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温州市金丽伦鞋业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的公告1570.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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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名称: 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零一四年三月项目名称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海光联系人刘平通讯地址瓯海经济开发区横河二路25号联系电话13276873199传真/邮编325000建设地点瓯海经济开发区横河二路25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业(K70)建筑面积(平方米)1028.5m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一、工程

2、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横河二路25号,主要从事鞋及鞋材的制造、加工、销售,该公司于2009年10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注塑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温瓯环开2009323号(见附件3),根据现场调查,原有项目还未入住新厂房,该厂房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由于企业后期生产运营需要,在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生产工艺不变的前提下,将对生产厂房进行加层及扩建,新建建筑面积1028.5m2(其中加层面积365.84m2,生产车间面积662.66m2)。新建建筑主要作为企业

3、办公区域以及原辅材料暂存、成品仓库,企业员工内部协调,不新增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项目应属于“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本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请审查。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温州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横河二路

4、25号,新建建筑面积1028.5m2(其中加层面积365.84m2,加层位于已建生产车间局部楼顶;生产车间为662.66m2,位于厂区西北角,详见附图3),新建工程主要作为企业办公区域以及原辅材料、成品仓库。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名称数量单位建设用地面积3254.16m2建筑占地面积1777.04m2其中已建生产车间1460.0m2新建生产车间2317.04m2总建筑面积11904.67m2其中已建生产车间8472.97m2新建生产车间2662.66m2生产车间六层局部加层365.84m2建筑密度54.60%容积率2.92/绿地率10.0%二、周围环境四至关系

5、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横河二路25号。项目东侧为凤坊路,隔路为浙江雪歌服饰有限公司,距离约20m;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温州恋玛服饰有限公司,距离约8m;北侧横河二路,隔路为温瑞塘河,距离约30m。项目具体四至关系情况见下图2-1。本项目二横河二路温州恋玛服饰有限公司空地浙江雪歌服饰有限公司图2-1 项目四至关系图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该公司于2009年10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注塑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温瓯环开200

6、9323号(见附件3);根据现场调查,原有项目还未入住新厂房,该厂房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无原有污染问题。四、环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输送至温州市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瓯江。为了解瓯江水质现状,引用温州市2012年瓯江干流(杨府山段)水质常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4-1。表4-1 2012年杨府山站位常规监测统计结果单位:pH值无量纲,其它未注明均为mg/L站位名称时间指标pH值DO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挥发性酚氰化物杨府山年平均值平均值7.686.391.59低于检出限0.19低于检出限低于检出限类标准6-95641.00.0

7、05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指标六价铬石油类铜锌总磷氟化物总氮平均值低于检出限0.050.0080.0110.0230.412.08类标准0.050.051.01.00.21.01.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超标监测结果表明,杨府山站位除总氮监测指标不达标外,其他监测指标中DO、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等指标均符合类水要求。总体来说,纳污水体瓯江水质符合功能要求,瓯江水质良好,导致总氮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的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接入河或混接雨水管入河情况普遍,其次还受到一定的工业废水污染。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经济

8、开发区横河二路25号,大气环境质量采用温州市环境监测站2012年环境常规监测数据南浦站(项目北侧约5km)的PM10、SO2、NO2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4-2。图4-1 大气监测点位图表4-2 南浦站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浓度项目SO2NO2PM10年均值0.0220.0490.100二级标准0.060.080.10由监测结果可知,瓯海区大气质量监测指标PM10、NO2、SO2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可以认为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

9、区划分方案(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5),项目所在地属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对建设项目边界进行了昼间噪声现状监测,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方法,监测仪器采用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监测点位详见图4-3,监测结果见表4-3。图4-2 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图本项目本项目表4-3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编号监测位置等效声级LeqdB(A) 昼间1#东边界60.72#南边界59.73#西边界63.94#

10、北边界60.1注:以上监测结果为本项目未运行生产时监测数据。从表4-3可知,项目所在地边界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昼间限值要求,项目拟建地总体声环境较好。1#2#4#3#图4-3 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图五、评价适用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见表5-1。表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除pH外为mg/L类别pHCODCrBOD5DO石油类TPNH3-N6920450.050.21.0(2)本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中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1、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5-2表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 单位:ug/Nm3序号污染因子标准限值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1SO2500150602NO220080403TSP/3002004PM10/15705PM2.5/7535(3)本项目声环境属于3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5-3。表5-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效声级Leq:dB(A)声环境类别昼 间夜 间3类655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无生废水,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12、,排入温州市中心片处理厂,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相关标准见表5-4、5-5。表5-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除pH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mg/L项 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2035*8*注*:根据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规定,氨氮纳管排放标准为35mg/L,总磷纳管排放标准为8mg/l。表5-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除pH为无

13、量纲外,其余均为mg/L项 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二级标准691003030525(30)*3*注: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土石方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部分工程机械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及尾气。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标准,见表5-6表5-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颗粒物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120周界外浓1.0(监控点与参

14、照点浓度差值)(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5-7。表5-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 别昼间dB(A)夜间3类6555六、总量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剧,国家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国务院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SO2、NOx、氨氮、COD四种。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建设

15、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新增的COD、NH3-N无需区域替代削减。七、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施工期工艺分析 本项目为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其施工期工艺及产污流程如下:基础工程图7-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噪声、扬尘、装修废气建筑垃圾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噪声、固废1、废水施工泥浆由于温州市地质表面基本上属软基土,地下水位高,在高层建筑施工阶段往往会有大量的含泥浆的地下水产生。泥浆主要在基坑开挖和打桩阶段产生,产生量与打桩方式有关,钻孔式灌注打桩与静压式打桩产生的泥浆要大的多。

16、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洗涤用水、混凝土搅拌搂用水、浇筑混凝土等。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不在工地设施工营地,工人为本地居民或租住在附近居民家中,因此施工期间不考虑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土石方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部分工程机械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及尾气。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施工设备中噪声级较高的机械设备有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吊车等。一般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各机械噪声级将会叠加,增加约38dB(A)。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作业噪

17、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卸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4、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间的固废主要为各种建筑废料(砂石、水泥、砖、钢材等)、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的产生量主要取决于施工工艺和管理水平,较难定量,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建筑废料并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环境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按10人/日计,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1kg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地面设备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泼

18、洒道路抑尘。同时加强建材及废料的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并建议施工单位在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沉淀后排放。经过处理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基建规模较小,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人员生活区,施工中施工人员可利用附近民宅排放生活污水。(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由物料装卸、水泥搅拌造成的。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集中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强,所产生的废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施工机械尾气

19、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大。(3)、噪声在施工期间,往往会出现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这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噪声最高的冲击式打桩机,达110dB(A),另外混凝土振捣器、静压式打桩机和钻孔机灌注机等的噪声也较高,在80dB(A)以上。施工机械的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会对周围的工厂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合理地安排这些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尤其在夜间必须严禁这类机械的施工作业。由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无法完全避免,故对于不同施工的阶段,业主及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

20、噪声控制,因为本项目距南面佳禾景苑住宅区较近,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期的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设置围挡隔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影响较小噪。由于施工期噪声为非连续噪声,施工一旦结束,便可消除。(4)、固废施工期间需要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缸钢、砖等),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如处理不当,遇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污染,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不能随便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落实沉淀后建筑泥浆消纳场地。3、施工期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1、废

21、水拟采用商品混凝土,若自行进行砼搅拌,砼搅拌场四周设置集水沟,外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污管。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施工现场需建筑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生产废水。2、废气扬尘是建设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因素。必须要加强管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对于施工期间扬尘的控制,按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1米的遮挡维护设施,重要地区的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金属或硬纸板材围挡;施工过程必须设置密目网,减少施工过程中物料渣土外溢。建筑材料不应敞开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

22、注意加盖防雨布。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污染;车厢应严密清洁,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和车轮上的泥土洗净;注意车辆保养,减少汽车尾气。3、噪声实行建筑施工依法申报,对夜间施工实行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和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在施工前公告周围居民,施工单位可在报纸看出公告或在工地醒目处悬挂统一规格的施

23、工告示牌,向公众告知施工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在施工操作上要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阶段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的施工量。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增加设备工作时的噪声级。对高噪声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建议在其外搭建简易棚。在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计划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应写在承包合同之中,以便监督。4、固废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管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运送到环卫部

24、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厂区设置的垃圾桶内。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八、环评总结论本项目为温州市金丽伦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加层及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污染物经相应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只要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审批意见: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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