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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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招 标 文 件伊政采201522号 招标单位:伊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总 目 录第 一 卷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52. 招标文件73. 投标文件84. 投标125. 开标136. 评标147. 合同授予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610. 需要补充的内容16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17附表二:问题的澄清18第二章 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19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67第 二 卷70第五章 图纸(另册)70第 三 卷70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 四 卷7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1

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4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42-2 授权委托书75三 投标保证金76五、合同用款估算表77六、临时用地计划表78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9第 一 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伊川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洛阳市伊川县联 系 人:董女士联系电话:1589660329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379-65786688 158249367091.1.4项目名称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1.1.5建设地点

3、洛阳市伊川县1.2.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个月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偏离不允许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重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报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

4、它有效正式函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3.2.11安全生产费用按招标人报价的1.5%计取3.2.3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3.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60天3.3.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五天公布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或转

5、出,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转账后拿汇款凭证到招标代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同未缴纳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新区支行开户名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龙分公司。开户账号:16138101040013691保证金金额: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3日 下午17 时00分(到账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正本逐页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

6、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3.7.4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1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无须精装。3.7.6 投标文件电子版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Word和Excel格式(需含预算版1份)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子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电子文件”字样。4.1.1外层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

7、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4.1.2内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人名称:伊川县交通运输局地址: 项目名称: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通知延后投标文件截止期投标截止期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

8、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2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须有中标单位出具放弃中标资格的证明性材料并经招标人批复同意后,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中标价为二者之间的最低报价。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7.3.2附加履约担保无9.5监督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伊川县财政局等10.2需要

9、补充的其他内容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2、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设备配备,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扣除违约金。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5、其它未

10、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6、解释权: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

11、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

12、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14、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

15、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个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16、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

17、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合同用款估算表;(6)临时用地计划表;(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应在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18、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函文字报价相应内容及报价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按无效标处理。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对于清单说明中已给定的暂估价格按清单说明中

19、进行编制,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3.2.4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保险单的实际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保险费。(2)承包人必须办理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20、不单独报价。3.2.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按合同条款第4.1.2项的规定计入投标报价内。3.2.6投标价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按合同条款第2.3.2项的规定办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需调整,投标人应按规定填写投标函附录中的权重系数。3.2.8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10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

21、不另行支付。3.2.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

22、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2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1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24、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1.1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2)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3)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3.5.1.2如果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其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发生法人合法变更或重组,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能满足资格预审的各项条件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5.1.3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

25、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不超过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26、、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清单(含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时则可除外)。(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

27、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本应分别用一个内层封套包装(应加粘

28、密封条和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再一起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应加贴密封条和加盖密封章),内层封套上应有“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4.1.1 在外层封套上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识别标识,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应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为防止因存储介质本身质量问题而无法读取数据,投标人可提供两套或以上存储介质不同电子版,并密封在同一个信封内,但不同介质电子版本的内容应完全一致;

29、4.1.4投标人应在递交的电子版上清楚地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标段;4.1.5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前将

30、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有关主管部门和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

32、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参与下一步的计算和评审:(1)未按规定密封装订;(2)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4)未提交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擅自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或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无法读取或所有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与投标函正本报价不一致;(5)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同一标段提供了两套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7)所投标段与取得投标资格的标段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且相应内容不一致的。5.4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

33、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5投标人如果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

34、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35、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本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7.3 履约担保7.3.1正常履约担保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其中履约担保中现金担保的比例不应低于30%,其余可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正常的履约担保将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委员会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后退还给承包人。7.3.3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和附加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36、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要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

37、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4如果根据本须知第7.3.2或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侯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

38、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9、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能及时通知招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一切后果。10.2需要补充的其他

40、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招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二章 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

41、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有限低价评标法。在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在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内,选择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最终评标价最低,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承诺并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2评审标准2.1评审计算标准招标人报价由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造价规定编制,最终由财政部门评审后,于开标前5日向各潜在投标人公布。有限低价评标法评审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及其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

42、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第二阶段为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00(含100)至90(含90)之间,超过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第三阶段为确定招标人标底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及其对应的调整系数。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共有八种,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第四阶段为确定复合标底。依据有效投标人的数量确定计算复合标底的A、B值的权重系数;第五阶段为确

43、定合理评标价的范围。合理评标价在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投标人的评标价在此范围外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价在招标人报价的100(含100)至90(含9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1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

44、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共51个,从(-3)至(+2)以0.1为基数递增。2.1.2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00%(含100%)至90%(含90%)之间,不在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将不再参与以后的计算和评审。2.1.3招标人标底的确定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和招标人标底调整系数公布投标人报价和评标价,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计算招标人标底。(

45、1)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 方法一: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高报价、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三:招标人标底价=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四: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n/2(取上限)名; 方法五: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与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3名(当只有一家投标人报价参与排序时,取报价排名(高价排序)的第2名); 方法六: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 方法七:招标人标底价=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0.4+所有参与标底计算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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