB(A)噪声源数量噪声值治理措施降噪

27、后噪声值风机295选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座减震、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20:0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生产)60木工机械37060压刨机17060空压机2100602015年3月910日,隆昌县环境监测站在项目生产达到正常设计工况时,对项目厂界和周边居民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和周边居民处噪声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因此,项目噪声控制措施可行,实现了达标排放,不会发生噪声扰民。项目噪声控制措施可行,无需整改。3.4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产生边角料、木

28、屑、收尘灰、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1)边角料:主要产生于藤木材料开料过程,产生量约6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2)木屑:主要产生于压刨、打磨等过程,产生量约1.2t/a,属于一般固废,企业将其收集后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3)漆渣:项目漆雾过滤器清理出的漆渣,属于国家危废名录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900-252-12 “使用油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和涂料废物”,属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264t/a,桶装收集后,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4)收尘灰:产生于布袋

29、除尘器对车间粉尘收集处理过程,产生量约为0.3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5)废活性炭:产生于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年产生量约7.2t,属于危险废物,委托供货商成都优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6)废漆桶:主要为油漆、稀料、固化剂等物料使用过后的包装桶,其上附着有的油漆、稀释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300个/a,委托广东省开平市金三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设有代销点)回收。(7)生活垃圾:项目劳动人员25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产生量约为12.5kg/d(3.75t/a),属于一般固废,经垃圾桶收集后送当地垃圾收集点。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

30、情况见表3-5。表3-5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去向固废名称固废性质产生量处置措施边角料一般固废6t/a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木屑一般固废1.2t/a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漆渣危险废物1.264t/a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收尘灰一般固废0.3t/a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7.2委托供货商成都优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漆桶危险废物300个/a委托供货商广东省开平市金三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设有代销点)回收生活垃圾一般固废5.3t/a送当地垃圾收集点环评提出项目整改措施: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未设置有危险固废暂

31、存间,要求项目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并做防渗处理,设置转运台账等,配合现有生活垃圾房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经影响预测分析,项目三废和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可以确保不扰民。3.5环保设施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占总投资的9.8%。环保投资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增环保投资约21万元。经过对废水、废气的治理和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治理,能满足环保的要求,环保设施合理可行。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处理设施和排放情况对照见表3-6,环保措施投资对照见表3-7。表3-6 污染物产生源强、处理设施和排放情况对照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整改前整改后前后增减量排

32、放量(t/a)排放量(t/a)废气TVOC甲苯0.2920.043-0.249二甲苯0.4380.062-0.376其他2.1110.305-1.806粉尘0.3220.045-0.277废水生活污水000漆雾处理废水120-12固废边角料000木屑000漆渣000收尘灰000废活性炭00废漆桶000生活垃圾000表3-7 环保设施(措施)对照一览表项目环保措施和设施投资金额(万元)备注废水治理生活污水设置1口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区施肥,不外排0.5已建漆雾废水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新增废气有机废气设置1套“喷漆水雾柜+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喷漆和晾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净化后

33、由15m排气筒排放,装置捕集效率不低于95%,净化效率不低于90%;调漆均在喷漆房中进行;加强油漆管理,未使用完油漆需储存时,必须采取桶装封闭或暂存于喷漆房;废油漆桶储存时,需在喷漆房中放置24h后,在放入危险固废暂存间10新增木工粉尘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各产尘设备处设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装置捕集效率不低于95%,净化效率不低于90%5新增噪声设备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座减震、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20:0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生产)计入主体工程已建固体废物处置边角料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

34、销点)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房,配置若干垃圾桶 3已建木屑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收集点收尘灰售予山东省鄄城县新超木材加工厂(重庆设有代销点)废活性炭委托供货商成都优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2新增废漆桶委托供货商广东省开平市金三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设有代销点)回收漆渣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喷漆房、油漆库、垃圾房、危险固废暂存间等划分为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重点防渗区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 2新增环境风险设置1口消防水池,容积约500m3,设置1口消防废水池容积约500m3,事故废

35、水采取委托处理;车间内配置灭火器;车间墙体和门窗均设置为防火型;针对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易燃化学品设置专门的储存间,并远离原料区;加强员工防火培训;5已建油漆库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1新增合计29.5万元表四4、环评主要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4.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主要结论4.1.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以藤木为原料加工生产藤椅、藤家具,属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已经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51102811501210007。经查,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本项目符

36、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4.1.2规划符合性项目选址于隆昌县石碾镇白鹤林村,占地面积约14462.5m2,其中购买石碾镇中学遗留校舍用地约7000 m2,新征用地约7462.5 m2。目前,项目已取得隆昌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2005字第00735号,明确项目用地(14462.5m2)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要求。项目已取得隆昌县建设和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隆建规(2005)70石碾镇和(2006)74石碾镇,其中明确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本项目以藤木为原料加工生产藤椅、藤家具,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有机废气。根据调查,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西侧

37、玻璃酒瓶生产厂,不涉及对环境空气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企业,不会对本项目形成制约。项目区域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周边居民,但均不在项目拟设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同时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后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4.1.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监测,区域TSP、甲苯、二甲苯的现状监测值分别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浓度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声学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评价区域噪声昼夜监测值均

38、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石碾河位于项目区域河段水质指标中COD、氨氮和BOD5超标,其余指标达标。根据调查,超标原因为:石碾河沿途工业、生活排污以及石碾镇区内部分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接排至石碾河所致。评价建议隆昌县环保局从整治石碾河沿岸工业、生活排污等方面着手,开展石碾河综合治理,以改善石碾河水质,确保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要求。4.1.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有施工机械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产生,对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会有一定影响。本项目已建成,施工

39、期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无遗留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营运期地表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场内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系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漆雾废水。生活污水采取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喷漆水雾柜产生的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循环量约0.24m3/d)。待该废水接近饱和状态需要更换水,产生的更换废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因此,项目采取治理措施后,无废水外排,不会恶化石碾河水质。地下水:本项目的建设仅有可能对地下水的水质造成一定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防

40、渗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大气环境:项目本身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各项污染物对空气的污染贡献很低,现状监测表明项目投产运营至今未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等级,经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能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量(粉尘0.045 t/a ,甲苯0.043 t/a,二甲苯0.062 t/a),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较小。项目周边居民均距离本项目较远,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受本项目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采取整改措施后,加强了项目废气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声学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有木工机械、压刨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值在

41、70100dB(A)。采取措施后能够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木屑、漆渣、收尘灰、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收尘灰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售予纤维板生产厂家。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采取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项目通过在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暂存间等设施,对全厂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建立转运台账,确保危险固废得以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影

42、响分析:项目位于隆昌县石碾镇白鹤林村,区域内人类活动频繁,无珍稀动植物,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经现场调查,目前项目已建成,未造成明显生态影响。环境风险影响: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措施及制定的预案切实可行。项目落实环评要求防范措施后能够有效的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同时项目已通过了消防验收。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4.1.5清洁生产、治污措施有效性(1)、原辅料、能源使用的清洁性:项目生产主要使用的藤木材料无毒、无腐蚀性;油漆、固化剂、稀料等原料中苯、甲

43、醛含量很小,同时为高固份油漆,减少了有机废气的产生,厂区能源主要为清洁电能;生产工艺及装备的先进性:喷漆工序的漆雾处理方法由湿法改为干法处理,再确保处理效率的同时避免了废水产生。涂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有效减小了有机废气的排放量。木工工序配置了布袋除尘器对粉尘的收集及处理,效率高,有效减小了粉尘的排放量。产品的清洁性:本项目产品自身无毒无害,其使用、最终处置过程来看,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产品具有清洁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分析:项目大量使用高效节能设备,车间总体布置上各生产工序按物料流向布置,缩短供物及功能距离,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成本,节约能源

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木屑等外售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降耗效果显著,体现了清洁生产原则。(2)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均进行了有效治理,能够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体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4.1.6达标排放项目拟投资29.5万元落实环保措施,对“三废”和噪声进行治理,实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固废二次污染、避免污染地下水,可实现达标排放。4.1.7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特征污染物:TVOC0.41t/a(其中甲苯0.043t/a、二甲苯0.062t/a)粉尘:0.045 t/a。4.1.8项目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通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产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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