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公示: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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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100464U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亭环站(验)字第15036号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 委托单位: 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12月14日承担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刘清明项目负责人:张 娣现场监测负责人:张 娣参加人员:张 娣 仇绣芬报告编制:审核:审定:盐城市亭湖区环境监测站电话:0515-66690357传真:0515-88172620邮编:224051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9号目录1、前言22、验收监测依据2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3.1项目名称、地点、性质33.2工艺流程简述(图示)33.3现有工程主要

2、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动力消耗53.4现有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措施53.5公用及辅助工程64、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64.1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64.2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74.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104.4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114.5事故污染物排放情况115、环评结论及环保审批意见125.1环评结论125.2建议135.3环评审批意见146、验收监测内容146.1有组织废气146.2无组织废气146.3废水146.4噪声147、验收监测评价标准157.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57.2废水排放标准157.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58、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159、监测结果与评价179.1

3、监测期间工况179.2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179.3有组织废气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179.4无组织废气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199.5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2010、环境管理检查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2111、结论与建议2211.1 结论2211.2 建议22前言资源短缺和环境承载能力脆弱,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两大瓶颈。据权威统计,2009年全国冶炼行业产生废渣达2亿多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约占4%,大量废渣堆存侵占土地,污染毒化土壤、水体和大气,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造成明显或潜在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目前发达国家废渣资源化利用已高达97%,我国已经将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业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扶持项

4、目。近年来国家将节能减排、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到重要日程,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奖励政策。高炉矿渣是钢铁厂高炉炼铁的副产品,经水淬急冷处理后,呈浅灰色玻璃晶体颗粒状,属于工业废渣材料。矿渣微粉是将高炉矿渣经过研磨得到的一种超细粉,用作水泥和混凝土的掺和料或等量甚至超量代替高能耗生产的水泥,使混凝土和水泥的多项性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矿渣微粉与硅酸盐水泥按比例混合,生产高性能矿渣水泥,细度为400450m2/kg的矿粉,可配制425,425R矿渣硅酸盐水泥;细度为450500m2/kg的矿粉,可配制525,525R 矿渣硅酸盐水泥。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决定在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投资5000万

5、元,在原有厂区内新增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2、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200013号令;(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22日;(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5)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亭环评书20159号。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项目名称

6、、地点、性质项目名称、主办单位名称、企业性质、法人及投资地址项目名称: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项目性质:扩建建设规模: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四组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内投资总额:8000万元,环保投资650万元,占总投资的8.125%。3.2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混凝土生产工艺主要分为原料输送、调配、搅拌和成品装车外运等几个部分,具体流程简述如下:原料运输:石子、石砂由码头运输,装卸经码头前沿皮带、码头与厂区之间的输送机输送至堆场。水泥、粉煤灰由散装罐车运送至公司筒库,全过程封闭环保。原料调配:试验室根据订单要求调整原料配比,

7、满足买方要求。搅拌:经过检验后的原料根据调配结果进行配比,原材料经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和液剂流量泵进入搅拌站搅拌。成品装车外运:搅拌站搅拌后的商品混凝土经检验合格后,由混凝土搅拌车运至订单施工现场。工艺流程图见图3.1。砂、石子移动式皮带机装载机堆场进料口石仓砂仓粉料罐散装水泥车粉尘水槽水泵外加剂槽配料门配料门计量计量计量计量计量螺旋机水泵搅 拌 机提升机放料阀放料阀出料门混凝土运输车送工地清洗水泵微机控制系统根据选定的配方进行计量并控制各工步动作终端显示器键盘输入图3.1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3.3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动力消耗原辅材料和产品情况见表3.2。表3.2原辅材料和产品

8、类别原料名称t/a来源混凝土石砂180000泰州高岗石子240000南京水泥60000海螺水泥厂粉煤灰16000耀德建材水48300串场河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3.3。表3.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与性能台数1搅拌楼HZS15022混凝土泵车73混凝土搅拌车303.4现有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措施3.4.1 废水污染源及主要治理措施现有工程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生产废水:包括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搅拌站搅拌污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至搅拌池内预处理后,用提升泵送至搅拌站回用;搅拌站搅拌污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泵送至清水池,回用于车辆

9、清洗和搅拌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串场河。3.4.2 废气污染源及主要治理措施现有工程工艺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和存放场、配料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采取湿法进料,对原料存放场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配料产生的粉尘由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3.4.3 噪声污染源及主要治理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搅拌楼、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建筑物隔声、采取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内空余场地进行集中绿化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3.4.4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方案配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可以作为原料继续

10、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5公用及辅助工程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3.4。表3.4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矿粉车间60万t/a新建贮运工程砂石堆场满足生产需求(依托现有)驳岸满足生产需求(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生活用水300t/a;生产用水7200t/a生活用水来自便仓镇自来水管网;生产给水取自串场河排水生活污水240t/a;生活污水排入便仓镇污水处理厂供电2500万KVA由便仓镇电网提供(依托现有)冷却水循环系统循环量17.5m3/h新增辅助工程循环冷却塔一座循环池:553m新建空压站一座新建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布袋除尘器4套新建废水治理生活

11、污水排入便仓镇污水处理厂固废治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除铁器产生的铁等金属杂质交连云港兴鑫钢铁厂回收再利用噪声治理消声减震,房屋隔声,绿化等新建绿化3600m2绿化率9(依托现有)辅助设施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024m2现有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生产办公室及化验室1000m24、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4.1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接入便仓镇污水处理厂。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经水管循环至普通型逆流式冷却塔冷却后再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4.1。表4.1 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废水类型废水量t/a因子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

12、治理措施废水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接管标准排放去向生活污水240COD3000.072化粪池收集2403000.072COD:300NH3-N:35TP:4便仓镇污水处理厂NH3-N350.0084350.0084TP40.00140.0014.2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项目主要进行矿渣微粉生产,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有组织排放含尘气体经高效除尘设备净化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按照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434-2008)表1要求,拟选用4台袋式除尘器(LFGM32-6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2台,LFGM32-4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1台,LFGM128

13、-415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1台),粉尘总排放量75.32t/a。除尘器收下的粉尘将返回到各自的工艺流程中,没有固体废弃物排出。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具体参数如下:(1)LFGM32-6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数量:1台处理风量:13000m3/h净过滤风速:1.2 m/min总过滤面积:192m2净过滤面积:160m2入口气体温度:120收尘器阻力:1500-1700Pa进口允许含尘浓度:入口200g/ m3(标); 出口允许含尘浓度:出口30g/ m3(标)清灰用压缩空气:耗气量0.6Nm3/min;压力0.5-0.7Mpa设备承受负压:-5000Pa设备单重:6500kg保温层面积:49m2保温层

14、厚度:100mm(2)LFGM32-4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数量:2台处理风量:8900m3/h净过滤风速:1.2 m/min总过滤面积:128m2净过滤面积:96m2入口气体温度:120收尘器阻力:1470-1770Pa进口允许含尘浓度:入口200g/ m3(标); 出口允许含尘浓度:出口30g/ m3(标)清灰用压缩空气:耗气量0.6Nm3/min;压力0.5-0.7Mpa设备承受负压:-5000Pa设备单重:3400kg保温层面积:35m2保温层厚度:100mm(3)LFGM128-415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数量:1台处理风量:400000m3/h气体温度:120含尘浓度:入口1300g/

15、 m3(标);出口30g/ m3(标)总过滤面积:9561m2过滤风速:0.697m/min清灰用压缩空气:耗气量5.9N m3/min;压力0.4-0.6Mpa压力损失:1500-1700Pa壳体耐压强度:12000 Pa设备单重:200000kg4.2.1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排放,主要为配料库、粉磨、成品库和散装口产生的粉尘,根据废气性质,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粉磨站生产工艺成熟,环保设施也十分成熟,类比同类企业的生产过程,证明采用该除尘器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规定的限值(自2015年7月1日起新建生

16、产线),即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矿粉生产,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有组织废气排放,其主要来源如下:高炉矿渣在输送到受料斗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粉磨工段排放的含尘废气,是粉磨站的主要污染源;高炉矿渣微粉在入库和散装过程中有粉尘产生;各粉尘发生部位采用的除尘设备、排气筒直径及高度、排放源强、排放量等详见粉尘污染源排放表4.2。表4.2 工艺废气处理后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排放状况执行标准排放源参数排放方式名称排气量m3/h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浓度mg/m3速率kg/h高度m直径m温度喂料8900粉尘150

17、00133.5961.2袋式除尘器99.9%150.96120.13352032.50.6常温连续粉磨400000粉尘250001000072000袋式除尘器99.9%25721030301.9常温连续散装口13000粉尘150001951404袋式除尘器99.9%151.4040.1952016.30.6常温连续成品库8900粉尘15000133.5961.2袋式除尘器99.9%150.96120.13352042.50.6常温连续 本工程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直径一般为6-8毫米,长度为其直径的4-5倍,破碎率小于1.5%-2.0%,硫含量小于0.07%(计算取0.0

18、3%),氮含量小于0.5%。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生物质工业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表,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90000.03=4590kg/a =4.59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29000=9180 kg/a=9.18t/a;粉尘产生量为0.389000=3420 kg/a=0.342 t/a。4.2.2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除有组织排放粉尘外,在运输过程中尚有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受设备密封状况、生产管理水平、工人操作水平、除尘器运行状况、厂内道路条件运输情况等诸多因素制约。本项目物料进厂采用船运,厂内用皮带输送并有皮带廊,成品的储存采用密闭储存方式,定时对厂区进行撒水和清扫等措施减少

19、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通过与宜兴天山水泥200万吨/年水泥粉磨生产线类比调查,本项目的无组织排尘量主要在矿渣堆场,产生量约在2t/a左右。无组织排放情况见表4.4。表4.4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称产生速率(kg/h)治理措施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时间(h/a)面源参数(m)宽度长度高度矿渣堆场粉尘0.2778/0.277827200479054.2.3 本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本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4.5。表4.5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有组织排放粉 尘75.6684SO24.59NOx9.18无组织排

20、放粉 尘24.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矿粉生产粉尘收集后可以作为原料继续回用。项目厂区生活垃圾按照0.5kg/人天计算;发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年产生量75251.07/a,全部回收用于生产,除铁器产生的铁等金属杂质1295.52t/a,交连云港兴鑫钢铁厂回收再利用。表4.6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序号名称性质产生量(t/a)拟采取的处置方式1除尘器收集粉尘固75251.07回用于生产2除铁器产生铁等金属杂质固1295.52交连云港兴鑫钢铁厂回收再利用3生活垃圾固3由环卫部门清运4.4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来源于立式磨机、选粉机、引风机、冷却塔等设备

21、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物隔声、采取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内空余场地进行集中绿化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7。表4.7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距厂界最近距离(m)单源声级dB(A)防治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值1立式磨机17085房屋隔声、减振、消声器白天65dB(A),夜间55dB(A)2选粉机170903引风机470904冷却塔17090减振4.5事故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对本项目生产和排污环节的分析,可得出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考虑最不利情况,假设粉磨工段废气处理装置完全失效

22、的情况下,各种污染物的去除率为0,粉磨工段未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其余废气处理设置正常,持续时间15min。非正常工况排放下源强表见表4.8。表4.8 事故排放污染源强排放种类排气量m3/h污染物产生状况排放参数浓度mg/m3速率kg/h事故排放400000粉尘2500010000持续15min5、环评结论及环保审批意见5.1环评结论5.1.1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第一类鼓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7、尾矿

23、、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第二类限制类中建材的“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的范围;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工信部、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5.1.2项目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四组盐城市联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内,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本项目 “通榆河(亭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不在“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控措施中二级管控区禁止行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

24、建设项目。对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7号)第三章 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5.1.3 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大部分采用了源头控制的措施以降低产生源强;生产工艺为现有传统工艺;生产过程采用有效的管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概率,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较好的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1.4 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

25、固体废物(液)均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达标排放,且拟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不会造成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5.1.5 项目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大气污染物为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5.6684t/a、4.59t/a、9.18t/a,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固体废弃物可实现零排放。5.1.6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各断面监测因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功能标准。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

26、噪声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除氨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其它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PM10浓度在下风向各距离处落地浓度值均满足标准的要求;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便仓镇污水处理厂;厂区的噪声设备在所有测点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因此车间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5.1.7 公众参与结论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该项目的建设,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反对者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

27、情况下赞成本项目建设。公众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1.8 事故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无重大风险源,业主根据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风险事故后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可降低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5.2建议加强生产设施及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检修,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发生。加强污染源治理和防治设施的正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学习同行业的成功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对职工开展环

28、保教育,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降噪抑尘设备进行维修,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堆放场地的管理,喷洒抑尘并及时清扫道路积尘,防止二次扬尘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净化环境。5.3环评审批意见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在落实好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各风险的相应防范和化解措施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在亭湖区便仓镇便仓居委会四组(原厂区内)扩建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项目。项目新增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将本批复要求和环评单位对项目实施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议落实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29、工作:1、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布设排水管网,雨水纳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便仓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船舶油污水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船舶生活人员污水交由专门的污水回收单位接收处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冷却水循环使用。2、采取合理布局、吸声隔音等措施, 确保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内。3、项目禁止使用燃煤设施,同意新上一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用于物料的烘干,燃烧废气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库、粉磨、成品库和散装口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除尘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

30、不低于15米,颗粒物浓度必须控制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标准限值内。当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无条件拆除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加入集中供热管网。物料堆场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防止大风天气造成扬尘污染,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必须控制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标准限值内。项目以原料堆存场地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以居住、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目标。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利用,除铁工序中产生的金属铁颗粒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加

31、强厂区绿化,绿化覆盖率达规划部门要求。6、项目不得新增废水排污口,雨水、污水通过管道接入已竣工工程相应排污口。允许新增4个工艺废气排放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置各类排污口,设置标志牌,并符合采样测流的要求。7、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8、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如与周围居民产生环境污染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9、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加强生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教育,不断革新生产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把清洁

32、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生产全过程。10、圩堤、河道占用必须按相应部门规定办理许可手续。三、项目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粉尘75.6684吨/年、二氧化硫4.59吨/年、氮氧化物9.18吨/年。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零。四、同意报告书中确定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标准依据。五、项目建成,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六、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察由区环境监察局负责。七、本审批意见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重大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3、 6、验收监测内容根据项目排污现状分析,该项目监测内容为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6.1有组织废气表6.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情况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添料排气筒1#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3次成品排气筒2#散装排气筒3#粉末烘干排气筒4#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6.2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粉尘;监测点位:4个监测点位(厂界四周10m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按扇形布置);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6.3废水监测项目:PH、COD、SS、氨氮、总磷;监测点位:2个监测点位(污水排口、清下水排口);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6.4噪声按规范于厂界外布设4个监测点,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

34、2天。7、验收监测评价标准7.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和表3相应标准。具体见表7.1。表7.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生产设备名称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302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203无组织0.57.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涤、冲洗厕所和少量化验排水等,有机物含量相对较高,生活废水接入便仓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具体标准值见表7.2。表7.2 便仓镇污水处理厂接管和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接管标准mg/L尾水排放标准mg/LCO

35、D30050氨氮355总磷40.57.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7.3。表7.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8、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按照亭湖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质量手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水样监测增加20%平行样(现场、实验室各10%)和10%加标回收样,气体监测和噪声监测仪器需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在使用前、后进行校核;监测人员需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噪声监测方法见表8.1;大气监测方法见表8.2;生活废水监测方法见表8.3。表8.1 噪声监测方法项

36、目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8.2大气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1颗粒物重量法GB/T 16157-1996(有组织)2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有组织)3氮氧化物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有组织)4粉尘重量法GB/T 15432-1995(无组织)表8.3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1pH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2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3悬浮物重量法GB/T 11901-19894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5总磷钼酸铵分光

37、光度法GB/T 11893-1989表8.4 实验室分析项目质量控制措施一览表 实验室分析项目名称样品总数质控措施和质控样数量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平行样加标回收留样复测标样全程空白pH611/化学需氧量611/2悬浮物6/氨氮6111/2总磷6111/1粉尘(无)32/8颗粒物(有)24/69、监测结果与评价9.1监测期间工况12月3-4日,该公司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和要求。9.2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表9.1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12月3日昼间12月3日夜间12月4日昼间12月4日夜间达标情况Z1东侧59.848.759.548.4达标Z2南侧57.645.958.0

38、46.3达标Z3西侧55.544.256.444.7达标Z4北侧58.446.858.146.9达标标准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65 dB(A);夜间55dB(A)。9.3有组织废气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采样日期:2015.12.3检测项目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测量值(mg/m3)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最大值结果判定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颗粒物添料排气筒1#第一次1.588.231041.588.23104合格第二次0.9655.03104第三次0.3101.62104颗粒物成品排气筒2#第一次0.

39、6513.651031.287.18103合格第二次1.287.18103第三次0.3291.84103颗粒物散装排气筒3#第一次0.3292.151030.9846.44103合格第二次0.3242.12103第三次0.9846.44103颗粒物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0.3963.151021.219.63102合格第二次1.219.63102第三次0.4053.22102二氧化硫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40.3240.32合格第二次30.24第三次30.24氮氧化物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70.5670.56合格第二次50.40第三次60.48采样日期:2015.12.4 检测项目采样地

40、点采样时间测量值(mg/m3)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最大值结果判定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颗粒物添料排气筒1#第一次0.9295.231040.9915.58104合格第二次0.9915.58104第三次0.6673.76104颗粒物成品排气筒2#第一次0.3261.821030.9565.34103合格第二次0.9565.34103第三次0.6443.60103颗粒物散装排气筒3#第一次0.6534.271030.6624.33103合格第二次0.3122.04103第三次0.6624.33103颗粒物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0.8076.401021.229.64

41、102合格第二次1.229.64102第三次0.8266.54102二氧化硫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30.2430.24合格第二次20.16第三次20.16氮氧化物粉磨烘干排气筒4#第一次60.4860.48合格第二次60.48第三次60.48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和表3中,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3;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9.4无组织废气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采样日期:2015.12.3检测项目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排放浓度(mg/m3)浓度最大值(mg/m3)结果判定粉尘厂界上风向G1第一次0.0130.013合格第二次0.007合格第三次0.006合格第四次0.009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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