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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动车业务办理委托书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委 托 书 兹委托代理人 办理下列第 项机动车登记和 业务。委托办理车辆号牌号码为:沪 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为 。委托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代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事项。 1、注册登记 口 2、变更登记 口 3、转移登记 口 4、注销登记 口 5、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口 6、补、换、申领登记证书口 7、补领、换领号牌 口 8、补领、换领行驶证 口 9、更正业务 口 10、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口 11、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口 12、失窃、注销失窃业务 口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