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栖霞区尧化门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附件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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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栖字(2015)第022号项目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 委托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栖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年10月承 担 单 位: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 长:夏 爱 军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复 核:审 核: 签 发: 签发人职务:站长 参 加 人 员:顾俊、戴洪、王玉洁、陶雨、吕萍、王灵、王船、 周强。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电话:(025)85568530传真:(025)85568267邮编:21004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目 录1前言12验收监测依据1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3.1工程基本

2、情况33.2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34.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44.1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44.2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54.3噪声及其防治措施64.4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7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76.验收监测内容76.1废水监测86.2噪声监测87. 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98监测结果与评价108.1监测工况108.2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108.3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128.4 废气情况128.5监测结果与评价138.6总量核定139. 环境管理检查1410.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1511监测结论与建议1611.1 监测结论1611.1.1废水监测结果:1611.1.2废气监测结果:1611.1.3噪声监测结果

3、:1611.1.4总量核定结果:1611.2建议171前言本项目为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项目位于栖霞区尧化门,占地面积10053平方米,建筑面积832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7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部门拨款。该项目为1幢6层建筑,西面1-6层为妇保所、卫生监督所办公房,东面1-6层为疾控用房,4、5层为检测室。项目定员100人,全年工作按360天,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2880小时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

4、中心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南京市环保局委托,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8月14日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审批。2015年6月5日,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同意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进行试生产(运行),试生产运行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2000年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受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5年9月1、6日及10月

5、13、14日对该项目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勘查和环保验收管理检查,在详细检查及收集、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监测依据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2.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2.3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3第38号令);2.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97122号文);2.5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

6、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2009年8月);2.6关于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0年8月16日)。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法人代表/联 系 人陶立刚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东井村45号联系电话13705170365传 真/邮政编码210028建设地点南京市尧佳路66号立项审批部门南京市发改委批准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5700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Q8570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占地面积(平方米)10053建筑面积(平方米)8320绿化面积(平方米)1253总投资(万元)1700其中

7、: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2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3.2.1环评结论根据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2009年8月)环评结论如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厂址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选址合理。项目所产生的“三废”和噪声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综上所述,该项目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实现水、声、固体废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大的污染

8、,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基本是合理可行的。3.2.2对策与建议(1)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2) 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3) 设置好垃圾桶的数量,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贮存,日产日清,以防扩大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4) 建立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形成人人重视环境保护的经营气氛,制定可行的防火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法规、法律。 以上评价结论是根据建设方提出的规模、方案、申报材料等条件下得到的,如果规模、方案、地理位置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规的有

9、关要求,向环保部门另行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3.2.3环评批复要求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详见附件。4.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4.1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很少量的无组织检测室有机气体、汽车尾气。检测室为负压设计,检测室内送、排风机实现连锁控制,保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检测室内气体经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过滤,确保检测室排放废气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检测室内部还设置有辅助消毒装置,通过紫外线、化学消毒剂等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确保检测室排出的气体不含病原微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大气污染

10、物产生情况见表4-1。表4-1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生产设备/排放源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检测室间歇 气体经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过滤,辅助消毒装置确保不含病原微生物检测室内已配置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型号:新加坡ESCO AC2-5A1)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间歇 地面停车位,直接扩散 地面停车位,直接扩散无组织排放4.2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检测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检测室准备和操作中产生的废水均收集于检测室内专用带盖不锈钢容器中,添加含氯消毒液浸泡进行化学灭菌后、经灭活的废水排入检测室废水池,在检测室废水池再次添加次氯酸钠消毒,排

11、入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后,确保废水中无病原微生物,最后经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废水约20 t/a。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其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氨氮、TP,产生的浓度分别为400 mg/L、300 mg/L、35 mg/L、6 mg/L。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心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后,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排放。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表4-2 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表生产设备/排放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检测

12、室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总磷)间歇 含氯消毒液和次氯酸钠消毒后经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池处理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池处理排入管网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间歇 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池处理4.3噪声及其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建筑物内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设备,如送风机、排风机,噪声源强约7585dB(A)。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并设置隔声门、双层密闭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可使噪声源在室外噪声最少降低25dB(A)。由于噪声设备较少,室内噪声取设备最大噪声值85dB(A),则检测室外1m处噪声值约为60dB(A)。该项目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情况见表4

13、-3。表4-3 主要噪声源及防治措施情况生产设备/排放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设备噪声间歇 隔声门、双层密闭隔声窗等隔声、降噪措施隔声降噪自然衰减4.4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检测室垃圾和医疗废物。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见表4-4。表4-4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生产设备/排放源排放规律处理设施去向“环评”/初步设计要求实际建设生活垃圾间歇环卫清运环卫清运环卫检测室垃圾间歇 分类收集,外套高压袋,对表面喷雾消毒。送到栖霞迈皋桥医院,由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送到栖霞迈皋桥医院,由其交给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

14、术有限公司处理。 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间歇 送到栖霞迈皋桥医院,由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废水、噪声排放标准见表5-1。表5-1 废水、噪声排放标准监测项目预处理标准标准依据污水pH6-9(无量纲)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250 mg/L氨氮/悬浮物60mg/L总磷/动植物油20 mg/L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60dB(A)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6.验收监测内容此次竣工验收监测是对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竣工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

15、理进行全面考核,对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评价其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监测期间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开展工作,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6.1废水监测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6-1。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污染种类测点位置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总磷1共5次注:所有项目的采样按相应标准及规范执行,以下同。6.2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6-2,具体监测点位见图a。表6-2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污染种类测点位置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噪声厂东界1#厂南界2#厂西界3#厂北界4#等效连续A声级4

16、昼间共5次4#N厂界厂界3#1#2#图a噪声监测点位7. 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本次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南京市栖霞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质量手则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江苏省环境监测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后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和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废水、噪声监测方法见表7-1,废水监测分析保证质量控制要求。表7-1 监测分析方法类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检出限废水pH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3.1.6.2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T11914

17、-198910mg/L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0.025 mg/L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4mg/L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0.01 mg/L动植物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0.04 mg/L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注:总磷委托山普罗特。8监测结果与评价8.1监测工况2015年9月1、6日和10月13、14日对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

18、有限公司,2009年8月)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开展工作,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8.2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该单位废水排放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8-1。表8-1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表点位名称日期测试名称单位数值评价总排2015年9月6日pH无量纲7.94达标化学需氧量mg/L71达标氨氮mg/L14.5达标悬浮物mg/L10达标总磷mg/L2.02/动植物油mg/L0.55达标2015年10年13日上午pH无量纲7.83达标化学需氧量mg/L19达标氨氮mg/L7.33达

19、标悬浮物mg/L11达标总磷mg/L0.56/动植物油mg/L0.41达标2015年10年13日下午pH无量纲7.87达标化学需氧量mg/L25达标氨氮mg/L0.367达标悬浮物mg/L10达标总磷mg/L0.34/动植物油mg/L0.44达标2015年10年14日上午pH无量纲7.76达标化学需氧量mg/L55达标氨氮mg/L0.805达标悬浮物mg/L10达标总磷mg/L0.29/动植物油mg/L0.38达标2015年10年14日下午pH无量纲7.79达标化学需氧量mg/L58达标氨氮mg/L1.08达标悬浮物mg/L11达标总磷mg/L0.30/动植物油mg/L0.42达标均值pH无量

20、纲/化学需氧量mg/L45.6氨氮mg/L4.82悬浮物mg/L10.2总磷mg/L0.702动植物油mg/L0.448.3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2015年9月1日、10月13日和10月14日厂界昼间环境噪声50.559.3 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见表8-2。表8-2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表监测日期测点编码测点名称时段标准值 db(A)声级值 db(A)2015年9月1日1#厂东界昼6559.32#厂南界昼6551.23#厂西界昼6557.94#厂北界昼6557.12015年10月13日上午1#厂东界昼6555.22

21、#厂南界昼6550.53#厂西界昼6551.54#厂北界昼6553.82015年10月13日下午1#厂东界昼6555.22#厂南界昼6550.53#厂西界昼6551.54#厂北界昼6553.82015年10月14日上午1#厂东界昼6555.62#厂南界昼6555.93#厂西界昼6551.34#厂北界昼6552.62015年10月14日下午1#厂东界昼6557.32#厂南界昼6555.53#厂西界昼6552.94#厂北界昼6553.7注:各声源正常运行。8.4 废气情况 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受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于2015年9月18日对其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报告号:(2015)

22、宁白化环监(气)字第201509118号,详见附件。)8.5监测结果与评价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8-2。废水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9月6日、2015年10月13、14日对总排口进行监测,所有监测项目均达标。水质监测结果见表8-1。8.6总量核定根据环评报告上提供的年废水总量(2890 t/a)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阶段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1318 t/a、0.01393 t/a、0.02948 t/a、0.00203 t/a、0

23、.00127 t/a,符合环评报告表中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核定结果见表8-3。表8-3 总量核算结果类别污染物排放浓度(mg/L)排放量(吨/年)废水废水量/2890化学需氧量45.60.1318氨氮4.820.01393悬浮物10.20.02948总磷0.7020.00203动植物油0.440.00127注:废水量来源于环评报告;项目总量核算的排放浓度为多次测量的达标均值。9. 环境管理检查表9-1 环境管理检查序号检查内容执行情况1“三同时”执行情况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制度、机构建设情况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管理3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 该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废水已

24、设置污水处理设施4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情况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5排污口规范化、污染源在线监测仪的安装、测试情况检查 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仪、总排口已安置标牌10.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表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内容执行情况1本项目位于栖霞区尧化门二号路,占地面积为10053,总建筑面积为8320。项目建设内容为一幢六层的疾控中心业务办公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控制大楼(含疾病监控检验、P2级检验室),西面1-6层为妇保所、卫生监督所办公房,东面1-6层为疾控用房,其中一层为X光室(为无放射性的胸透),4-5层为检测室,检测室内仅使用少量常用试剂,不含危险性化学试剂。 根

25、据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其实际建设情况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建设内容的要求。2该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道。项目检测室等医疗废水应妥善收集、加盖贮存,经含氯消毒液、次氯酸等灭火、消毒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限值。项目仅设一接管排口,核定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排污口。 建设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废水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与处理

26、后的医疗废水一起从总排排入管网。监测站于2015年9月6日,10月13、14日对其排口污水进行监测,共计5次,均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达标均值分别为45.6 mg/L、4.82 mg/L、10.2 mg/L、0.44 mg/L,总磷均值为0.702 mg/L。项目总排口已设置标牌。3 该项目不上锅炉,无集中供热等设备。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检测室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项目检测室内应为负压设计,送风机、排风机应连锁控制,检测室内气体经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低于99.99%)过滤处理后达标排放。检测室内应设置辅助消毒装置,

27、通过紫外线、化学消毒剂等方式确保外排气体中不含病原微生物。地面停车场应加强管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 现场验收时,未见锅炉等设备,项目检测室内已配置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型号:新加坡ESCO AC2-5A1);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受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于2015年9月18日对其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臭气浓度在G3点位超标外,其余监测数值均达标。(报告号:(2015)宁白化环监(气)字第201509118号,详见附件。)4 该项目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规范安装,进行减震隔声降噪处理,噪声

28、大道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 区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9月1日,10月13、14日对其厂界噪声共监测5次,厂界昼间环境噪声50.559.3 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5 项目固体废物都应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医疗废物等危险固废,应按规定统一收集,密封消毒,妥善贮存,危废送至迈皋桥医院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转移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随意处理。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应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处理协议报我局备案。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

29、中心的医疗废物及医疗危险废物最终由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该单位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已储存。11监测结论与建议11.1 监测结论2015年9月1、6日和10月13、14日对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2009年8月)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南京市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开展工作,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11.1.1废水监测结果:废水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9月6日、2015年10月13、14日对总排口进行监测,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化学需

30、氧量、氨氮、悬浮物和动植物油达标均值分别为45.6 mg/L、4.82 mg/L、10.2 mg/L、0.44 mg/L,总磷均值为0.702 mg/L。11.1.2废气监测结果: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受栖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于2015年9月18日对其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报告号:(2015)宁白化环监(气)字第201509118号)11.1.3噪声监测结果: 2015年9月1日、10月3日和10月4日厂界昼间环境噪声50.559.3 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11.1.4总量核定结果: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环评报告上提供的年废水总量(2890 t/a)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阶段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1318 t/a、0.01393 t/a、0.02948 t/a、0.00203 t/a、0.00127 t/a,符合环评报告表中总量控制要求。11.2建议(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妥善处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保证污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检测室废气应按环评批复要求做好消毒等工作,保证废气无组织排放能严格达到排放标准;(3)做好“三废”处理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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