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技改)30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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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5号,2007年7月4日),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由原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3t/a)和宏达煤矿(6t/a)整合而成,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已取得采矿证,采矿证编号为C5200002011111120120669,以下简称“原磨石沟煤矿”)。原磨石沟煤矿已经建成并投产,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已经停产。为响应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加快全省煤矿整合、整合和调度布局工作进度第二十一次调度会情况

2、汇报”精神,在资源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做大做强,以提高矿井的生产安全条件。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181号)关于对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由原15万t/a技改为30万t/a(技改后30万t/a煤矿项目简称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新建工业场地,30万t/a新系统建成后15万t/a老系统将关闭。建设项目位于织金县珠藏镇,矿井地理范围:东经10539341054037,北纬263321263429。为不规则多边形,面积为1.399km2,服务年限为12.8年。根据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储备

3、字2010205号)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贵州省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评审意见书,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国家标准,通过核实,到2010年3月止,矿界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895万吨,可采储量537.07万吨。目前本项目已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的简本已于2012年7月25日2012年8月3日在贵州信息港网站公示。如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等方式发表关于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评价单位:云南

4、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郊上马村 邮编:550001联系电话:18785118357Email:610684836目录1 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2 工程简况12 项目环境影响、生态整治及污染防治措施12.1 生态环境22.2 地表水环境22.3 地下水环境42.4 环境空气52.5 声环境62.6 固体废物73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84 环境经济损益95 环境风险96 环境可行性分析96.1 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分析96.2 清洁生产水平96.3 总量控制106.4 公众参与107 总体结论108 要求与建议108.1 要求118.2 建议111 项目概况

5、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技改)30万t/a项目;(2)建设性质:技改;(3)建设地点:贵州省织金县珠藏镇;(4)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2661万元,吨煤投资为755.37元;(5)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6)服务年限:12.8a。1.2 工程简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5号,2007年7月4日),原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和原宏大煤矿整合,生产规模为15万t/a。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181号)关于对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

6、更)的批复,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由原15万t/a技改为30万t/a。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技改后煤矿井田范围1.399km2,开采深度范围:+1625m+1350m,技改后生产能力为30万t/a。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矿井保有资源量为895万t,设计可采储量537.07万t,设计服务年限12.8a。建设项目工业场地及各设施还未开始建设,设计在工业场地新建新建主、副及回风斜井,同时新建生产设施、公用配套工程和生活福利设施等。磨石沟煤矿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个井筒,后期开采二采区时,新建副井和风井。全井田划分为两个水平两个采区。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

7、管理顶板。矿井初期开采一采区时,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后期即开采二采区时采用混合式通风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属易自燃煤层。在工业场地东北侧建瓦斯抽放站抽放瓦斯,抽放管路从回风斜井下井,规划考虑瓦斯综合利用于发电。生活用水引至工业场地边界外北侧80m泉点Q1,生活水池占地面积250 m2。通过直径100mm的无缝钢管作为取水管路,利用自然高差将水引至工业场地原水池。矿井开采排出的井下水经过处理后为生产消防用水。该矿正常涌水量为59.42m3/h(1426.08m3/d)。可以满足生产用水需求。但根据国家和贵州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的要求和监测的类比矿井的矿

8、井水水质,环评要求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曝气+锰砂过滤+煤泥压滤+复用部分消毒的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外排进入洋来河。经业主介绍,建设项目将使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为建设项目供热,今后亦不采用锅炉供热。设计拟建瓦斯发电站一座,并预留了场地,待煤矿瓦斯抽放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届时环评要求利用瓦斯发电站的余热为矿井供热。由珠藏35kv变电站10kv母线各引出一回线路向磨石沟煤矿供电。10KV线路建设费用由煤矿承担。煤矿在建成投产前必须完成10Kv双回路的建设,以保证矿井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变电站至矿井距离约6km。本矿所产原煤主要销往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厂。矿井在籍总

9、人数472人,全员效率2.68t/工,矿井总投资22661万元,环保工程投资479.97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1%,环保投资适中。2 项目环境影响、生态整治及污染防治措施2.1 生态环境(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1)生态环境现状矿井所在区域属云贵高原中山侵蚀、剥蚀地貌,地势两端高中部低,海拔标高一般15141713m,最高点位于蜂子岩,海拔1713.0m,最低点位于西南部歹鲁冲沟沟底,海拔1514.0m(井田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199.0m。矿井内土壤主要为黄壤、黄棕壤和石灰土,属中度水土流失区。在整个生态系统中, 农田植被面积占的比例最大,在区内具有最大的

10、优势度,是最主要的景观类型。矿井总体上属中低山地貌,矿井内主要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煤系地层,形成较平缓的斜坡,植被较发育。目前区内农田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区内未见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生态评价范围内共涉及到珠藏镇的19个村民点,约257户,828人,以及受沉陷影响的土地、植被、地表水体、地下水资源、矿井工业场地等,可能受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2)施工期生态影响与保护措施本项目永久占地为5.9hm2,为珠藏镇所属,其中占用一般耕地4.2hm2。占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

11、农业生产力的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工程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已承诺进行占补平衡,因此项目建设对局部区域的农田影响可降到最低。而且相对于整个评价区而言,矿井所占用土地及破坏的农田植被数量相对较小,预计不会对区域内农田生态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3)运营期生态影响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是可以承受的。矿井在生产运行期间,将不会出现类似于平原地区形成大面积的积水沉陷区,对山区的地貌及土地利用类型无大的影响,对矿井生态环境的总体影响程度较小,基本不会改变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现状;且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

12、有生产力。因此,地表沉陷对矿井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预计本矿开采后造成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象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内。3)地表沉陷对地面村民房屋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建设项目评价范围涉及到矿井周边5个村寨或居民点,共计66户,232人,首采区和全井田开采后,预测结果可详见表6.2-6。根据沉陷预测结果,上嘚噜居民点位于首采区下沉等值线边界处的居民(11户,39人)的房屋需小修,祭天坡居民点位于首采区下

13、沉等值线边界处的居民(10户,35人)的房屋需大修,后寨居民点位于首采区下沉等值线边界处的居民(23户,81人)需整体搬迁,漏高居民点位于全井田下沉等值线边界处的居民(12户,42人)需整体搬迁,漏高居民点位于全井田下沉等值线边界处的居民(3户,11人)需搬迁。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治理措施、地表沉陷对耕地的破坏情况本项目永久占地为5.9hm2,不占用农田,为织金县珠藏镇所属。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耕地总面积48.17hm2,受轻度破坏37.54hm2,受中度破坏8.22hm2,受重度破坏2.51hm2。、地表沉陷对林地的破坏情况全井田开采后,沉陷总面积为80.09hm2,

14、受沉陷影响最大的为有林地,其次为疏林地。其中,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的有林地和疏林地分别占沉陷面积的7.13%和2.41%,占评价区土地总面积的1.03%和0.43%。评价要求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要进行整治与复垦。、基本农田(耕地)恢复与补偿矿井投入生产营运后,因采煤沉陷损害的农田,可通过整治、复垦等措施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恢复基本农田的质量;对受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设单位已承诺,承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基本农田的整治、复垦和补偿等相关费用,该费用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5)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258.95万元,折合成吨煤成本为

15、0.48元,年均计提费约为14.4万元。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应在织金县土地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支付。(4)服务期满后的生态保护措施磨石沟煤矿服务期满后,矿井生产停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废气、废水排放量已明显减少,随着生产设备和人员的撤离,最终可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而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具有延迟性。废弃的工业场地对生态环境及当地景观将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因此,矿井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及废弃地的再利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2 地下水环境(

16、1)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由于受到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Q1、Q2、Q3 各项监测指标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类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地下水局部区域已受当地居民生活排污和农业生产的一定影响,但总体情况尚好。地下水目标为评价范围内含水层及4个井泉。(2)营运期地下水的影响分析1) 开采可能造成煤系地层龙潭组(P3l)及上覆岩层长兴大隆组(P3c+d)地下水的漏失。2) 磨石沟煤矿排水主要来自煤系地层(P3l)裂隙水和长兴组(P3c)的岩溶水,造成的水资源损失量为1426.08m3/d,通过矿井水的资源化利用,可最大限度的减小煤炭开

17、采造成的水资源损失。3) 根据对泉点出露地层、矿井开采产生导水裂缝带对上覆含水层的影响分析,预计对Q4井泉造成一定影响。若矿井开采过程中,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应由建设单位进行补偿。4) 正常生产情况下,本矿井投产后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多余部分排入洋来河,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环评要求磨石沟煤矿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并派专人管理,防止污废水事故排放。2.3 地表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磨石沟煤矿主要受纳水体为洋来河及大坝河,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评价根据洋来河河大坝河水文特征,布设6个地表水现状监测断面。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各

18、个监测断面中所有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建井期矿井排水主要是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环评要求在建的污水处理站未投入使用之前,采用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复用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用水,剩余的废水和采用隔油沉淀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预计对洋来河的水质影响较小。(3)营运期废污水治理、综合利用方案及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矿井水正常涌水量为1426.08m3/d,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0m3/d,采用调节池+水力循环澄清池(加PAC、PAM)+曝气+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的工艺,

19、并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复用于防尘洒水、道路洒水绿化用水等用水,复用率可达70.16%。矿井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产生量为126.33m3/d,对生活污水采用调节池+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地埋式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144m3/d,处理达标排放。磨石沟煤矿在生产营运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洋来河各监测断面的COD及NH3-N预测浓度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由此可见,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下游洋来河的影响有限,不会改变其水质类别。建设项目处于事故排水情况下,将使洋来河部分河段的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

20、标准的要求,将会改变其水质类别。但W4断面的各预测因子的预测浓度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总体改变洋来河的水质类别,对地下伏流的水质影响较小和对排污口下游的也郎湖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但是环评要求业主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避免项目污废水非正常排放对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4 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在工业场地中心和工业场地东北侧的汪家寨设置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作为本区域的本底值。根据监测结果,各采样点 TSP、SO2 日平均浓度无超标现象,说明

21、本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为汪家寨居民点及运煤道路两侧村民点。(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工业场地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营地生活炉灶燃煤排烟、建筑材料的运输及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混泥土搅拌站产生的水泥粉尘等。生活炉灶的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对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的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炉灶,应燃用低硫煤,加石灰作固硫剂;施工过程中

22、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3)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1)设计及环评针对不同地面生产系统扬尘采取防尘洒水、个体防护等措施后,分散产尘点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较小。2)磨石沟煤矿原煤运输量为30万t/a,主要采用汽车运输。运煤道路产生的运输扬尘、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井新增的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4)瓦斯综合利用磨石沟煤矿瓦斯抽放量稳定时,瓦斯抽放站高低负压抽放系统的瓦斯抽放总纯量可达到1550.25万m3/a

23、,考虑用于发电可建容量为12500kW瓦斯发电站一座。根据类比资料得知,瓦斯发电站的纯瓦斯用量约为0.35m3/kWh,据此估算本矿瓦斯发电站年综合利用瓦斯量可达到1512万m3(按年运行时间8640h计)。利用率可达97.51%,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2010年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要求。2.5 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评价分别在工业场地西南侧、后期副井场地西南侧、漏高和铧口山,共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厂界及周边村民点等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

24、测均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说明本工程建设前工业场地、运煤公路旁及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后期副井场地附近的漏高居民点和运煤道路两侧的居民点。(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施工中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站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点处,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3)营运期噪

25、声影响及防治措施营运期工业场地及后期副井场地主要噪声源为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绞车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空压机房、通风机、瓦斯抽放站瓦斯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在采取环评及设计要求的噪声综合控制措施后,工业场地及后期副井场地厂界噪声昼、夜间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区标准。矿井后期副井场地附近的漏高居民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由此可见,本矿在营运期间对声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2.6 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其处理方式磨石沟煤矿建设共开挖土石方(自然方)14185m3,填方5765m3,废弃方8

26、420m3,矿井地面工程中,工业场地借方量相对较大,多余掘进岩石和掘进矸石运往排矸场堆弃,本工程采用场内空闲地进行临时堆放需转运的土石方,临时堆场必须用防雨布遮盖,周围设临时土袋挡土墙。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等和各类包装箱、纸等,产生量较少。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因此,磨石沟煤矿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2)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矿井生产营运期矸石产生量为3万 t/a,主要为采掘矸石,矿井生产

27、矸石运往砖厂作原材料使用。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锅炉炉渣运至排矸场堆放。(3)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矿井矸石运到排矸场后,周围进行绿化后,可减少排矸场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周围设截水沟,对排矸场的淋溶水经收集后排入挡矸坝下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外排。浸出试验表明矸石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矸场可按类处置场设置,不需要做防渗处理。从矸石浸出液分析结果看,有害物质含量低于污水排放一级标准要求,淋溶水经过表层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分解,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小。矸石经压实后发生自燃现

28、象的可能性也较小。在采取前述的一系列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或处置,因此,矿井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3 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矿井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矿井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在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污废水计量装置,在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测仪;对于井田范围内的陡崖、滑坡体附近等也应设置观测点。4 环境经济损益本项目年环境代价为164.18万元,吨煤环境成本为5.47元,万元产值环境代价为100元,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1.13,本项目的建设环境经济可行。5 环境风险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采煤

29、诱发的地质灾害、排矸场垮塌、矿井事故排水、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风险等。根据地表沉陷预测及同类煤矿的调查,预计本矿在地下煤炭开采过后,由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的局部区域有可能产生崩塌和滑坡等新的地质灾害。矿井采煤诱发地表山体崩塌、滑坡,可能会对崩塌体或滑坡体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属灾难性风险。6 环境可行性分析6.1 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5号,2007年7月4日),原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和原宏大煤矿整合,生产规模为15万t/a。根据贵州

30、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181号)关于对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由原15万t/a技改为30万t/a。磨石沟煤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相关规定及煤炭产业政策。建设项目设计开采煤层硫分在1.482.85之间,均低于3.0。按要求应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由于该项目原煤主要销往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厂,已和该电厂签订协议,可不建设配套洗选设施。矿井建设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磨石沟煤矿位于织金县城北方珠藏镇,距织金县城直距

31、约40km,因此工业场地远离织金县县城,并不在城镇规划的城区建设范围内,且磨石沟煤矿不在珠藏镇乡镇规划范围内,符合织金县城镇发展规划。磨石沟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已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黔水保函2012141号)文。符合区域生态建设规划。6.2 清洁生产水平按照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标准判定,本矿井部分指标属一级,但仍有部分指标达不到国内清洁生产水平。环评根据磨石沟煤矿实际情况,结合其判定结果,提出:改进矿井生产技术、提高装备水平,降低原煤生产电耗及水耗;改进储、装、运煤系统,改储煤场为半封闭储煤仓,并进行场地硬化;优化工业场地布置,进一步减少占地;尽快建成瓦斯电站,实现

32、瓦斯综合利用。6.3 总量控制本项目为整合项目,采取了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都在环境质量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评价计算本矿主要污染控制总量指标为:COD:4.49/a,NH3-N:0.461t/a。6.4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显示:96%的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受调查团体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公众从不同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表示了关注,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体现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煤炭开采影响地表水和造成地下水的枯竭;项目生产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影响;项目建设使得农田耕地减少等。对煤炭开采造成影响村民饮用泉水漏失的,建设单位进行补偿;对项目所占耕

33、地和沉陷损坏的耕地,要求按国家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对受损的农民及时给予赔偿。7 总体结论磨石沟煤矿的建设是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是贵州省实施大煤保大电,解决农民生活用煤工程的需要,同时,矿井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当地经济落后的面貌,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矿井的建设是及时和必要的。磨石沟煤矿项目的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居民点搬迁资金已得到建设单位的承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井均有成功实例,实践

34、证明是可行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的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磨石沟煤矿的建设是可行的。8 要求与建议8.1 要求(1)织金县珠藏镇磨石沟煤矿要结合当地实际,与地方紧密协作,建立起有效的生态综合治理机制和专门机构,负责磨石沟煤矿矿井入地复垦的生态综合整治,将矿井的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提至较高的水平,将矿井建成生态环境优良的矿井。(2)本项目的开采涉及到村民搬迁安置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应依据地方政府做好搬迁的安置和补偿工作,以保证受影响村民的生活质量不降低。8.2 建议(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建议磨石沟煤矿尽快实施瓦斯综合利用的措施。(2)建议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施行ISO1400体系管理,通过获取认证,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加强企业在煤炭系统的竞争力,防止因事故排放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实现矿井经济效。(3)建设单位需加强与矿区范围内村民的沟通,搞好矿群关系,及时处理矿井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避免矿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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