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宅小学内控制度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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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家宅小学内控制度目录序号名 称页号备 注1内部控制规范3-182组织机构管理19-22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23-274校务公开实施细则28-315预算管理制度32-346收支管理制度35-377资产管理制度38-428采购及招投标制度43-449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5-4710合同管理制度48-4911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50-5112专项经费管理制度52-5413内部牵制制度55-5714财务管理制度58-5915票据管理办法6016现金管理制度6117请购、验收、报销、借用制度62-6418收据管理办法6519收费管理制度66-6720收费工作规定682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6922

2、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制度7023仪器设备赔偿、出借制度7124物品领用制度7225仓库管理制度7326维修管理制度74-7527财产清查制度76-7728货币资金收入和保管业务授权批准制度7829财务报销流程示意7930合同签订流程示意8031物资申购流程示意8132总务主任岗位职责8233出纳岗位职责8334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84-8535预算管理岗位职责86陆家宅小学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局计财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等,制定陆家宅小学内部控制制度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

3、一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局计财科、基建中心、资产中心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校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第三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

4、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五条 学校负责人(校长)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第二章 风

5、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七条 学校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第八条 学校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法人(校长)担任组长。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第九条 学校进行学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

6、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第十条 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

7、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8、。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第十一条 学校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组成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9、关责任,建立“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总务处为牵头部门的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按照区会计结算中心要求,出纳按时报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 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 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 围、方式和程序。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担任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财会、工会、监督小组、总务处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第十三条 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

11、,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及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学校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采取专项审计措施。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学校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第十六条

12、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财务制度,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财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第十七条 学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十九条 学校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

13、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第二十条 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 严格有效执行。学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

14、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 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第二十三条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总

15、务处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 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

16、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17、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

18、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

19、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监察等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加强对政府采购

20、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七条 学校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

21、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条 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一条 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

22、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学校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

23、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四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全年

24、度工程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第四十五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预算资金50万元内的施工项目,学校应选择经过年度政府采购后确定的合格工程承包商来实施。预算资金超过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

25、判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第四十七条 学校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十八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学校按照规定的时

26、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 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第六节 合同控制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学校公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

27、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四条 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会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28、 第五十五条 学校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六条 学校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五十八条 校务公开领

29、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条 学校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陆家宅小学组织机构管理一、陆家宅小学内控制度领导小组组长: 黄 悦(法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戎梅芳(副校长)组员: 马 骏(总务主任、人事专管员) 景 璟(教导主任) 陈若君(教学教导) 冷月岭(德育教导、大队辅导员) 方 琦(工会主席) 杨国萍(出

30、 纳) 牛蕙莉(财产保管员)二、陆家宅小学小学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 黄 悦(法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马骏 (总务主任、财务主管)组 员:杨国萍 (出 纳)牛蕙莉 (财产保管员)张明平 (工会委员)三、陆家宅小学预算领导小组组长: 黄 悦(法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戎梅芳(副校长) 组 员:马 骏 (总务主任、财务主管)景 璟 (教导主任) 冷月岭 (德育教导)方 琦 (工会主席)四、陆家宅小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 黄 悦(法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戎梅芳(副校长)组员: 马 骏(总务主任、人事专管) 景 璟(教导主任) 陈若君(教学教导) 冷月岭(德育教导、大队辅导

31、员) 方 琦(工会主席) 裴云霞(教师代表)陆家宅小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根据普陀区教育党政领导班子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的范围界定“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一) 重大事项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的年(学期)工作计划;

32、4、学校办学资源的配置、校内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年度经费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5、涉及到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聘任、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资福利分配、规章制度、安全稳定、表彰奖惩、招生计划、校外合作交流、校产发展、校园环境建设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二) 重要干部任免:1、校级干部向上级建议,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部长和班主任的调整和任免;2、党代表、人大代表、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3、后备干部培养、推荐、选拔、使用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干部任免。(三) 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1、建设、修缮、改造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2、成批或政府采

33、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3、对外合作项目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4、大额资金使用校内集体决策和按上级规定及时汇报;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二 、“三重一大”的执行机制(一) 集体决策形式“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支委会、行政会、校务会等形式决策,行政会随时碰头,校务会两周一次。(二) 集体决策原则科学化原则。 切实听取专家意见,调研后再作决策。民主化原则。 坚持群众路线,体现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制度化原则。 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重大事情,经党政领导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校务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

34、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由校长通报工作计划,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方案调整、福利制度变化等学校重大决策,随时召开教代会。(三) 集体决策规则1、凡需党支部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校务会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2、党支部会、党政工联席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行政会、校务会由校长主持。3、上述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举行;党支部会、党政工联席会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表决形式,以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4、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

35、不得越权代替。5、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6、凡前次会议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7、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8、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9、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

36、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三、“三重一大”的实施要求(一) 组织分工党支部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校务会决策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催办;分管领导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二) 监督检查学校党支部和学校工会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 “三重一大”的责任追究(一)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

37、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损失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三)对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陆家宅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确保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支持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8、,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恒德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二条 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予以公开。校务公开遵守以下五项原则:1、 主动性原则。学校领导班子主动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开有关校务,主动接受教职工与社会的监督。2、 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校务,根据校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师生或社会公开。3、 全面性原则。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予以公开,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象。4

39、、 实效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决策、过程、结果 “三公开”,真正形成学校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5、 科学性原则。科学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教职工 “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第三条 学校推行校务公开主要内容是:学校的办学方针,办学特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的添置改造、教职工的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方案的内容及实施情况。学校结构工资分配办法、分配方案、教职工劳动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

40、建立、修改和废除。人事任免、录用、调动公开。教职工奖惩情况,包括评优、晋级、增资和违纪处罚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教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交纳,使用和累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学校招生情况及学杂费收支情况。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突出重点,逐步到位。公开的内容将随着形势的发展,上级要求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变化,及时增加和调整。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凡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分别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

41、闭会期间,需要临时由教代会解决和公开的重要事项,可以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代会代表组组长,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学校推行校务公开的其它形式有:学校领导干部会议,教代会联席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等。第八条 校务公开的辅助形式有:民主恳谈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以及各年级组为单位的讨论会,情况通报等。第四章 公开程序由责任部门按公开内容的要求,提供公开资料,经分管领导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按规定公开形式和时间,由有关责任部门实施公开。公开后,责任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第十一条

42、 学校建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讨论和审定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工作。附则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第十三条 校务公开的所需各项费用由行班列支。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陆家宅小学预算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学

43、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二条 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第三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第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总务、教导处、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第五条 学校总务处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

44、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第七条 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第八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45、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第十条 学校预算草案经学校行政班子讨论,校长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第十一条 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第十二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学校行政班子审议,校长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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