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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2号、23号、24号、25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ABCD地块)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单位: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6月17目 录前 言11 总则41.1 编制依据41.1.1 政策法规、规划41.1.2 标准规范61.1.3 项目资料61.1.4 评价委托71.2 编制目的71.3 补充报告执行标准71.3.1 评价标准71.3.2 其他标准101.4 补充报告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11.4.1 评价级别111.4.2 评价重点111.5 补充报告评价范围及
2、环境敏感区121.5.1 评价范围121.5.2 环境敏感区121.6 评价原则132 原批准项目概况及批复情况142.1 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142.1.1 原批准项目名称142.1.2 原批准项目建设地点142.1.3 原批准项目建设单位142.1.4 原批准项目建设性质142.1.5 原批准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142.1.6 原批准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42.1.7 平面布置172.1.8 原批准项目投资金额172.2 原批准项目的污染因素概述182.3 原批准报告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82.4 原批准项目环评批复情况简介193 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及工程分析203.1 项目占地情况203.2 变
3、更后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03.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变更对照表233.4 分期建设情况243.5 工程内容253.5.1 变更后项目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253.5.2 主体工程263.5.3 配套工程303.5.4 辅助及公用工程323.5.5 环保工程343.6 工程分析343.6.1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343.6.2 营运期污染因素分析353.6.3 营运期污染因素变更情况444 变更后项目周围环境概况454.1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454.2 变更后周围环境质量现状45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45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464.2.3 声环境质量现状464.2.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4
4、65 变更后环境影响评价475.1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475.1.1 住户油烟废气影响分析475.1.2 炒菜油烟气影响分析475.1.3 汽车尾气影响分析485.1.4 备用发电机废气影响分析495.1.5 异味影响分析495.1.6 对局地风场和污染物扩散条件的影响分析495.1.7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变更情况515.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15.2.1 项目污水特征及排水去向515.2.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35.2.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变更情况575.3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75.3.1 一般生活垃圾影响分析575.3.2 医疗垃圾影响分析585.3.3 中水处理站
5、污泥影响分析585.3.4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变更情况595.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595.4.1 噪声源分析595.4.2 噪声影响分析595.4.3 总结605.4.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变更情况605.5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05.5.1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05.5.2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变更情况605.6 营运期日照影响分析615.6.1 营运期日照影响分析615.6.2 日照影响变化情况615.7 光污染影响简析626 变更后社会影响分析636.1 拆迁安置社会影响分析636.2 景观影响分析636.3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637 变更后外环境影响分析648 变更后总量控制
6、678.1变更后建议排放总量678.2总量变更情况689 公众参与6910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7110.1 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7110.2 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7210.3 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7210.4 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7310.5 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410.6 营运期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7410.7 其他措施7410.8 环保对策措施变更情况7711 环境监测和竣工验收7811.1 环境监测7811.1.1 监测任务及监测机构7811.1.2 监测内容及时段7811.1.3 监测数据的整理、审查及存档7911.2 竣工验收内容7912 本补充报告评价结论8112.1
7、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概况8112.2 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8112.2.1 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8112.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8212.2.3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8312.2.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8412.2.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8412.2.6 日照影响分析结论8412.3 社会影响分析8412.4 外环境影响分析8512.5 总结论86附件目录:(1) 委托书(2) 承诺函(3)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昆发改经贸20135号,2013年1月7日;(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的批复
8、,环保复2013498号,2013年12月12日。(5)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A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471号,2014.2.12;(6)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6289号,2016.5.5;(7)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5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6290号,2016.5.5;(8) 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401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
9、件(KCWH2012-23号地块),2014.8.5;(9) 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501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规划条件(KCWH2012-24号地块),2015.9.23;(10)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501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KCWH2012-25号地块),2015.9.23;(11)现场踏勘记录表;(12)报告书内部审核表;(13)报告书进度控制表;附图目录:1附图一评价范围及关心点位置图2附图二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3附图三建设项目周边关系图4附图四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5附图五评价区域水系图6附图六建设项目日照多点分析图7附图七项目户型图8附图八社区用房
10、平面图前 言2013年,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昆明市五华产业园区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ABCD地块)可研及设计方案,并同步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去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ABCD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于2013年12月12日获得昆明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昆环保复2013498号。原批准项目工程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59708.8m2,总建筑面积742254.9 m2,规划建设7栋33层、1栋34层、6栋40层、2栋42层住宅楼,1栋3层独立商业用房,1栋2层社区用房,1所36班幼儿园,1所36班小学,配套建设物管用房
11、,社区卫生站,生鲜超市、公厕、地下停车场、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设施。住宅总套数4647套,预计入驻人口16265人,项目总投资3014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35万元。2015年,根据国土部门土地挂牌意见,本项目地块分别按不同用地编号挂牌出让,本项目原A地块更名为KCWH2012-22号地块,本项目原B地块更名为KCWH2012-23号地块,本项目原C地块更名为KCWH2012-24号地块;本项目原D地块更名为KCWH2012-25号地块。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更名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下文中将变更后的各地块简称22号、23号、24号、25号地块,对应变更前的A、B、C、D地块。经现场踏勘,
12、项目22号地块(原A地块)已按照原方案建成并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尚未交房;23号(原B地块)、24号(原C地块)、25号地块(原D地块)可研由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中23号地块可研正在报批中,24号和25号地块可研已获得昆明市发改委批复,目前23、24、25号三个地块施工正在基坑开挖状态。其中23号地块总图布局不变,对住宅户型调整,其中一栋楼层减少两层;24号地块户型由原三梯八户调整为公寓式住宅,朝向稍微调整;25号地块由原方案6栋超高层住宅,调整为4栋塔式和4栋板式普通高层住宅,层数不同程度的降低。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后,总占地面积不变仍为159708.8m2,但在栋数、层数、
13、建筑面积、建筑布局和功能上较原批准项目存在一定的变化,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因此,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再次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14、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2号、23号、24号、25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ABCD地块)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供建设单位呈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变更后项目的工程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59708.8m2,总建筑面积732626.57m2,已建成2栋33层、2栋40层住宅楼和1所36班幼儿园(即已建成的22号地块),拟建5栋33层、2栋31层、3栋30层、3栋24层、1栋22层住宅楼,1栋4层社区用房,1栋5层社区用房, 1所36班小学,配套建设物管用房,社区卫
15、生站,生鲜超市、公厕、地下停车场、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设施。住宅总套数4451套,预计入驻人口15579人,项目总投资32112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3335万元。项目的变更内容主要为:建设规模发生变更、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更。(1) 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情况总栋数增加2栋,总建筑面积减少9628.33 m2, 住宅总套数减少196套,预计入驻人口减少686人。(2) 污染物排放排放量变更情况原环评若污水管网未建成,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废水61.81万m3/a,其中CODCr30.9t/a,氨氮3.1t/a,总磷0.3t/a。原环评若污水管网已建成,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废水61.81
16、万m3/a,其中CODCr185.4t/a,氨氮24.7t/a,总磷4.9t/a。变更后,建设单位承诺若建成时112号路、108号路、16号路尚无市政污水管网连通第九水质净化厂,将自建临时排水管道将废水排入已有市政污水管网的陈家营路和王筇路,因此项目近期远期总量均建议为废水58.29万m3/a, CODCr174.9t/a,氨氮23.4 t/a,总磷4.7 t/a。本补充报告主要在项目变更方案的基础上,对比工程内容变化情况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据此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核实采取措施的完善性、有效性,提出完善的对策措施。变更项目的主要结论为:项目变更后,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相比
17、原环评略有减小;废水总产生量由原环评1863.7m3/d减少为1730.7m3/d,产生和排放的水污染物均有所减少,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原环评降低;固体废物总产生量由原环评19992kg/d减少为18930kg/d,所有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原环评无变化;变更后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原环评基本无变化;变更后总绿地率43.21%,绿地面积为69012.9m2,相比原环评绿地率下降7.29%,但仍然符合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中要求的“新建居住区不低于40”,影响不大;拟建住宅、小学的普通教室、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其日照均满足国家规范及昆明市对建筑日照规定,较
18、原环评无变化,对项目北面建筑的日照影响有限,较原环评无变化;不采用玻璃幕墙,对周围环境的光污染影响较小,较原环评无变化;社会影响主要来自于拆迁安置,拆迁已全部完成,未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变更后外观和景观设计改变不大,景观影响分析同原环评。总的来说,根据本补充报告分析,项目变更后由于建设规模减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量均减小,处理与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与原环评报告一基本致,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不改变环境质量的要求。本项目变更环境可行。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政策法规、规划1.1.1.1 国家级(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
19、8发布,2003.09.0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29发布,2000.09.0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2.28修订通过,2008.06.0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发布,2005.04.0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发布,1997.03.01
20、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通过,2011.3.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通过并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发布并施行;(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11)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06. 01施行;(12)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02.14发布,2006.03.18施行;(13)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01.31发布并
21、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1.29发布,2006.03.1施行。1.1.1.2 省、地区级(1)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01.10.16发布,2002.01.01施行;(2)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01.01起施行;(3) DB53/T 16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4)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2002.06.01;(5)“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通知”,2001.09;(6)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1.1.1.3 市、县级(1)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
22、112020);(2)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2010.4.9;(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6.3.31;(4)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2009.9.22;(5)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7.1起施行;(6)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2005.10;(7)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4.4.1;(8)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7.04;(9)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1年9月15日通过,2011年12月15日施行;(10)昆政办201188号
23、,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07.04;(11)昆政办201189号,关于转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07.04;(12)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08.09;(1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2008.12.13;(14)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07.7.1;(15)昆明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16)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17)与本次环评有关的其它法规和文件。1.1.2 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24、保行业标准,HJ/T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2011.09.01发布,2012.01.0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1993.09.18发布,1994.04.01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HJ/T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2008.12.31,2009.04.01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2009.12.23发布,2010.04.01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HJ 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5、导则 生态影响,2011.04.08发布,2011.09.01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GB50400-200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2006.9.26发布,2007.4.1实施。1.1.3 项目资料 (1)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A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471号,2014.2.12;(2)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4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6289号,2016.5.5;(3)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区KCWH
26、2012-25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经贸2016290号,2016.5.5;(4)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4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2;(5)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KCWH2012-25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1;(6) 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401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KCWH2012-23号地块),2014.8.5;(7) 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5013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规划条件(KCWH2012
27、-24号地块),2015.9.23; (8)昆明市规划局,昆规条件201501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KCWH2012-25号地块),2015.9.23;(9)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复2013498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的批复2013年12月12日。1.1.4 评价委托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6.3。1.2 编制目的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作为已批准环评报告的补充(已批准环评报告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去城中村异地改造项目(ABCD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昆明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昆环保复2013498号)作为项目
28、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依据,并为今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1.3 补充报告执行标准1.3.1 评价标准项目的地理位置未发生变化,其周边的地表水系及各项环境功能也没有发生变化,原环评使用的各项标准也没有更新,因此本次补充评价标准基本同原环评报告书,只是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使用对象增加社区用房内养老设施的厨房,废水排放标准取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如下:1.3.1.1 环境质量标准a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1。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g/标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
29、均300颗粒物(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颗粒物(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b新运粮河和滇池草海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标准;西北沙河未进行过功能区划,参照下游水体功能,按IV类水标准进行控制。标准值见表12。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pH值CODCr(mg/L)CODMn(mg/L)BOD5(mg/L)TP(mg/L)NH3-N(mg/L)粪大肠菌群IV类水标准69301060.31.520000cGB30962008
30、声环境质量标准,25m规划路、王筇路、陈家营路、云冶铁路专用线两侧30m范围声环境功能为4a类区,其他区域声环境功能属于2类区;项目内小学、幼儿园均按2类区进行保护。噪声标准值如表13。表13 环境噪声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场区内部60504a类25m规划路、王筇路、陈家营路两侧30m7055云冶铁路专用线两侧30m临云冶铁路铁路两侧30m范围内无列车通过时昼间执行70dB(A),夜间执行55dB(A),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声级不得高于标准限值的15dB(A)1.3.1.2 污染物排放标准a.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施工期执行(表2)二级标准。标准值
31、见表1-4。表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类别颗粒物(mg/表m3)二级标准1.0(无组织排放浓度)b.项目内幼儿设有食堂,社区用房内养老设施设有厨房,二者厨房所排放的油烟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营运期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见表15。表15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2.0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c.项目北侧陈家营路已建有配套污水管网,且污水管最终接通第三水质净化厂,具备接纳项目污水的条件,已建成尚未交房的22号地块现排水接入陈家营路,根据项目的排水设计,22号地块今后排东面112号
32、路和南面108号路,汇入王筇路和规划16号路;23号地块排东面112号路,汇入王筇路;24号地块住宅部分排北面陈家营路,小学排南面108号路,汇入规划16号路;25号地块排东面规划的16号路。今后项目建成后,若112号路、108号路、16号路尚无市政污水管网连通第九水质净化厂,建设单位承诺将临时自建排水管将项目废水就近接入有市政污水管网的陈家营路和王筇路。因此项目外排污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表1(A)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6。表16 污水排放标准标准类别pH值CODCr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表4三级标
33、准69500400100-下水道标准69500400100458d.项目内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排废水执行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预处理标准。标准值如表17。表17 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标准类别pH值COD(mg/L)SS(mg/L)氨氮(mg/L)动植物油(mg/L)粪大肠菌群数(个/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总余氯(mg/L)预处理标准6925060-2050001028注:总余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采用其他消毒剂对
34、总余氯不作要求。根据第4.1.3条:“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e.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2类、4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8。表18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时段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 605047055f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该标准,标准值见表19。表1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1.3.2 其他标准中水回用增加冲厕标准,其余同原环评报告书使用的其他标准,具体如下:a. GB/T1892
35、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项目内回用中水执行该标准。如表1-10。表1-10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pH值色度嗅BOD5(mg/L)浊度氨氮(mg/L)溶解氧(mg/L)总大肠菌群(个/L)绿化6930无不快感2010201.03道路清扫6930无不快感1510101.03冲厕6930无不快感105101.03b. 土流失侵蚀模数按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确定,具体指标如表1-11。表1-11 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级 别侵蚀模数(t/km2a)微度200,500,1000轻度200,500,10002500中度25005000强度50
36、008000极强烈800015000剧烈150001.4 补充报告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4.1 评价级别本次变更后,主要为项目建筑面积略减小,住房总套数减小,建设地点、功能不发生变化,评价级别与原环评报告书相同:(1)地表水环境评价设为三级评价。(2)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3)生态评价等级按三级。(4)营运期废气、固体废物处置及社会影响进行一般性分析;不设定评价级别。1.4.2 评价重点本补充报告重点对项目规模变更后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水污染防治对策。1.5 补充报告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5.1 评价范围本评价将区域外延200m的范围设定为空气环境、声环境的评价区域。
37、本项目所在区域原环评阶段属于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现属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根据调整后可研,25号地块污水收集至中水站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后通过管道回用22、23、24、25号地块的绿化、道路浇洒、公厕用水,多余部分外排市政管网,其余地块污水经预处理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一A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外排市政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排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因此不设评价范围。施工期为保护西北沙河,将西北沙河近项目段约500m河段(陈家营路至王筇路间
38、河)设为地表水评价范围。将项目区域外延300m的范围设定为生态环境的评价区域。本项目评价范围详见附图一。1.5.2 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同原环评。1.5.2.1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东临25米规划路16号路,南临王筇路,北临陈家营路,西临云冶铁路专用线。园博路、王筇路、云冶铁路专用线两侧30m范围声环境功能为4a类区,其他区域声环境功能属于2类区。施工期及营运期主要对周边建筑造成影响;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点主要包括陈家营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晟溪城住宅小区、昆明奎标送变电有限公司办公区、大河埂村村民住宅。环境空气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9、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进行保护。1.5.2.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新运粮河水系上段西北沙河纳污范围,区域排水经西北沙河往南进入中干沟,汇入新运粮河,进入滇池草海。滇池草海位于项目南面约8km处。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新运粮河及滇池草海均属地表水类水体。1.5.2.3 保护目标列表目前项目22号地块已建成尚未交房,正在进行的是23号地块、24号地块、25号地块,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5。表11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一览表(23、24、25号地块建设)序号关心点名称关心点基本情况保护类别采用标准1中晟溪城住宅小区项
40、目南面隔王筇路,与本项目相距约50m。占地面积15.21hm2,3270户,多层、小高层住宅区空气环境、声环境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2陈家营保障性住房项目西面约80m,隔云冶铁路。占地14.43 hm2,8046户3香树花城小区项目东北隔陈家营路,约50m,尚未建成,已停工多年;建筑面积约62万m24大河埂村项目东南面隔王筇路,与本项目约150m。原属于西山区大塘村委会,后划入五华区;村民140余户5华罗庚旧居旧居修建后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东北面约200m,隔陈家营路6五华区园博园项目东面隔E、F地块,隔金川路,与本项目相距
41、约300m;占地200亩,种植乔木7000余株722号地块建设项目住宅用地面积40207m2,建筑面积198455.7m2;共4幢,1290户;36班幼儿园一所,已建成尚未交房入住8西北沙河本项目东南约200m处地表水环境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标准9新运粮河中干沟在本项目南面约1.65km处10滇池草海项目南面约8km1.6 评价原则评价工作遵从以下原则:a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原则。b符合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原则。c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d符合总量控制的原则。e符合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f. 符合“三同时”的原则。2 原批准项目概况及批复情况2.1 原批准项目基
42、本情况2.1.1 原批准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区城中村异地项目(ABCD地块)。2.1.2 原批准项目建设地点原批准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的五华产业园片区,东临25m规划路,南临王筇路,北临陈家营路,西临云冶铁路专用线。2.1.3 原批准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1.4 原批准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2.1.5 原批准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原批准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的五华产业园片区,东临25m规划路,南临王筇路,北临陈家营路,西临云冶铁路专用线。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159708.8平方米(约239.55亩),总建筑面积742254.9平
43、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78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6317平方米;容积率3.35;建筑密度16.45%;绿地率50.5%。分为A、B、C、D地块,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社区用房等。除主体及配套设施外,还将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地建设、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力及配电室设备、变配电设备、水泵房设备、中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室外及附属工程。2.1.6 原批准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1 原批准项目总体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量1建设用地总面积m2159708.8(239.55亩)2总建筑面积m2742254.93地上建筑面积m2535789.3其中安置住宅面积m2498388.5,共16幢,4647套配套幼儿园面积m210882.2配套小学面积m213548.4社区配套用房m210653.8;包括社区物管、社区文体活动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社区商业用房等公厕m2201.5避难间面积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