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蓬吴线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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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道蓬吴线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ZJCG2010J15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3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6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12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231 谈判响应书242 第一次报价表253服务计划及承诺26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75 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28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29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谈判采购邀请函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

2、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二、采购编号:ZJCG2010-J156。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供应商具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土保持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写人员具有水土保持乙级以上的上岗证书;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1月4日(每天

3、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关部门核定为具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保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0年11月8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4、候标室。十一、谈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十二、特别说明: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汽车城二楼);3、邮政编码:524000;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759-3359823;传真:0759-3211769;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59882; 6、关于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51652;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湛江市政府采

5、购网: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人:吴川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联系人:麦先生3、联系人电话:0759-5586379,13763000798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二、项目预算: 300000元;三、项目概况:1、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全长4.907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

6、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环保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该项目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吴川市蓬吴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承接单位必须在接到采购中标通知书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达吴川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编制项目经费来源及预算。编制报告书所需经费从吴川市财政预算追加项目中列支,吴川市蓬吴线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预算经费总额30万元,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现状监测、专家评审等费用。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

7、范和有关规定。1、综合说明综合说明应简要说明下列内容:(1)主体工程及立项的概况。(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主要包括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量、水土流失重点区段及时段。(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8)主要结论与建议。(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8、。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最低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4)论述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它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4、建设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区域内生态建设与开发建

9、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借鉴的经验。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3)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4)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碴)场、取料场的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 (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6)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7)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6、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10、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7、水土流失预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预测范围与预测时段。 (2)说明预测方法及土壤侵背景值、扰动后的模数值的取值依据。 (3)水土流失预测成果,应说明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产生的弃土(石、碴、矸)量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与数量。 (4)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5)预测结论,综合分析及防治措施布设的指导性意见。 8、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设计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防治目标,提出定与定量的

11、防治目标。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与总体总体布局,并附防治体系框图。 (4)不同类型防治工程的典型设计。 (5)防治措施及工程量,应按分区,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列表说明各项防治措施工程的工作量。 (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9、水土保持监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时段。 (2)监测区域(段)监测点位。 (3)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4)监测工作量,说明监测土建设施、消耗性材料、监测设备、监测所需人工等。 (5)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要求。 10、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12、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6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11、实施保障措施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或人员,专项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 (2)水土保持投资,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投资列入主体工程概(预)算,明确防治资金来源。 (3)后续设计,方案批复后应由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防治责任,

13、发包标书中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5)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6)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7)监督管理,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8)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程序等应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执行。 (9)资金来源及管理

14、使用办法。12、结论与建议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总体结论。 (2)下阶段水土保持要求。 13、附件、附图和附表 附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立项的有关申报文件、批件或相关规划。 (2)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初步意见。 (3)水保方案编制委托书。 (4)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意见。 (5)说明项目可行性且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协议。 (6)说明防治责任转移的函件。 (7)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附件 (8)其它与工程相关的资料。14、附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地貌及水系图。 (3)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布置图。 (4)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土

15、地利用现状图、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图。 (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6)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7)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 (8)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 (9)其它图件。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成果要求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必须做到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附图应用彩图,计量单位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六、保密要求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操作,保证所有资料安全,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七、付款条件全部成果验收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款项。第三部分谈判须知谈判须知一、有关说明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6、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1.3“采购人、用户”是指吴川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1.5“采购监管科”是指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

17、确认的供应商。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1.10“服务” 是指本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咨询、调查研究、报告编写、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1.11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2谈判有效期:(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

18、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1.13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1.14谈判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

19、人公章,且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1.15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1.16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2具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保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写人员具有水土保持乙级以上的上岗证书;2.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竞争

20、性谈判采购文件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四、谈判文件的编写及组成4.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4.2谈判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

21、关的资料附件。4.3谈判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谈判处理。4.4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书;(2)第一次报价表;(3)服务计划及承诺;(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谈判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5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的谈判。六、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6.1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6.2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6.3、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谈判将视为无效。6.4谈判供应商应将

23、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 谈判文件 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 谈判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全称 ) 谈判供应商地址: (谈判供应商详细地址)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本项目谈判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6.5谈判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谈判将被拒绝。6.6谈判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谈判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6.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

24、力事件造成的谈判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供应商谈判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7.1谈判文件和与谈判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谈判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7.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谈判文件中以及所有谈判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八、谈判报价要求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8.2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8.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为供应商按采购

25、需求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之和。8.4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8.5本采购项目服务若以分包形式进行谈判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但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谈判将视为无效。8.6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九、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9.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截止时间:(见谈判采购邀请函)。9.2谈判文件的递交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候标室

26、,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9.3集中采购机构于谈判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9.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9.5在推迟了谈判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9.6谈判截止时间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9.7项目谈判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谈判文件。十、谈判保证金10.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

27、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谈判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0.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3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10.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帐户。提交保证金户名: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服务中心分理处;帐号:44001688645059888888。10.4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谈判被视为无效。10.5如无

28、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10.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已支付成交服务费。10.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1)谈判供应商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

29、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及谈判承诺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a、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签订合同;b、接受对谈判文件错误的修正。(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4)采购人如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的。十一、谈判费用11.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十二、竞争性谈判的程序12.1接收谈判文件时间截止后,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谈判事项和会场纪律,公布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名单。12.2按照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谈判的谈

30、判顺序。未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在会场外(侯标室)等待谈判。12.3采购人谈判小组按谈判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及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对于采购人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谈判供应商应予以现场答复,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 12.4谈判后,采购人谈判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开合格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并要求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价,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并作废标处理。12.5谈判小组根据成交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12.6经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

31、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审核批准谈判按实际合格供应商数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除外),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十三、谈判小组的组成13.1供应商谈判小组组成: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及技术人员1人。13.2采购人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十四、成交原则14.1以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等为依据,在满足谈判采购项目的各项指标、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前提下,以合格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

32、原则,最终报价的最低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4.2最终报价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作报价,直到竞争出最低报价为止。十五、中止谈判活动的权力15.1经谈判,采购人谈判小组认为所有谈判供应商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取消本项目谈判活动。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十六、成交结果公告16.1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 “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不在成交供应商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未成交,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十七、质疑和投诉17.1谈判供应商若对本项目

33、谈判采购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谈判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17.2质疑书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17.3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

34、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17.4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汽车城二楼);电话: 0759-3359823。17.5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

35、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17.6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17.7集中采购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

36、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集中采购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17.8质疑人拒绝配合集中采购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17.9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17.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7.11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

37、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湛江市赤坎康顺路48号;电话:0759-3220792;传真:0759-3220856。17.12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8、;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3)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谈判文件和谈判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谈判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资格无效。十八、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18.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以“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7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缴交成交服务

39、费等有关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18.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被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18.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9.1合同的订立(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

40、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3、成交通知书。(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9.2合同的履行(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41、门备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18.1第2条的规定备案。 (三)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况严重的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政府采购

42、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十、成交服务费20.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0.2成交服务费交纳币种为人民币。20.3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成交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2%100-5000.88%20.4若为分包项目,则按包计算。20.5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二十一、本次采购谈判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本项目采购人。第四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附件一 谈判响应书致:湛江市政府采

43、购中心根据贵方对 (按谈判采购邀请填写 )项目采购(采购编号:(按谈判采购邀请填写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谈判供应商委托的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向贵方提交密封册装的全套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为我方的一切谈判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2、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

44、应的法律责任。3、本项目自谈判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如果谈判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若我方成交,谈判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4、完全服从和尊重采购人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不一定最终接受我方提供的服务的决定。5、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后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6、我方声明:我方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来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第一次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1省道蓬吴线(S285)吴川市区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按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预算总价:300000.00元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注:1、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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