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唐县泰鑫矿品加工石子加工环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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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唐环监验字2016第005号项目名称: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委托单位: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唐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4月20日承担单位:唐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写人:审核:审定:参加监测人员: 本机构通讯资料:电话:0312-6410510邮编:072350地址:唐县中山南大街表一建设项目名称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石子10万立方米/年10万立方米/年环评时间2012年3月30日开工

2、日期投入试运行时间现场监测时间2016年4月6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唐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万元)15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0比例6.7%实际总投资(万元)15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0比例6.7%验收监测依据1.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3.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管1995129号河北省建设

3、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4.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 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委托唐县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的委托书。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2、项目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表二、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1:石料鄂式破碎筛分产品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图1 石料加工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工艺简述:本项目不进行采矿,只进行矿石加工。外购矿石由装载机卸入颚式破碎机的进料口,利用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

4、,然后进入筛分工段筛分。筛分工序将粒径大于8cm的矿石饭后颚式破碎机,其他粒径产品通过一级筛分和二级筛分将不同规格的产品按照粒径的不同有铲车输送到相应的成品堆放场地。表三碱性水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一、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工序及料场,另外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过程,易形成二次扬尘污染。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产品料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很小。二、废水本项目采场内不设置宿舍、食堂和洗浴设施,厕所为旱厕,少量生活废水可直接用于矿区增湿,依靠自然蒸发被消纳,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筛分工序及除尘风机产生的噪声

5、,噪声源强不大,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排放。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可作为产品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贮存于厂区内,封场后覆土绿化。生活垃圾由企业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表四、废水监测结果监测日期治理设施监测点位 采样 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结果(mg/L,pH除外)处理效率(%)执行标准标准值参照标准标准值1234均值或范围排水量(m3/d)COD(mg/L)氨氮(mg/L)SS(mg/L)五、废气监测结果监测日期设施监测点位采样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处理效率(%)执行标准标准值参照标

6、准标准值备注123均值或范围2016.4.6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破碎筛分工序排气量(m3/h)247202471024700247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粉尘(mg/m3)7.17.06.97.0120达标速率(kg/h)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监测结果产品加工区2#4#3#1#N:噪声监测点位图2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单位:dB Leq(A)产品堆存区弃渣场办公室 点位时间1#2#3#4#标准值达标情况2016.4.6昼间 49.949.647.949.260达标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

7、常。表七、环保检查结果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可作为产品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贮存于厂区内,封场后覆土绿化。生活垃圾由企业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无应急计划:无存在问题:无其他: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唐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4月6日对唐县泰鑫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在现场调查和采样监测的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8、: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工序及料场,另外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过程,易形成二次扬尘污染。破碎、筛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产品料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很小。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对运输粉尘,采取限速、路面洒水等措施实现零排放。2、废水本项目采场内不设置宿舍、食堂和洗浴设施,厕所为旱厕,少量生活废水可直接用于矿区增湿,依靠自然蒸发被消纳,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筛分工序及除尘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不大,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可作为产品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贮存于厂区内,封场后覆土绿化。生活垃圾由企业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建议1、做好环境监督,确保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落实。2、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厂区环境,以起到抑尘降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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