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侦模拟画像人像组合技术.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刑侦模拟画像人像组合技术.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谈刑侦模拟画像人像组合技术摘要:通过目击者的描述,利用计算机人像组合技术,刻画犯罪嫌疑人模拟像。就分析、研究人像组合技术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一些个人认识。关键词:模拟画像;人像组合;目击者;计算机画像系统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除了从指纹、血迹、头发、等方面寻找线索外,还有其他侦查手段,刑侦模拟画像人像组合就是其中的一种。人像组合是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相貌特征,运用相貌特征资料合成、再现犯罪嫌疑人相貌的图像技术,是刑事图像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直接为侦查破案提供犯罪嫌疑人相貌。人像组合技术的科学依据及基本原理,是利用人体相貌特征的相似性和人的记忆、再认能力的相对准确性。
2、这项技术为案件的侦查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线索,世界各国警方利用该技术侦破了大批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模拟画像工作中,笔者就分析、研究人像组合技术的基本情况,谈一些个人认识。1做好目击者的思想工作1.1接到模拟画像任务后,先做好目击者的思想工作,打消恐惧心理与后顾之忧,使其放松思想,乐于谈论案件的相关情况。不同案件的情况,给目击者的心理反映是不一致的,在反映描述目击到的犯罪嫌疑人形象的心态也各不同。有认真积极配合的;也有草率应付的;有过于自信的;也有顺竿子爬的。如必要,有关领导也可亲临模拟画像工作现场,耐心细致的与目击者交谈,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使其认识到他们提供线索的重要性并积极与画像工作者配合。
3、让整个模拟画像过程就是一个双方配合、互相沟通理解的过程。1.2从目击者见到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到模拟画像的时间应尽可能地短。因为目击者记忆清晰度一般随时间的延长而衰退,时间越长,随着外部信息的干扰,主要细节在记忆中消失的愈快,这样证人就很难再配合工作,即便勉强回忆,画像结果的可信度也值得怀疑。如果目击者本身是受害人,一般记忆清晰度要比非受害人强,但也有的在遭到人身伤害时,精神上受到刺激,对犯罪嫌疑人的记忆模糊,尽管受害人自己认为有把握,事实上形象在其记忆中不知不觉地已发生畦变。因此,应争取时间尽早进行模拟画像工作。2耐心与目击者交谈寻求沟通的桥梁在交谈过程中,画像工作者一方面听取目击者对犯罪嫌疑人
4、形象特征的描述,另一方面留心了解一下目击者(目击现场的光照情况、知识层次与阅历、性格、仪表特征)等方面的情况,为准确的理解目击者的描述奠定基础。2.1详细向目击者了解目击的时间、目击现场的天气与光线情况。目击者在能够分清周围物体颜色的光线条件下才能准确描述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征。若是光线昏暗,则无法看清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很多夜间发生的强奸案、拦路抢劫案等均因此原因而失去人像组合的条件。2.2知识层次高、阅历丰富的人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能够用较准确的语言描述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甚至描述出气质特征。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农民、小孩或老人、文盲,如果缺乏立体空间的想象力,不能把自己头脑中立体的犯罪嫌
5、疑人相貌,变为平面的五官特征,根本看不懂人像组合特征,就无法进行模拟画像工作。2.3性格外向的人能够很自然地注意周围的情况,尤其是与众不同的人,她会很快由一般注意转入特别专注的观察,这样在她的头脑中就会留下较为清晰的印象。而性格内向的人,一般不太关心周围的情况,即使与陌生人目光相遇,往往也是一闪而过,很难留下印象。2.4特别注重自己仪表的人对美容相对有研究。她对犯罪嫌疑人的观察也最仔细,能够描述出犯罪嫌疑人的大部分面部特征。而那些不注重个人形象的目击者描述的特征点就相对少。做好模拟画像的基础工作,在建立二者沟通的桥梁基础上,有利于目击者的描述和画像者的理解、想象。3把握犯罪嫌疑人的整体特征、面
6、部特征整体特征一般是指目击者首先要描述的目击到的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第一印象即所谓的“一看就像”如:身高、年龄、身份、气质、表情、皮肤感觉等因素。只有把握住犯罪嫌疑人的整体特征再去刻画其面部特征。最表现面部特征的基础因素是脸型,只有在较准确的脸型上,才能正确地确定五官(眉、眼、鼻、嘴、耳)的位置和形状。在人眼可以分辨色彩颜色的光线条件下,人的脸部会与周围环境形成较强的反差,因此,画像者有必要不断地提示目击者回忆周围的环境,以利于其唤醒对犯罪嫌疑人脸型特征地记忆描述。脸型的提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的,首先,让目击者从认识的人群中回忆或人像库中发现是否有相似的脸型,这对画像者来说是较容易获取的形象信
7、息;其次,引导目击者回忆是否与大众媒体中经常出现的某人相似,如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笑星、领袖或社会名流等。大众媒体上经常出现的形象信息特别丰富并且是目击者和画像工作者所共知的。可以用一个或几个相似人的照片为基本资料(人像库部件),进行个别特征的替换、修改。用同样的方法引导目击者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五官、耳朵及发型等特征的人像组合。4充分利用图象处理系统、人像组合根据人像模拟组合系统,以计算机为载体,运用提高、参照、组合等方法,恢复目击者所见到的犯罪嫌疑人像。4.1人像组合方法4.1.1顺序组合法:即先选好脸型、发型,确定人体相貌的大框架。后选眉、眼、鼻、口、耳、饰物。4.1.2重点突出法:即目击者
8、对某部分特征记忆深刻,其它部分较模糊,可先选取记忆深刻的特征。通过对记忆深刻的特征再认以刺激、唤醒记忆不清的特征。4.1.3现场回忆法:画像工作者经分析、了解目击者的基本情况后,确认目击者现场看清了犯罪嫌疑人相貌,只是回忆再认暂受抑制,可将目击者带回目击现场,请目击者实地讲述目击过程和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重返现场,能加深目击者的心理刺激,唤起记忆。强奸、凶杀案件的受害人,由于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事后高度紧张、心理状态极差,不宜使用现场回忆法,以免加深对受害人的精神刺激。4.2人像组合的步骤4.2.1受理案件,了解案件,询问目击者。人像组合不同于普通的人像绘画,它是一种侦查手段,是刑事图像技术重
9、要的组成部分。人像组合技术的使用,必须按照刑事技术送检要求审批、受理案件。同时应向送检人员了解案情和目击者在目击现场时的各种条件。4.2.2选取相貌特征,组合人像。选取相貌特征,可按发、脸、眼、眉、鼻、口的顺序选,也可以先选目击者记忆最深的特征。组合人像时,应先把发型与脸型结合在一起确定头像大框架,然后组合眼、鼻、口、眉、耳等特征。4.2.3修改组合像,评判相似度,组合像辨认通报。人像组合完成后,在目击者对组合像进行辨认、提出修改意见,对个别特征作适当修改,修改后,目击者再次对组合像的各个部分特征分别进行相似度评价,相似度在60以上,即有使用价值。组合像通过侦查机关发辨认通报或通过电视、报纸等传媒,广泛发动群众辨认组合像,提供破案线索。计算机画像系统使用方便、快捷,应用广泛,效果明显。在刑事模拟画像中,除了用于一般计算机人像组合、修改编辑外,还可以利用其不同的图层功能进行人像比对和复原,效果显著,是实现科技强警的重要途径之一。随着科技进步,计算机画像系统将日趋完善,在刑事案件侦破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