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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用人以才为先立论反方立论 谢谢主席。我方观点是“企业用人,以才为先”。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所谓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赢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用人是指在完备有效的监督体制下,企业对人才的选拔、提升与任用。所谓“才”,是指应聘者或者企业员工所具备的综合能力,既包括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清楚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所谓“德”,则是指一个人为人的立身根据与认同的行为准则。今天,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判断才与德二者何者为先何者为后的标准就是哪一方对用人者来说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更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以求得生存,促进企业的长足进步。 下面,
2、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 “以才为先”更利于用人者进行人才选拔与考察,找到真正的人才。众所周知,才能可以以一个相对客观的方式进行考察,便于用人者进行筛选也对候选人相对公平。而对一个人德行的评价与评价人本身的切身利益、性格、社会经历有着密切关系,很难做到公正客观,难以为真心求才者所操作。相反,以德行评价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往往会成为集体内部派系之间打压异己、互相倾轧的丑恶工具,或者是大权独揽者维持独裁的冠冕借口,甚至是不学无术但八面玲珑者升迁的阳关大道,导致“任人为亲”,而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往往在这一体制下被埋没。 第二、 “以才为先”更利于激励人才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随
3、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经济形势变化迅速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商界竞争比之以前更为残酷。企业提倡“以才为先”,自然引导员工与应聘者以提升自身能力为第一目标,而不是时时刻刻想着怎样拉帮结伙、建立关系网络一类事情上去。企业的目的是以合法手段创造利润求得生存与发展,而不是培养道德楷模。若是一个企业中全是德行优异但才疏学浅无法进行创造性工作的“老好人”甚至“伪君子”,这样的企业如何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 第三、 “以才为先”更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能力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尊重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给企业注入无尽的创造力。凡是长期搏击在商业大潮中知名企业,无不是把能力作为衡量员工的首要标准,大胆用人,小心监督。乔布斯的人格具有巨大缺陷,但是有着卓越才华的他却将苹果公司做成了全球市值第一的企业,并使苹果公司形成了尊重灵感、追求创新的出众风范。 的确,正如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的那样,品德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但是要注意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在良好的监督机制下对企业用人而言究竟二者孰轻孰重。在这个意义上,其实以才为先更是员工以及用人者对一个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社会的强烈追求与呼唤。 综上,我方坚定地认为,企业用人,以才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