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1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评估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 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 评估考核设置 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
2、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 评估考核程序 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 评估考核机构 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 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
3、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 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财务报表; 3、人员花名册; 4、产品销售合同; 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 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 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为优秀,
4、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孵化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遵守基地管理规范,拒不报送相关报表,造成不良后果的; 2、不按规定交纳房租、能源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等费用的; 3、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 第九条 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孵化企业,基地将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对评估考核得分在前5位的优秀孵化企业,由基地管委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从管委会设立的“创业之星”种子资金中列支。 对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的孵化企业,基地将劝其退出孵化场地,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如其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孵化场地,房租价格统一按市场价收取,但续租期不得超过年。 第十条 本办法由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