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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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竣 工验 收 监 测 表普环监(测)验字(2016)第002号项目名称: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 建设单位: 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 普 宁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二零一六年一月承 担 单 位: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章)建 设 单 位: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建 设 项 目: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项目负责人: 审 核: 审 定: 参加人员:邱丽芝、温雪娟、张捷旋、李铭辉、黄艾煌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地 址:普宁市流沙新河西12号电 话:06632253002 传 真:06632242667 邮 编:515300 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储

2、存、充装与销售项目地址普宁市高埔镇罗心田管区杨梅坑广汕公路北侧建设单位名称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 项目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60平方米;总投资为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年销售量360吨,主要设备有2个100立方米卧式石油气储罐,1个5立方米残液罐,2台液化石油气烃泵,1台压缩机,1个1200立方米消防蓄水池,4个消防栓,1台柴油发电机等。环评时间开工日期1996年7月投入试生产时间1996年9月现场监测时间2016年1月18、1

3、9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125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5万元比例4%实际总投资12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万元比例4%验收监测依据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3. 普宁市环境保护局普宁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表(环建字第2207号,1996年7月24日);4. 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关于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复函;5. 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环境监测服务技术协议。验收监测标准标号、

4、级别1. 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2.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4类标准;3. 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表二项目基本情况: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位于普宁市高埔镇罗心田管区杨梅坑广汕公路北侧,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项目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60平方米,总投资12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配套储灌区、充装台、烃泵房、水泵

5、房、配电房等,主要设备有2个100立方米卧式石油气储罐,1个5立方米残液罐,2台液化石油气烃泵,1台压缩机,1个1200立方米消防蓄水池,4个消防栓,1台柴油发电机等。年销售量360吨,项目员工约8人,全年生产天数约360天,每天工作8小时。 该建设项目示意图如下:N山 坡 地1#2#山林地国道324线1#流沙新河1#3#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2#4#3#4#木 材 厂图例:噪声监测点 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三级化粪池污水采样点表三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 该新建项目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槽罐车 储罐 液化石油气烃泵 气瓶 各销售点或

6、用户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来源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四个方面: 1、污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和喷淋冲洗水以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2、噪声:主要来自于压缩机及烃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装卸车辆产生的噪声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启动产生的噪声。 3、废气:主要为灌瓶区灌瓶过程中喷头残留的液化石油气挥发的废气(挥发气体主要污染物为臭气及非甲烷总烃)和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 4、固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和少量液化石油气的残液。 其污染物处理和排放工艺流程图如下: 1、废水: 日常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 不外排,全部污水用于站内绿化 冲洗水 收集 循环使用 2、废气: 臭气及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3、噪声

7、: 压缩机及烃泵运行噪声 车间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处理 排放 烃泵房、瓶装车间产生的噪声 加防火胶垫以减轻钢瓶碰撞声音 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噪声 减振、消声 排放 4、固废: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定点堆放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压缩机1、 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的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与销售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营,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负荷均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下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依据分析仪器pH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pH计 pHSJ-3F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GB/T 11914-1989滴定管、移液管

8、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接种法HJ505-2009恒温培养箱、细口玻璃瓶悬浮物103105烘干 重量法GB/T 11901-1989电热干燥箱101-1电子天平CP224S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分光光度计722N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噪声统计分析仪AWA6218B臭气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三点比较式嗅袋装置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气相色谱仪 GC-2010表四3)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

9、g/L,pH值无量纲 监测项目监测日期 监测位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2016 年 1 月 18 日总排放口7.022012044.14.826.911711543.04.566.961912344.74.987.102112643.64.752016 年 1 月 19 日总排放口6.942312545.14.637.061811844.54.526.992212243.24.976.901611242.94.84平均值6.907.102012043.94.76验收标准5.58.5100200100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均值分别为:pH值为6.907.10

10、,悬浮物为20 mg/L、化学需氧量为12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3.9mg/L、氨氮为4.76mg/L,以上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限值。 4)噪声监测结果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监测日期测量结果(等效声级Leq)昼间夜间1#厂界东侧界外一米处1#2016年1月18日61.651.92016年1月19日62.752.52#厂界南侧界外一米处2#2016年1月18日57.347.62016年1月19日57.146.93#厂界西侧界外一米处3#2016年1月18日51.944.22016年1月19日52.843.94#厂界北侧界外一米处4#201

11、6年1月18日59.248.72016年1月19日58.748.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4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噪声值60dB(A);夜间噪声值50dB(A)。4类标准:昼间噪声值70dB(A);夜间噪声值55dB(A)。监测结果表明: 昼间各监测点厂界噪声测值范围为51.962.7dB(A)之间,夜间测值范围为43.952.5dB(A)之间,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其中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余各侧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5)厂界有机废气监测结果: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监测

12、日期非甲烷总烃(mg/m3)1项目厂界东北侧界外(上方向参照点)1#2016年1月18日0.682016年1月19日0.522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2#2016年1月18日0.932016年1月19日0.843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3#2016年1月18日0.732016年1月19日0.804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4#2016年1月18日0.6580802016年1月19日0.4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4.0监测结果表明:普宁市高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厂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93mg/m3,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13、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6)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监测日期臭气浓度(无量纲)1项目厂界东北侧界外(上方向参照点)1#2016年1月18日102016年1月19日102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2#2016年1月18日102016年1月19日103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3#2016年1月18日102016年1月19日104项目厂界西南侧界外(下方向)4#2016年1月18日1080802016年1月19日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20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时主导方向为东北方向,经监测,普宁市高

14、埔华星石油气供应站厂界外的臭气浓度均为10,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表五环保检查结果: 1、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治理设施。 2、项目经营过程地面冲洗水、喷淋冲洗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站内绿化、灌溉。 3、项目经营过程产生的少量臭气和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独立机房。 4、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员工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堆放,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能依据项目实际制定相应

15、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配置容积约为1200m3消防水池一个。 6、落实专人专职,打扫四周环境卫生,保持四周环境整洁。表六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1、废水:项目地面冲洗水、喷淋冲洗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均值分别为: pH值为6.907.10,悬浮物为20 mg/L、化学需氧量为12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3.9mg/L、氨氮为4.76mg/L,以上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限值。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全部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厂界噪声:昼间各监测点厂界噪

16、声测值范围为51.962.7dB(A)之间,夜间测值范围为43.952.5dB(A)之间,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其中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余各侧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3、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93 mg/m3,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标准限值为4.0mg/m3);该项目厂界外的臭气浓度均为10,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标准限值为20)。建议:项目经营过程液化石油气的残液属危废范围,应定点存放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能乱丢乱弃,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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