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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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理财优势,使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统一,并通过控制资金流动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实现公司整体最大效益,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是指法人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资金管理原则 合规性原则 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安全性原则 公司资金管理要遵循

2、“资金安全第一”的原则,对现金存储、借款归还、融资、对外投资等财务活动必须按授权进行审批,并选择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风险控制原则 通过提前还贷等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利息负担,合理控制财务风险。 计划性原则 资金管理工作以资金预算为依据,各项资金收支应严格遵守预算。 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制定资金政策、进行资金调度时应做好统筹规划,在平衡各单位利益的基础上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系统的资金政策,对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作为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七条 财务管理部负

3、责实施公司的资金政策,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协调各单位资金管理事宜。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每月召开资金调度会,协调平衡公司资金筹措、支付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资金政策和年度资金预算,开展本单位的资金支付、预算等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一节 资金预算管理原则 第十条 资金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所有与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十一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资金预算要以经营计划为依据,准确预测各项现金收入、支出及现金盈余缺口,为资金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营运资金收支应按照相应

4、的预算执行,一般不得突破预算;涉及预算调整,要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现金流量,严格保证月平均现金余额必要的资金储备。 第二节 资金预算编制 第十五条 季度、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及报送 季度资金预算编制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年度预算结合实际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情况分解编制;季度资金预算总体不应超过年度资金预算。 季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x月x日、x月x日、x月x日、x月x日编制下季度资金预算并上报财务管理部。 月度资金预算编制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各级责任中心实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的业务计划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总体不应超过季度资金预算。 月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分

5、别于次月1日前编制下月资金预算并上报财务管理部。 第十六条 季度、月度资金预算主要项目编制项目见附件一。 第三节 资金预算分析 第十七条 季度、月度预算的分析及报送 季度资金预算分析 各单位每季度末应根据本单位上季度的资金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编制季度资金执行报表(见附件二)。 对预算数与实际数偏差10%以上或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预算项目,需单独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季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x月x日、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编制完成上季度的季度资金执行报表并上报财务管理部。 月度资金预算分析 各单位每月末应做好与银行、公司本部的资金对账和汇总工作,及时充分地搜集相关信息,根据本单

6、位上月度的资金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编制月度资金执行报表。月度资金执行分析具体要求同季度资金执行分析。 月度资金预算报送 各单位应分别于每月4日前编制月度资金执行报表并上报财务管理部。 第四章 资金收支管理 第一节 资金收支管理原则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 第十九条 按照审定的资金预算安排付款;凡未纳入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交易要及时结算,保证公司系统内资金流转通畅。 第二十一条 通过银行网上结算系统进行结算的单位应严格执行付款复核程序和对账制度,相关结算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付款卡及密码。 第二

7、节 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二十二条 货币资金支付权限如下 1-50万元的支出,由各单位的财务部经理核准,财务负责人加批。 50-1,000万元的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加批。 1,000万元以上的支出,由财务负责人核准,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加批。 归还银行借款及财务费用、支付国家税费的支出由财务负责人直接审批。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对出纳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

8、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会计人员编制会计凭证后,出纳人员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

9、续,申请付款人必须与汇入名称相符。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节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严格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各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严禁存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二十九条

10、各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三十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

11、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单位,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网上银行UK与登陆密码必须实行分离管理。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第三十五条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的单位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能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各单位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登记银行汇票的收入、支出备查登记簿,同时要载明出票人、出

12、票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号等。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四节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出纳人员负责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九条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当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第四十条 设立专门的账

13、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要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四十二条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四十三条 银行账户设立规定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办理资金收支业务的银行系统,各单位必须在博源集团确定的银行系统内开立银行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建立网上银行系统。 博源集团统一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行为,各单位银行账

14、户的开立必须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再由财务管理部统一报博源集团,由集团公司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章 应收款管理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从销售合同签订的源头开始,力争缩短结算周期,并争取有利的结算方式。 第四十五条 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力度,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缩短应收账款周转时间。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要及时对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备用金等进行清理,及时进行账龄分析,控制资金占用,避免形成呆坏账。 第七章 融资管理 第四十七条 融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的财务部门。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预算、项目预算编制本年度融资计划,报*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的对外融资本着效益优

15、先,降低成本;综合权衡,择优选择;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从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以合理、需要、节约为指导,严格控制筹资规模。 第八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五十条 专项资金管理原则:单设账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五十一条 机构与职责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1. 协调平衡各项目的资金预算,编制公司的专项资金总预算。 2. 监督指导各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 3. 评价考核各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的经营绩效考核。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1. 专项资金的单独核算,定期向公司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 严防专项资金挪为他用,一旦发现,

16、应及时向财务管理部汇报。 第五十二条 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项目单位每年度根据企业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拟定专项资金预算,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各项目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财务管理部协调平衡,形成公司的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公司年度总体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专项资金预算经审批后,项目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项目单位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五十三条 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凡纳入公司统一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公司统一采购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比价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

17、项目无关的各种费用开支。 第五十四条 专项资金决算管理 年度终了,项目单位应将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决算统一编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项目单位上报决算时须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项目单位应确保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年末结存的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五条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专项资金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公司财务管理部对项目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截

18、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暂停其后续拨款。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后并经核查确已纠正的,可恢复或适当调整拨款,否则将取消项目并终止拨款,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对审批确定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务管理部、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单位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文本确定的绩效目标为

19、考核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的经营绩效考核。 第九章 资本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 资本金拨付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与融资预算、营运资金预算等协调一致。 第五十七条 资本金应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各单位股东会通过的资本金计划到位。资本金拨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配合工程进度要求及债务融资到位情况,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臵。 第五十八条 各单位股权变更、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等可能影响公司出资权益的事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拟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应经公司同意并由各单位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十条 被投资单位应于公司的资本金拨付到位30日内向

20、公司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十章 收益分配管理 第六十一条 公司通过制订统一的会计政策、实施盈余管理策略、收益分配决策来实现收益控制。 第六十二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公司资金需求以及下属各单位的运营情况,统一安排下属各单位的收益分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附件一: XX公司X年X月 (季)资金预算报表 项目 期初结余 销售回款 现款 承兑汇票 银行借款 承兑汇票 融资 债券融资 其他融资 财政补贴 回款 政策支持 税费返还 其他收入 应收账款 应收款清收 其他应收款 关联公司增资 资本融资 外部股东增资

21、 股权融资 年度预算 累计实际 本月预算 其他回款 支出 非付现成本 关联方拆借 其他 小计 制造成本 营业费用 生产经营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小计 还借款 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专项开支 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款 其他 小计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摊销部分 无形资产摊销 待摊费用摊销 库存物资减少 调整项 其他 小计 附件二: XX公司X年X月 (季)资金执行报表 项目 期初结余 销售回款 现款 承兑汇票 银行借款 承兑汇票 融资 债券融资 其他融资 财政补贴 回款 政策支持 税费返还 其他收入 应收账款 应收款清收 其他应收款 关联公司增资 资本融资 外部股东增资 股权融资 其他回款 关联方拆借 计划 累计 本月 实际 累计 本月 差额 累计 本月 支出 非付现成本 其他 小计 制造成本 营业费用 生产经营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小计 还借款 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专项开支 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款 其他 小计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摊销部分 无形资产摊销 待摊费用摊销 库存物资减少 调整项 其他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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