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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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五月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位于交口县113方向直距约30公里处康城镇上村一带,行政隶属于交口县康城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116371111718,北纬365013365038。根据山西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4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文件精神,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为交口县非煤类资源

2、整合矿山,由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原交口县康城镇沟东红水沟硫磺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0.58km2。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现更名为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硫铁矿。根据山西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组文件晋非煤开整字201106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产资源进一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核准意见”,2011年11月29日;本矿未参与进一步整合。根据交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企业名称变更为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6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非煤采划字【2011】0018号划界文件批准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划界

3、申请,规划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2012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延长划定矿区范围预留区的批复,将原有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预留区延长1年。2011年8月18日山西省矿业联合会技术评审服务中心以晋矿联技审字(2011)114号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矿区面积0.58km2,开采矿种为硫铁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全区设计利用资源储量19.17万t,可采储量15.34万t,设计生产规模经生产能力验证,确定为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40年。达产后,利用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主井作为本次设计主井,原交口县沟东红水沟硫磺矿主井作为回风井。2、建设项

4、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5日正式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2013年5月14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吕梁市环境保护局、交口县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

5、和代表共16人。会议聘请了5名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工程现场,分别听取了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报告书主要内容和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经充分的讨论和评审,提出技术评估会专家评估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已完成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硫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3、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1)城市总体规划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区位于交口县113方向直距约30km处的康城镇上村一带,行政隶属于交口县康城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116371111718,北纬365013365038。不在交口县县城规

6、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区域矿山企业众多,本工程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2)土地利用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40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38hm2(工矿用地0.89hm2、其他草地0.49hm2),临时占地为0.02hm2(其他草地0.02hm2)。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3)产业政策1)晋环发2010415号的符合性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415号“关于加强非煤矿产资源采选项目环境保护监管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天然林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近郊,居民集中区、学校、疗养地周边,河流两岸公路、铁

7、路干线两侧不得开采非煤矿产资源和进行洗选”。本矿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采矿工程年开采5万吨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山西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4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文件精神,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为交口县非煤类资源整合矿山,由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原交口县康城镇沟

8、东红水沟硫磺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0.58km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环境敏感因素分析通过对矿区周围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的详细调查和了解,评价区不属于社会关注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等,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也无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主要环境敏感因素表现在评价区地下水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工程的主要保护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村庄水井,厂界四周声环境,矿区内的重要设施,废石场周围村庄和水井,取土场周围村庄和水井,运输道路沿线以及生态环境。本工程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对这些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5)

9、环境承载能力分析1)区域环境空气承载能力分析根据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2个监测点TSP、PMl0、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在矿方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评价针对铁矿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各气相污染物的排放环节提出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压力。2)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本工程完成后,全矿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本矿制定科学、严

10、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必须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水不外排。地下水环境承载能力及开采影响分析矿山开采对石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的影响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本项目所开采的矿体上覆岩层岩性为O2奥陶系中统,因此矿体上覆不存在石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本矿开采不会对炭系碳酸盐岩溶裂隙含水层造成影响。矿山开采对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的影响该含水层为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的厚层状灰岩,岩石受热变质作用的影响,已大理岩化,岩性以灰色、灰白色致密块状大理岩为住,其次为褐黄色泥质大理岩。大理岩厚度大,坚硬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富水性一般,矿体赋于区域潜水位

11、之上。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本项目所开采的矿体上覆岩层岩性为O2奥陶系中统。但由于矿体赋于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含水层潜水位之上,且本矿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一般不会造成顶板冒落形成裂隙带,因此不会对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造成影响。矿山开采对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该含水层主要由第四系松散层上部为上更新统浅黄色亚砂土、砂砾石组成,一般厚18m。根据矿区地质剖面图(图7-1)和矿区地形地质图(图2-3)。矿山开采对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为:本项目开采的矿体上部与第四系地层之间有奥陶系中统赋存,本矿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一般不会造成顶板冒落形成裂隙带,因此不会对第

12、四系孔隙含水层造成直接影响。但由于井筒的贯通疏干,因此矿山开采会对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造成间接影响。3)区域声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工程完成后,预测结果显示:主井场地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6)废石沟选址可行性综合分析本项目废石场位于主井场地西北100m处的荒沟内,该沟总体呈北南走向,北高,南低,长约120m,宽约40m,深约15m,总容积约2.4万m3,可储存矿石3.6万吨。废石场为第四系全新统亚砾石、砂及亚砂土覆盖,几乎无植被覆盖,汇水面积3000m2。

13、废石场占地类型为荒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拟选废石场距交口县30km,不在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废石场距最近的为郭家上村,相距600m,符合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的要求。拟选废石场构造简单,工程通过将沟底填平压实,地基能够满足承载力的要求,避免了地基下沉,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拟选废石场均为荒沟,无耕地和农田,所在地无断层、无断层破碎带、无溶洞区,并且所在区域不处于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拟选废石场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拟选废石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由以上分析可知,拟选的废石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4、(GB18599-2001)中规定的选址要求,因此评价认为废石场选址可行综合以上分析,从环境角度讲,本项目矿址不在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工业场地和废石场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矿址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环评规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工程对区域的环境影响;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废石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选址规定。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条件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社会经济要求及项目综合影响判断,选址可行。二

15、、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6月13日-19日对项目周围的村庄分别进行了监测。TSP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231-0.297mg/Nm3之间,监测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30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99%。PM10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117-0.146mg/Nm3之间,监测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97%。SO2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056-0.078mg/Nm3之间,所有样品都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52%。NO2的

16、日均浓度范围在0.027-0.039mg/Nm3之间,所有样品都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2mg/Nm3),最大浓度占标率33%。根据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评价区2个监测点TSP、PMl0、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说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2)地下水现状在所有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中,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水质标准,说明当地地下水质量较好。(3)地表水现状本矿周边无常年性河流,全部为季节性沟谷,根据矿区地形地质图、矿区地质剖面图和开拓系统纵投影图,本矿开采系统全部位于沟谷之上,且该沟谷平时无水。因此本矿开采不会对沟谷产生直接影响。(4)

17、声环境质量现状主井场地噪声值昼间为40.4-43.2LAeq(dB),夜间噪声值范围37.5-39.6LAeq(dB);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敏感点噪声值昼间为43.3LAeq(dB),夜间噪声值范围39.5LAeq(dB)。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开拓系统的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合计25km2的区域。(2)地表水评价范围本工程只

18、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3)地下水评价范围重点是矿区周围外扩500m的范围。(4)噪声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为该矿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边界外延200m范围内。(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掘进废石。因此,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为废石场。(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矿区边界外延500米和废石场、取土场以及运输道路区域。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大气污染及保护措施(建设期)施工活动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现场道路扬尘、搅拌混凝土扬尘、细颗粒材料露天堆放扬尘、土方、渣石扬尘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现场道路扬尘和搅拌混凝土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染源为

19、食堂炉灶、工棚采暖炉灶。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1)施工前首先在施工工地设置围墙(2m),当风速2.5m/s,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围墙在建设期可作防污、挡尘、隔声作用,项目建成后可作为围墙继续使用。2)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水泥、砂石、石灰及土方等在长期露天堆存过程中极易产生扬尘。对此,评价要求设置施工基本原材料临时堆棚,用量较大的砂石等原材料要用棚布覆盖,散落物料要经常清理。3)工程物料运输车辆存在裸露运输及运输抛洒问题,评价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或利用箱车,且物料不得超载,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抛撒;车辆出厂前,应将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避免轮胎带泥行驶。另外,对运输

20、道路及时清扫,以减少扬尘的扩散范围。4)对施工进度及进入施工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5)设专人获取气象预报信息,对有大风(四级以上)预报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6)建设单位应配置洒水车辆,可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在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施工区定时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一般天气状况应不少于3次/日,大风日应加大洒水频率),以保持地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运营期)(1)原矿堆场粉尘原矿在堆存、装卸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环评要求矿方对原矿堆场采用封闭式挡风抑尘网储存并设喷水设施,除尘效率可达80%。(2)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和物料散落是主要粉尘污染源。为了控

21、制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环评规定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对外运输汽车加盖篷布,限制超载。通过以上粉尘控制效率70%。(3)井下爆破炮烟井下开采时采用炸药进行松动爆破,爆破后产生的炮烟主要成分为CO2、N2,还有少量的NOx和SO2。根据有关测试数据统计,1kg炸药爆炸产生的废气量为0.107m3,本项目一次爆破时使用炸药为0.4kg,则废气量为0.0428m3,产生量很小,经稀释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建设期)废水主要有井筒排出的少量矿井涌水、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施工队伍排放的生活污水。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期

22、井筒排出的矿井涌水水量很小,井下水处理站尚未建设,根据其水质情况及地面工程用水水质要求,矿井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地面工程拌料、施工机械清洗等用水要求,也可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洒水,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工程建设期应设置生活污水临时集中收集池,经过除油、沉淀等简易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地泼洒。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并经常喷洒灭蝇药剂。3)此外,施工单位要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等要用棚布覆盖,避免在下雨天物料随雨水流失,产生不必要的污染。4)根据建设施工废水处置的实际情况,有效处理和利用的问题不大,但存在着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性强,操作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使部

23、分不应排放的废水流失,而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对此,评价要求本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加强监督管理,且应在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的配合下进行。(运营期)(1)矿井涌水本工程在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井下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矿井水。井下水处理站配备1台YG-1-1型净水器,处理能力为1m3/h,可以满足矿井水处理要求。井下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COD:85%;BOD5:80%;SS:90%。矿井涌水经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全部综合利用于凿岩用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18.02m3/d。本工程分别在主井工业场地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24、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均为WSZ-AO-1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均为1m3/h,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COD:85%;BOD5:90%;SS:85%。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矿道路洒水不外排。3、固体废物产生及防治措施分析(建设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凿井和巷道掘进产生的废石、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等。环评规定加强施工排污管理,掘进废石应按照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堆存至指定的废石场内,废石场应按照评价要求做必要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责定施工单位回收;施工队伍生活垃圾应运往当地环卫部

25、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1)废石本工程废石产生量为1000t/a,废石由汽车外运至废石场处置。为减轻废石堆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性措施:废石场下游修建拦渣坝,必须选择有专业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和施工,拦渣坝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绿化防尘措施:为减小废石扬尘污染影响,在沟口设置绿化林隔离带,树种应选择当地适宜生长的植物,废石堆满后要复垦,恢复植被,初期种灌木等,土质稳定后植树造林,保持与周围植被一体化。防渗措施:本工程排放的废石属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没有防渗要求,但由于废石场为第四系全新统亚砾石、砂及亚砂土覆盖,所以需对废石场进行防渗处理

26、,防渗层采用夯实粘土,粘土厚度1.5m。防洪措施:环评要求废石场内修筑截水沟,截水沟从坡顶到坡底修建,并且具有防渗功能,截水沟横断面应能满足排水要求;截洪沟下游设置消力池。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筑坝工程(拦渣坝)、排水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道路措施:运输道路要经常清扫洒水,保持路面干净,并对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管理措施: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废石堆存及有关事宜,并建立责任制。关闭及封场措施:废石场封场后,矿方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以及废石堆体失稳造成滑坡等事故。(2)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定员18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35t/a(按照当地生活水平,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每天

27、0.5kg计)。环评要求在工业场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交口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建设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包括新建井筒的凿井设备噪声和地面建构筑物的施工噪声)以及建筑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的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打桩机等禁止在夜间施工,避免对周围村庄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噪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

28、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4)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和养护;在乡村路段要限制鸣笛;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运营期)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如提升机,通风机、空压机和各类水泵等。为了有效控制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措施如下:(1)卷扬机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的措施;(2)通风机采用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扩散器的措施;(3)空压机应设置在空压机房内,空压机房单独封闭,用墙体降噪隔声,室内

29、采用吸声材料,门采用隔声门,窗采用通风隔声窗;(4)对各类水泵噪声,采用室内布置,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器;(5)对场外运输噪声,评价要求加强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地时,应自觉减速限制鸣笛,使噪声影响降低。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凿井、场地挖填、地面建构筑物及道路建设时对土地扰动作用,造成地貌的改变、植被的破坏、短期内使水土流失加剧,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1)土壤与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以免造成周围

30、植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尽量不要在这些地段设置临时工棚,料场等。对于临时占地及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要求深翻表土3040cm),并在适当季节进行植树、种草工作,保持地表原有的稳定状态。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乔木和灌丛,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进行原地补充或异地补充。(2)土壤侵蚀的防治对策措施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在大风季节以及暴雨时节作业。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

31、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施工期应先建设各种排水设施,将雨水及时排走,避免在场地形成水漫流,导致水土流失增加。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掘进矸石和废弃建筑材料,要合理堆入矸石沟,不得将其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运营期)1、工业场地生态保护措施(1)综合措施本工程主要施工活动为新建和改造工业场地、新建办公生活区,施工时要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不能扩大范围;施工时不能影响地表径流正常排泄,以防水土流失。施工中的挖填土要合理堆放,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作用,控制水土流失。(2)场地绿化措施矿区工业场地绿化占地总面积为0.66公顷,绿化系数为20%。评价认为从矿区工业场

32、地和办公生活区总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到了利用建筑物四周的空闲地带、道路两侧空地,种植高大遮阴树和灌木丛,并配植少量的花卉、草皮等植物,在路旁种植小乔木、灌木和绿篱。(3)防洪排涝矿区没有常年性河流流过,全部为季节性沟谷,不会对其造成威胁。但要重点注意雨水的排放方式的合理设计,设排水明(暗)沟,保证工业场地内排水畅通。(4)护坡工程为防止水土流失,对工业场地内边坡进行防护工程,如:建护坡、挡墙等。(5)运输道路沿线生态保护本矿运输道路均为已有道路,不需新修道路,只需进行适当的平整,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规定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清扫保洁。2、废石场生态保护措施废石堆场通透性较好,一般降

33、水可渗入其中,不会发生地表径流。但有外来水源,集水面增大,此种情况会引起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故废石堆场首先要注意其安全性。废石堆场在降雨强度较大时会引起面蚀,面蚀严重时,可进而形成浅沟壑切沟。故废石堆场首先必须作好水土保持工程,需修筑拦渣坝,排水涵洞、截水沟等,并对废石反复碾压、废石顶部覆土绿化。3、取土场生态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取土计划根据废石场的需求,制定合理的取土方案。取土场取土应尽量放缓取土场的坡度,坡度控制在10%以下。取土前在取土范围之外设置排水沟或截水沟,以防止坡上汇水对取土坡面形成冲蚀,以防止水土流失。取土时首先将表层0.3m表土层剥离堆放于固定地点,并用尼龙网覆盖进行必要

34、的防护,以便结束后恢复表层土壤。取土场取土时,按台阶式开挖取土,高处取土厚度大,低处取土厚度小,尽量减少取土台阶的高度。在取土结束后,可对其进行阶梯形削坡开阶,建议每级平台宽度不小于4m,平台成12%的倒坡,以利于保水,并防止上方来水直接下泄。(2)合理安排复垦该取土场为一黄土台垣坡地,应采取“边取土,边治理”,取土后进行土地整治。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根据取土场所在区域地形地势、土壤条件以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类型,该取土场复垦为灌木林地。首先进行表土回填、深翻活化土壤结构,同时在坡度较大处设置排水沟,灌木林木采取穴植,规格选取23生以上。四、公众参与1、公众参与的时间、方

35、式和范围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中关于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评过程中实施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并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精神与关于强化公众参与的通知(晋环发200944号文件)有关精神,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5月5日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向项目所在地

36、公众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周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课题组成员回答了公众关于项目的情况,公众参与的目的等相关问题,村民亦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第二次公众参与(网上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发放调查表)(1)发布信息公告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12年10月19日在山西环境保护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的起至日期为2012年10月19日-10月31日。见图14-1。(2)发放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评价单位编写了报告书简本,于2012年11月4日发放给当地居民,并向当地居民介绍了公众参与工作重点及意义。征求意见

37、日期为2012年11月4日-11月20日。建设单位在郭家上村等村庄分别张贴了公告。(3)公众参与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表2012年11月22日,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走访了当地居民,并发放调查表。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为使公众参与调查能充分反映出群众对本工程的意见,而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针对矿田内及矿田周围的村庄进行了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0份,由建设单位逐户向公众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参与人员统计情况本建设项目为了充分反映公众对项目的意见,了解不同阶层、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对本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

38、达到意见反映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调查对象包括附近居住的干部、工人、村民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被调查者人员组成结构见表。调查人员组成表项 目人 数比 例(%)性别男3672女1428年龄3561235-553162551326学历小学2958初中1428高中及以上714职业农民3162工人1224其它714(一)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统计分析详见下表。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统计分析详见表。公众意见调查统计分析表序号问 题选 项人数比率(%)1您对铁矿生产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比较了解3672一般了解1326不太了解122您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赞成4998反对00

39、不关心123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环境有何影响:有利影响4284不理影响00无影响816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您的生活和健康有何影响:有利2346有害2754不明显005本建设项目运营后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可多选):空气816水体24固废1428生态2652噪声006矿井开采如影响到您的饮用水,您认为采取何种措施能够接受:矿方集中供水3978经济补偿1122其他007如采矿造成地表塌陷,引起农作物减产、水土流失等现象,您认为采取何种措施能够接受:矿方进行土地复垦36经济补偿2142矿方补偿、村民复垦2652本次发放的答卷为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综合统计意见分析如下:(1)有98的公众是支持本

40、项目建设的,他们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当然由于一部分人对项目的不了解,所以认为无所谓,占2%。(2)在调查中,52的人认为对其生活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是生态;4的人认为是地下水。(二)公众意见采纳与否说明经对公众意见分析,评价认为公众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均较合理,在本评价过程中采纳了公众意见。针对公众关心的每一个环境问题,评价都在相应章节中加以落实,并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同时,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本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的环节必须按环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矿石堆场、废石堆场采用封闭式挡风抑尘网,道路运输洒水降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

41、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在开采过程中需注意绿化工作,尽可能地在生产场地周围植树造林,加强绿化,美化工作环境,同时起到降低扬尘污染作用。(3)分析了采矿对区域地下水和居民饮用水的影响,并提出了若出现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等问题,矿方应进行处理。另外,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要加强环境管理力度,要保证各项环保措施能稳定正常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物的外排,发挥项目应有的环境效益。建设单位还应经常深入到群众中,了解群众意见,及时逐一落实,减少群众由于担心项目建设可能对其生存环境造成威胁的顾虑。五、环评结论1、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矿工程年开采5万吨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42、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山西省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非煤整合办核20084号“关于吕梁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文件精神,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为交口县非煤类资源整合矿山,由原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原交口县康城镇沟东红水沟硫磺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0.58km2。交口县康城镇上村硫铁矿现更名为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硫铁矿。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城镇发展规划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区位于交口县113方向直距

43、约30km处的康城镇上村一带,行政隶属于交口县康城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116371111718,北纬365013365038。不在交口县县城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区域矿山企业众多,本工程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3、清洁生产参照清洁生产标准 铁矿采选业(HJ/T294-2006)的有关要求,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满足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4、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经环评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分析,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工程水、气、声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本工程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方式,工业场地和

44、办公生活区冬季采暖采用电暖气取暖,矿山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矿堆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此外还有少量的井下爆破炮烟,均为无组织面源排放。按照省内总量管理要求,不列入总量指标控制范围内,无需申请总量。全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无需申请总量。因此,本工程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满足环保要求。5、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现状评价表明,评价区2个监测点TSP、PMl0、SO2、NO2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证明当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本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只要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恶化当地环境质量。通过本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可保护

45、现有生态环境状况。6、生态环境影响本矿开采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的情况下,工程对评价区的生态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的环境风险事故就是废石场泥石流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本矿废石场下游0.5km内无敏感目标。因此如发生废石场泥石流事故,不会对居民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优化,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8、选址可行性从环境角度讲,本项目矿址不在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交口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工

46、业场地和废石场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矿址符合晋环发2010415号的相关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环评规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减轻工程对区域的环境影响;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废石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选址规定。建设单位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条件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社会经济要求及项目综合影响判断,选址可行。9、公众参与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从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得出,98%的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发展,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无疑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并希望该项目应尽早建设;无反对意见。综上所述,交口县合和矿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城镇发展规划;实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且充分利用了资源;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因此,评价认为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为环境所接受,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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