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086210 上传时间:2023-03-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7.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门面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出租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结合我司出租门面消防安全实际,特制定出租门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门面承租人应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自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经常对本承租门面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二、各门面承租人为该门面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与重庆温馨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负责承租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各门面每日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

2、现隐患立即整改,直至整改结束方能营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特殊经营项目,必须自行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 五、门面承租人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消防管理。店内禁止搭建阁楼居住人员;禁止使用液化气罐或用明火煮饭;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和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香蕉水、酒精、丁烷气等;禁止在店内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确保门面消防安全。 六、任何承租人都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各门面应自行负责配置经重庆市消防局认可的ABC类4公斤贮压式干粉灭火器2具。 八、对拒不遵守本规定,经教育不改者,我公司将收回出租门面;对违反规定而引发火灾者,除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公司将根据损失情况依照法规追究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九、火警电话:119 责任人/单位: 重庆温馨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