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增万套塑料垃圾桶技改头陀镇浦口工业园区台州市中野塑业浙江商达环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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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年新增80万套塑料垃圾桶技改项目建 设 单 位: 台州市中野塑业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2014年3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新增80万套塑料垃圾桶技改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建设单位:台州市中野塑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黄经济备案201422号二、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约1327万元,年新增80万套塑料垃圾桶。项目所用厂房是租赁浙江黄岩祥华模具塑料厂新建厂房,规划总用地为17020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2715m2,带征道路面积为1680 m2,带征绿化带面积

2、为1575 m2,带征水渠面积为1050 m2;其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4F、5F混合仓库,建筑面积为2609.7m2,一座3F、4F混合的车间一,建筑面积为4272.6m2、一座3F、4F混合的车间二,建筑面积为4197m2,建筑面积为3694m2及一座2F、3F混合的车间三,建筑面积为5184m2,项目配套建有配电房、化粪池、给水管网、人车通道、停车场、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具体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表2-1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项目数值单位规划总用地面积17020m225.5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715m2带征道路面积1680m2带征绿化带面积1575m2带征水渠面积1050m2建筑占地面积

3、5859.4m2建筑总面积16288.7m2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609.7m2其中办公建筑面积434m2仓库建筑面积2175.7m2车间一建筑面积4272.6m2其中配电建筑面积78m2车间建筑面积4194.6m2车间二建筑面积4197.4m2车间三建筑面积5180m2门卫建筑面积29m2建筑密度46%容积率1.47-绿地率20%绿地面积2543m2停车位32个三、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根据现场调查,厂区现已建成,项目区东侧为规划用地,西隔规划路为海晶塑业、明江工程塑料,南侧为恒泰机电,北邻浙江冠权。四、环境质量状况1、大气环境SO2、NO2、PM10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

4、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从常规项上分析,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能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2012年小普陀断面pH、DO、CODcr、BOD5、NH3-N、石油类和总磷指标的标准指数值分别为:0.95、2.42、1.05、0.125、0.097、0.8和0.93。水中指标仅有DO、CODcr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其余指标均达标。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途农村生活污水没有处理达标排放,广大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未纳管企业排放的废水。3、声环境项目拟建地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

5、08)中的2类区标准。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表4-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方位保护目标保护级别地表水E490m永宁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大气环境四周项目周围区域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四周项目周围区域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目标东北侧约32m东南侧约46m浦口村居民点居民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五、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非甲烷总烃:由工程分析可

6、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904.5kg/a,在车间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环评建议在车间设置机械通风设施,通风量不低于488592 m3/h,通风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377g/h,排放浓度约为0.77 mg/ 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4.0mg/ 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塑料粉尘: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塑料粉尘产生总量约为1827kg/a,建议建设方安装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为36.54kg/a。车间设置机

7、械通风设施,通风量不低于488592m3/h,通风次数不低于6次/小时,则塑料粉尘排放速率为15.23g/h,排放浓度约为0.031mg/ 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粉尘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mg/ 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油烟废气:根据现有污染源强分析,本项目运营后将设2个灶头,油烟产生量为7.5kg/a,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排放量为1.125kg/a,烟气在大气中得以迅速的扩散和稀释,故对环境影响很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为1188m3/a,生活污水中各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8、cr:40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30mg/L,则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4752t/a、BOD5:0.2376t/a、SS:0.2376t/a、氨氮:0.03564t/a。餐饮废水的产生总量为192m3/a,餐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600mg/L、动植物油:150mg/L、氨氮:30mg/L,则餐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1152t/a、动植物油:0.0288t/a、氨氮:0.00576t/a。由于管网建设滞后原因,该工业区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环评要求近期和远期污水分别采用不同方法处理。

9、(1)近期: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永宁江,最终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100mg/L、BOD5:20mg/L、SS:70mg/L、氨氮:15mg/L,则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CODcr:0.138t/a、BOD5:0.0276t/a、SS:0.0966t/a、氨氮:0.0207t/a。(2)远期:待项目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黄岩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黄岩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污染物的最终排放浓度为CODcr:120mg

10、/L、BOD5:30mg/L、SS:30mg/L、氨氮:15mg/L,则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CODcr:0.1656t/a、BOD5:0.0414t/a、SS:0.0414t/a、氨氮:0.0207t/a。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声压级在75-85dB(A)之间。通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噪声不会对东北侧及东南侧的浦口村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纸箱、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食堂产生的少量废油脂。 废包装纸箱:由工程分析可知,废包装纸箱产生量约为4t/a,经收集后一起外售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

11、活垃圾:本项目员工定员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1kg/人d计,年工作日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废油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形成少量的废油脂,类比相关数据,废油脂的产生量约为40kg/a,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去向明确,有效地防止了固体废弃物的逸散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六、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项目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机械通风排放,通风次数不小于6次/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

12、组织监控浓度。混料过程塑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顶高空排放粉碎过程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水污染物生活污水、餐饮废水CODCrBOD5SS氨氮近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远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近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远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噪声生产过程设备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措施,做好隔音消声防护。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

13、08)中的2类声环境要求。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包装纸箱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GB18485-2001)要求。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隔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环保投资分析本项目总投资1327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估算约为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7、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环评审批原则是: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台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台州市黄

14、岩区浦口工业园区已被规划为北洋-头陀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1003C1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见附图4),该功能区为重点准入区。该区域的环境保护要求为:以吸引、集聚黄岩西部生态敏感区外迁产业、提高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目的;以科技型、生态型新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协调发展为产业特色,集制造、研发、居住及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行业发展以轻纺、服装、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等为主;禁止准入医药、化工、印染、食品制造和饮料制造等污染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完善,禁止在当地水体设排污口;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该功能区禁止准入类企业,用地符合北洋-头陀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

15、小区(1-31003C11)规划和台州市生态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混料及粉碎过程产生的塑料粉尘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本环评对塑料粉尘要求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要求采取车间机械通风排放,通风次数不小于6次/h,采取机械通风,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近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外

16、排;远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黄岩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和距离衰减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要求,且不会对项目东北侧约32m处及东南侧约46m处的浦口村居民点造成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当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GB18485-2001)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的上述措施成熟可靠,可有效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

17、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件内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周边水环境质量可以维持现状,大气、噪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类表要求。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要求

18、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所有原材料均为外购,产生的各种废物在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建设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项目现已建成,不存在现有环境问题;建设方应切实做到“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环评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建设项目环保要求。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台州市中野塑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取得该房屋使用权,根据土地

19、出让合同,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根据台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台州市黄岩区浦口工业园区已被规划为北洋-头陀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1003C1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见附图4),该功能区为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该功能区禁止准入类企业,用地符合北洋-头陀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31003C11)规划和台州市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本省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日常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和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中限制、淘汰类目录中规定的行业;项目使用工艺设备不属于高耗

20、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业信息部)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设备,且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8、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该类用地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日常塑料制品制造业,选址符合用地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原则,建设方认真落实本环评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切实做到“三同时”制度、强化管理,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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