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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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篇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区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来自:WWw.xlT 小龙文 档网: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部门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机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决策和

2、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 3、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4、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的重大改革和重要举措。 5、职称评定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6、年度评优评先的确定。 7、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8、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 9、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 1、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的相关问题。 2、股级以上的干部任免。 3、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科室的设置和科室负责人的调整变动。 (三)重要项目安排 1、1万元以上维修项目、大宗物资

3、及设备采购项目。 2、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房屋以及设备等资产转让等。 3、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2、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 3、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或设备购置项目; 4、一次性4000元(含4000元)以上的干部培训、协会会费、对外宣传费等资金款项的支出; 5、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贷款、投资。 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程序 “三重一大”的内容都是涉及部门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的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4、定”的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经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一)对重大决策监督的程序要求 1、会前告知。部门(单位)凡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会议,应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等通知派驻机构。 2、出席会议。相关会议,派驻机构无特殊情况一般派员参加。 3、会后备案。相关会议召开一周内,部门应将该次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报送派驻机构备案。 (二)对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监督的程序要求 1、对有关拟任人选,部门应在研究决定前将名单提交派驻机构征求意见。派驻机构要及时向驻在部门反馈所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2、参与部门(单位)中层

5、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过程监督; 3、对重要推荐和表彰事项,部门(单位)应在上报前将拟推荐或表彰对象的名单,报送派驻机构征求意见,或者邀请派驻机构参加会议研究确定。 (三)对重要项目安排监督的程序要求 1、部门(单位)对重要项目安排进行集体决策,其程序要求按会前告知、出席会议、会后备案的程序执行; 2、重要项目安排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终止或取消的,要及时告知派驻机构; 3、重要项目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实施部门(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派驻机构报送办理情况。(四)对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监督的程序要求 1、部门应在每年初将本年度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计划报送派驻机构备案; 2、每一笔大额资金调动和

6、使用完成后,部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资金调动和使用情况,报送派驻机构备案。内容包括:资金数额和来源渠道、资金调动或使用的方案、依据和相关手续、部门(单位)有关会议纪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备案意见、其它相关资料。 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责任追究 (一)凡属部门党组(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部门办公室负责督办,及时向党组书记、局长汇报并做好决定落实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派驻机构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监督,对执行决策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提出纠正建议。 (二)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监督程序。坚持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

7、查考核制度。 (三)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主要负责人,根据事实、视情节轻重、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等处罚。 德城区纪委第二纪工委 监察分局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三重一大”工作报告表 附件 “三重一大”工 作 报 告 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可附件说明,或根据情况增删报告项目;3、请同时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篇二:关于 三重一大 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

8、中共上海市委和嘉定区委实施“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意见,结合本区卫生系统实际,现就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卫生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

9、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二、事项范围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等重要问题; 2、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局管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和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以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2、局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 3、干部的考核、奖励、分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1

10、、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及决算情况; 2、财政性投资3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 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三、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局党委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

11、证和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局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选拔任用重要干部,须事先征求局纪委意见,并保证局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局后备干部、局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局管干部考核、奖励、分配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长办公会讨论

12、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单位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局财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局分管领导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5、提请局党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局党委会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在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局党委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

13、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局党委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2、局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委会决策后,由局党政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局党委会明确一名领导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

14、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篇三: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省公司 :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

15、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 “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为我们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据,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需要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为此,公司从“三重一大”制度的制订开始,就不断组织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加深理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

16、的责任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是关键,是重要的推动者和落实者,我公司主要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推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能够深刻认识到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促进决策的科学正确。因此,公司党委、总经理室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共同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较好地发挥在“三重一大”规范操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成为我公司的自觉行为。 二、严格程序,抓好落实,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正确。

17、1、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 一是内容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决策内容范围,均由党委、总经理室领导提出议题,主管部门拟订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点突出。如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都需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公司中层干部会讨论,民主决策。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

18、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 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制度,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都能够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3、坚持重要项目安排集体讨论 在“重要项目安排”操作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先向省公司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 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大型活动开支、奖金福利以及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5000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经党委、总经理室集体研究决策。 坚持场务公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公开制度。 三、2011年19月“三重一大”决

19、策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我公司坚持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制度,今年19月,我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经集体研究的事项共3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1项,重要活动安排1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项,所有这些决策的事项都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讨论决定的,并切实做到了讨论前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后有监督落实,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正确。 四、存在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 2、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员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支公司 2011年9月23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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