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鹿养生保健品综合开发项目6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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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6.1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6.1.1调查方法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只需调查排污概况,深入厂区对每个污染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然后对其进行了计算,其中锅炉污染物的排放量本次环评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手册中锅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进行了计算,输送、转载等无组织面源类比了同类型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给出了项目的排污概况。6.1.1调查结果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源源强表见表6-1-1。表6-1-1 本工程各点污染源排污概况点源名称X坐标Y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内径烟气出口速度烟气出口温度年排放小时数排放工况排放源强粉尘Nox符号NamePxPyH0HD

2、VTHrCondQ粉尘Q Nox单位mmmmmm/sKhg/sg/s数据锅炉150.25154734144正常0.194原材料处理粉碎150.55.82932400正常0.025制剂车间粉碎、混合、搅拌粉尘150.55.82932400正常0.0216.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6.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资料本项目现状监测资料引用绛县县城例行监测资料和山西恒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特种炭黑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时监测资料。监测点具体位置详见图6-2-1。6.2.1.2监测概况(1)监测点位本次评价引用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3个,分别为恒信化工1#绛县县城、

3、2#路村监测点及绛县县城3#监测点(例行监测点),点位布设情况见表6-2-1。表5-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表序号测点名称相对方位距离(km)监测时间监测项目代表性1绛县县城NE2.0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TSP、PM10、SO2、NO2下风向关心点2路村NE4.0下风向关心点3绛县县城(例行点)NE1.8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下风向关心点(2)监测项目监测项目:TSP、PM10、SO2、NO2(3)监测时间和频率例行监测数据为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恒信化工现状监测资料的监测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采样时间为TSP每天

4、采样不少于24小时, PM10、SO2、NO2每天采样不少于20小时,监测时记录各点位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常规气象参数。(4)采样及分析方法采样及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进行。6.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6.2.2.1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污染物采用的具体标准值见表6-2-1。表6-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备注PM1070ug/Nm3150ug/Nm3/GB3095-2012二级SO260ug/Nm3150ug/Nm3

5、500ug/Nm3NO240ug/Nm380ug/Nm3200ug/Nm3TSP200 ug/Nm3300 ug/Nm3/6.2.2.2现状监测结果分析对各监测点各污染物的现状监测结果分别进行归纳统计,统计其日均浓度的变化范围、超标个数及超标率,最大浓度占标率等。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分别见表6-2-2至表6-2-5,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TSP:各监测点的TSP日均浓度监测值情况列于表6-2-2。表6-2-2 TSP日均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序号监测点日均浓度范围(mg/Nm3)样本个数超标个数超标率(%)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1绛县县城0.198-0.23870079.3达标2路村0.189-0.2

6、3570078.3达标3绛县县城(例行点)/0/评价区0.189-0.238140079.3达标由表6-2-2可知,监测点TSP浓度范围为0.189-0.238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mg/Nm3)。由此可见,评价区未受总悬浮微粒污染影响。 PM10:各监测点的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情况列于表6-2-3。表6-2-3 PM10日均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序号监测点日均浓度范围(mg/Nm3)样本个数超标个数超标率(%)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1绛县县城0.121-0.14970099.3达标2路村0.122-0.14770098.0达标3绛县县城(例行点)0.018-

7、0.148300098.7达标评价区0.018-0.149440099.3达标由表6-2-3可知,监测点PM10浓度范围为0.018-0.149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由此可见,评价区未受PM10污染影响。 SO2各监测点的SO2日均浓度监测值情况列于表6-2-4。表6-3-4 评价区SO2日均浓度监测值统计结果序号监测点日均浓度范围(mg/Nm3)样本个数超标个数超标率(%)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1绛县县城0.044-0.09070060.0达标2路村0.052-0.07070046.7达标3绛县县城(例行点)0.004-0.09030006

8、0.0达标评价区0.004-0.090440060.0达标由表6-2-4可知,监测点SO2浓度范围为0.004-0.090mg/Nm3之间,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占标率为60.0%。由此可见,评价区未受到SO2的污染。 NO2表6-2-5给出了评价区NO2日均浓度监测值统计结果。表6-2-5 评价区NO2日均浓度监测值统计结果序号监测点日均浓度范围(mg/Nm3)样本个数超标个数超标率(%)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1绛县县城0.024-0.05370066.25达标2路村0.022-0.04570056.25达标3绛县县城(例行点)0.003-0.06530

9、0081.25达标评价区0.003-0.065440081.25达标由表6-2-5可知,监测点NO2浓度范围为0.003-0.065mg/Nm3之间,所有样品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8mg/Nm3)。由此可见,评价区未受到NO2污染。6.2.3小结由上述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整体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各项污染物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表明评价区内对各项污染物尚有一定环境容量。6.3评价区气象特征分析根据绛县气象站部门1989-2008年统计结果表明:绛县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281.1小时;年平均气温11.7,一月份温度最低,平均为-3.2,历年极端最低-20.5,七月份温度最高,

10、平均气温24.6,极端最高37.7;年降水量569.6mm,7月份降水量最大月为100.0mm,1月份降水量最小为6.0mm;年平均风速为2.4m/s。绛县二十年(1989-2008年)平均气象资料见表6-4-1。绛县常年风玫瑰图见6-3-1。图6-3-1 绛县风向频率玫瑰图表6-3-1 绛县二十年(1989-2008年)平均气象资料要素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年平均风速(m/s)1.82.32.63.02.83.02.82.62.32.22.01.82.4最多风向CCCCCSSECCCCCCC最多风向频率(%)33252017.015.01515182022

11、283322次多风向WWSWSSEWSWSSESSESSESSESSEWSWWSWWSWSSE次多风向频率(%)11.08.09.011.011.014.013.011.08.09.010.09.0最大风速(m/s)10.011.711.312.717.013.013.313.010.013.312.09.017.0平均气温()-3.20.25.813.218.523.124.623.418.512.44.7-1.411.7极端最高气温()14.821.725.533.036.537.437.736.136.730.523.215.137.7极端最低气温()-20.5-17.1-11.0-4.

12、81.97.311.811.84.0-5.3-15.4-20.4-20.5平均相对湿度(%)54.052.056.055.057.058.070.073.071.066.063.056.061.0降水量(mm)6.010.027.938.049.264.9125.098.276.348.419.85.9569.6最大日降水量(mm)11.624.547.049.554.249.7100.070.566.043.633.411.7100.0日照时数(小时)168.0158.1172.1206.5233.6226.3217.5209.7176.4173.8168.1171.02281.1平均气压(

13、hpa)935.9933.9931.0927.0924.8921.1919.8922.9928.9933.5936.0937.1929.3小型蒸发量(mm)47.070.2125.1198.0242.9274.6236.6206.0154.9120.470.846.31792.86.4环境空气预测模式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强分析见表6-1-1污染源调查清单。本次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HJ2.2-2008要求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只根据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进行影响分析。(1)计算内容最大落地浓度(Pmax)及最大浓度距离(Dmax);D10%出现距离。(2)评价标准对预测结果,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14、5-2012)中二级标准进行评价,具体标准植见表6-4-1。表6-4-1 项目大气污染物估算结果一览表(点源)D(m)Q1燃气锅炉Q2前处理车间Q3制剂车间NOxPM10PM10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1000.012925.380.0051351.140.0043130.962000.015846.600.0058831.310.0049421.10235-0.0061591.370.0051731.153000.016726.970.0056641.260.0047581.063280.016897.04-4000.015996.660.00531

15、81.180.0044670.995000.015216.340.0050861.130.0042720.956000.014185.910.0045451.010.0038180.857000.013755.730.0039710.880.0033360.748000.013035.430.0034520.770.00290.649000.012745.310.0032060.710.0026930.6010000.012195.080.0031770.710.0026690.5911000.011464.780.0032160.710.0027020.6012000.010744.480.

16、0032040.710.0026910.6013000.010064.190.0031560.700.0026510.5914000.0094263.930.0030860.690.0025920.5815000.0088363.680.0030.670.002520.5616000.0082923.460.0029050.650.002440.5417000.0077923.250.0028060.620.0023570.5218000.0073333.060.0027050.600.0022720.5019000.0069522.900.0026050.580.0021880.492000

17、0.0070822.950.0025060.560.0021050.4721000.0071222.970.0024090.540.0020240.4522000.0071372.970.0023170.510.0019460.4323000.0071342.970.0022290.500.0018720.4224000.0071132.960.0021460.480.0018020.4025000.0070792.950.0020670.460.0017360.39由表6-4-1可见,项目锅炉排放的NOx、粉碎过程中粉尘占标率均小于10% Pmax(NOx)=7.04%、Pmax(原材料处理

18、车间粉尘)= 1.37%、Pmax(制剂车间粉尘)=1.15%,出现距离分别为328m,235m,235m。由于最大地面浓度估算值都较小,均占不到标准值的10%,所以对各关心点的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6.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本次计算以前处理破碎车间、污水处理站所在的位置中心为起点,以无组织面源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6-

19、5-2。表6-5-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参数结果有效长度 m有效宽度m有效高度mg/s前处理破碎581PM10:0.023无超标点污水处理站10101H2S:0.00019无超标点NH3:0.0036无超标点由表6-5-2可知,本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6.6小结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运城市绛县古绛镇峪南村西,沁东线北侧,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物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因而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本项目选址可行。2、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按照工程分析中对各污染源提出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排气筒高度、速率),采用估算模式进行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20、,表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各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合理。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对主要的污染源采用有效的环保措施,能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可行。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评价采用估算模式计算了本工程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均为无超标点。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总量为NOx:1.05t/a,SO20.024 t/a,烟尘0.05 t/a,工业粉尘:0.40t/a。综上所述,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从大气环境影响的角度讲,本项目从选址、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采取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可行,且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在工程投产后各染物排放量很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见,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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