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分房选房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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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分房选房办法 (经2013年1月9日校务会讨论通过)为做好原西华毛巾厂地块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选房销售工作,合理分配住房资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梧州市公务员限价房分配销售工作方案和区内相关高校住房选房方案的做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购房资格学院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本院在编在职教职工家庭(以夫妻双方为计,含单身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家庭,先由个人自主报名,经审核批准,方具申请购买本限价商品房资格。一户家庭仅限购买一套限价商品房。二、 选房办法选房采取按参加购房人员的累计分数排列选房顺序一次性确定房号。累计分数靠前的先选,以此类推。

2、各类选房人员在累计分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先后顺序。选房直至所有房源选完为止。选房时,购房人采取一次性确定楼层户型房号方式进行。如选C栋15层A户号,则是C栋第15层A户号,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为14193平方米。填报写法则为“C15A”。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组成选房小组现场具体操作。各购房人必须到场参加,除家庭成员外,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现场进行监督。各部门、单位派人到场参加。三、计分项目及标准(一)计分项目以教职工的职称(职务或技术工种)、学历、工龄、双职工、无房或住房面积不达标等五项内容为计分项目。(二)计分标准1职称(职务或技术工种)分(

3、1)职称分技术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分数20161296(2)职务分职务级别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一般干部分数3024181512108(3)技术工种分技术工种及级别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数12108652学历分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士或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含中技、职中)高中以下分数15121086543工龄分:0.5分/年(先参加工作后读大学的,在校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分)。工龄按年份计算。4双职工分:5分/户。5(1)无房户加分:10分。(2)住房面积不达标户加分:5分。“无房户”指:按房改政策规定,从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回迁房的住户;“

4、面积不达标户”指:按自治区、梧州市房改政策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执行(两者标准不一致时就高不就低)住房面积(含扩建面积)不达标的住户。总分职称(职务或技术工种)分+学历分+工龄分+双职工分+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不达标户加分(三)计分说明1同一人员在职称、职务、技术工种三种计分项目上,只计算其中一种,就高不就低。2双职工家庭各类计分只计一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得交叉选择计分项目。3各类计分材料依据一律以人事部门确认的档案材料为准。三、销售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梧州学院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批表,附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凡报送资料有虚假的,视情节轻重,要进行严肃批

5、评或取消购房资格。(二)审核、审批按以下顺序进行审核、审批:1. 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对其教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收集;2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住房安排工作小组负责对其是否享受过房改政策情况和申请人名下现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核;3. 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审批确定入围对象。(三)公示审批后,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凡有异议者可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选房。(五)发放准购证选房完毕后,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申购人发放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准购证,一证一套。(

6、六)对换房、放弃及被取消资格的处置购房人获得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准购证后,不得私下转让购房指标。申购人需调整的可在已选房人员当中自行协商调换。放弃的不再重新接受申请。放弃、被取消资格以及空余的房源,继续采用原定的选房方式由未选房人员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递补选房。(七)楼层价格差异的确定。本次销售的全部限价商品房均为电梯房,参照市场商品房价格差异的确定方法,经与建设开发商协商后,确定本次限价商品房楼层的出售价格级差。具体价差另行公布。(八)开发商XX公司获得预售证后,凭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准购证与购房人签署合同、办理购房手续。合同购房人姓名必须与准购证上的姓名相符(如有调换,调换后的购房

7、人必须同属我院教职工限价房已选房人员)。(九)小区内车位的销售小区内的车位限期限价优先安排小区住户。每个车位最高售价不得超过X万元,公布销售之日起XX天内为小区住户申购时间,到期截止。申购车位的购房人,按一户一车位的原则,由学院限价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选房形式确定申购人所购车位,即选择车位的办法和顺序与购房选房办法顺序相同。 车位选完过后仍有剩余车位,由学院与开发商协商后,再另行处理。四、付款方式购房人获得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准购证后,本人须交纳保证金2万元(主要用于建房前期费用和确定实际购房人数)。(一)购房款付款时间与方式购房人分4次付款:第一次在项目开工时支付总购房款的30%(含之前

8、交纳的2万元保证金);第二次在预售证、签订购房合同后付足总购房款额的50%;第三次在住宅楼封顶后付足总购房款额的85%;第四次在交房时将余款付清。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的,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办理。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第一、三、四次付款期为10天,第二次付款期为20天,银行按揭以签订按揭合同日期为准),将应付款交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及账号另行通知),3个工作日后,开发商XX公司凭银行进账回执给购房人开具收款票据。尔后,购房人将凭此收据与XX公司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等相关的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购房人逾期未足额交纳房款的,视同弃权处理,已交房款(本金,不计利

9、息)退回购房人。(二)购车位款付款时间与方式一次付清车位款的,申购人在确定选购车位后5天内与XX公司签订合同并将购车位款付清;若采用银行按揭,确定车位5天内将首付款(付款比例执行银行相关规定)交XX公司并签订合同;逾期当放弃处理。五、房地产权属办理XX公司办理项目总体验收、产权总登记后,为购房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资料,由购房人自行办理,与购房有关的税、费由购房人自负。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购房人在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五年内不允许将本住房上市交易。六、本办法仅适用于学院本次建设的限价商品房,不包括其他性质、其他类型的住房。七、本办法由学院教职

10、工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梧州学院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批表 梧州学院教职工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 1月8日 梧州学院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批表单位(或部门): 填表时间:2013年 月 日姓名性别年龄是否在职或退休参加工作时间调入学院时间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现任职称及评聘时间配偶姓名是否双职工工作单位目前住房状况租房自购住房房改福利住房是否享受过房改福利政策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是否享受相应面积目前职级应该享受面积福利房回迁房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是否达到应该享受面积选房打分累计积分选房顺序排列名次最后确定房号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申请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说 明:1双职工填写可就高不就低;2退休人员要填写退休时间;3升本前已在校人员在“调入学院时间”栏目内填写合并前三校学校名称及工作时间或调入时间;4“目前住房状况”、“是否享受房改福利” 和“是否享受相应面积”栏目必须如实填写。填写时在相应栏目下方打“V”即可。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则不受理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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