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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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一秘书尊敬的国家民委李文亮委员、尊敬的省民委赵仁秀副主任,尊敬的高岳林副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这是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围绕“一个战略,四个目标”,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的一次誓师大会。在去年的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我们确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目标,并两次向国家民委和省民委

2、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民宗委、省民委和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国家民委陈改户副主任、专职委员李文亮和相关处室听取了我县创建工作的专题汇报,对我县开展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我县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邵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上下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邀请国家民委原政法司毛公宁司长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实施方案。这些都为开好这次会议、谋划好创建活动作了充分准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天国家民委

3、李文亮专职委员、省民委赵仁秀副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岳林等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创建工作,既是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期待和鼓舞。我们坚信,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指导下,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县28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一定能实现成功创建的目标。等会,国家民委、省、市领导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

4、证。面临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响亮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县委、县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履行民族地区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的重大决定。 1、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县特殊县情的需要。在56个民族的祖国大家庭里,我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全县民族成分来看,我县是一个多民族县。全县有苗、汉、侗、瑶等24个民族,全县28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3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3%。城步是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邵阳

5、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自建县以来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大力扶持,始终淋浴着党的阳光雨露不断发展,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民族团结之歌。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我县周边都是少数民族居住区,与龙胜各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绥宁的关峡苗族乡相邻。对于维护边界民族的和谐稳定,保持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和睦稳定,促进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将产生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从历史来看,自1956年成立苗族自治县的58年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来抓,不断深化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不断提高处理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

6、,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格局。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在城步加速推进“一个战略,四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民族团结就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因此,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始终是我县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做好我县各项工作的客观要求和现实基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2、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要求。我县是武陵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国务院关于武陵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要将武陵片区建设成民族团结模范区。国家民委关于武陵片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

7、实施意见指出:“坚持武陵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武陵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同步实施,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力争使武陵片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项基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范围内加强和创新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示范。因此,抓住机遇,着力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县作为武陵片区县的重要课题。国家民委对我县民族工作高度重视,董武同志又在我县挂职,并亲自分管创建工作,对我县的创建工作必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3、我县已具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坚实基础。多年来,我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

8、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苗汉各族同胞共同生活在一起,早已水乳交融,不分你我,互帮互助,手足情深。一是民族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我县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限,依法制定完善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修改完善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等法规,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体、单行条例为补充的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民族事业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全县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民族团

9、结进步示范点23个,充分利用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的民族特殊政策,定期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营造了全县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的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有少数民族干部1240名,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3.5%;涌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有8人评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8个单位评为湖南省先进集体,土桥农场、长安营乡、兰蓉乡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7人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为我县创建活动积累了经验。民族联谊活动更加频繁,与龙胜等周边县市区建立民族联谊机制,实现了23年无民族

10、边界纠纷。每年参加或举办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联谊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民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我县经济总量不断做大,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财政总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城镇居民收入达到15324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呈两位数以上增长,在西部三县综合排名第一。产业发展来势较好,工业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风电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奶业重现新的转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民利改善进入历史最好最快时期,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通畅率已达

11、到98%,县城面积扩大到7.8平方公里。民生支出达9.5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0%,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农村危房改造达到7000多户。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舆情事件、重大腐败案件,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苗乡干群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民调测评进入了全省57位,全市第二位,获得了“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无毒县”称号,全县呈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这为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县各级各

12、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一个战略,四个目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县委要求在9月前完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盯这一工作目标,围绕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一)加快经济发展,奠定民族团结进

13、步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是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的第一要素,只有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才会有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才会有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各级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抓项目上。特别要以迎接建县60周年为重点,认真谋划实施好今年安排的大庆项目。加快推进白云大道、边南公路、城武高速、洞新高速、武靖高速、城步通道等交通大项目,改善我县交通现状。加快民族大道、城东路、民族体育活动中心、城北学校、儒林大桥等项目进度,启动儒林、城南农贸市场、城南片区和城北小区建设工作,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和县城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县城大变样。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保持投资的强劲拉动。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加快发展现

14、代农业和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乳业、林业、风电、高新电子、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排名进入全市第二方阵,保持西部县领先地位。 (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改善民生民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们一定要顺应各族人民过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着力点,让各族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创建成果,进一步凝聚民心、汇集民力、造福人民。我们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和商务部对口扶贫、武陵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高寒区村脱贫解困等重大机遇,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委的扶持政策

15、,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下大力气解决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问题。通过整村推进、产业扶持等措施,重点建设一大批有重大拉动作用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形成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切实改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优先发展民族教育,落实好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办好每个乡镇一所合格公办幼儿园,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认真抓好农村校舍安全工程和合格学校建设,加快完成红旗小学、希望小学、县一中扩建工程,确保全县中心小学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合格学校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族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要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加快完善

16、全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减免资金,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题。 (三)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的和谐局面。实践反复证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稳定工作抓好、抓实。要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群众工作站和村民法制学校等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

17、深化平安城步创建,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发生民族宗教事件,不发生重大边界纠纷,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政治局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基础。要整合教育资源和宣传资源,充分结合干部理论教育,党校教育、学校教育,大力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近年度来我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方针和

18、民族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四个维护”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要突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国际、国内出现的各类制造民族分裂、渗透活动案例的警示教育,坚决同各种违反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使各级干部都熟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了解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重大节日活动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在工作、生活、交往中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仰和习俗。要加大对改革开放成就和全县建设发展成果

19、的宣传力度,突出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主体作用,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自豪感。要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书籍、新闻宣传等形式,灵活多样开展宣传教育,使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切实把创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总结建县近60年的创建活动经验,大力宣传创建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大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20、营造全县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尽管我们有良好基础和丰富经验,但争创任务仍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明确的分工,但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创建要求还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学习研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详细的创建内容和工作进度安排表,层层制定争创方案,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

21、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下发的创建方案,立足各自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细化分解表,加强动员部署,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县民宗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真正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症结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协调抓好落实。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核心还是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更不能把创建与当前的各项工作搞成“两张皮”。各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创建工

22、作也就达标了。所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必须立足实际,切实找准开展创建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在工作推进中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四风”问题,增强群众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结合起来,与做好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实施民生计划、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尽心竭力地为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

23、民、惠民、安民。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县创建领导小组要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县考评细则,严格考评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要约谈警告、限期整改;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采取末位淘汰、组织调整等措施。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听取民族团结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县各民族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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