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3033488 上传时间:2023-03-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突出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质量”的目标,激发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培养自主学习、专心科研、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落实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及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硕士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基层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原则上按相关政策执行。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而设置,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的要求,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各年级全部博士研究生。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基本申请条件L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风端正,学习刻苦,扎实的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5 .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6

3、 .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知识产权,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活动。L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7 .在学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8 ,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9 .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10 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考试不合格或有重修记录者;11 硕士研究生外语等级考试或校内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授位要求者;12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8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9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第三章学业奖学金等级及金额第

4、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金额L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学金:IOoOo元/生/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年。10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年。第四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量化评分方式进行评审,满分为100分,分为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四部分。研究生二年级评审学业奖学金时,综合素质占20%、学业成绩占50%、科研能力占20%、家庭经济状况占10%;研究生三年级评审学业奖学金时,综合素质占20%、科研能力占70%、家庭经济状况占1

5、0%o根据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奖者名单。总分相同者,按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顺序,单项得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由学院(部)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第五章评审组织与程序第八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负责统一保存、上报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料。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执行。

6、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申请组织、材料审核、评审、公示工作。第九条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原则上由9-11人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学院(部)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须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第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所有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奖励对象均有资格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由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申

7、报基础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部)评审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如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第十一条学院(部)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并进行初步评审。第十二条学院(部)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三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部)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部)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确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程序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对当事人和负责人追究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