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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近年来,车辆、通行道路的迅猛增长与道路建设等级偏低、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矛盾日益凸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昆明市东川区为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了当务之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人”上。一是农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一部分农村群众交通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交通违法现象普遍。二是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素质和驾驶技能较低,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有的只满足于会驾驶就行,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三是无证车手大量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东川区每月新增800辆机动车、700名
2、驾驶人,其中许多车主嫌学习培训、申领驾驶证麻烦,还要交各种费用,认为这些车辆简单易学,又只在本镇本村行驶,办不办证无所谓。有的车主为对付管理,甚至购买假牌假证使用,不少无证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给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在“车”上。一是“问题车”多。一些村民买“二手车”,甚至用报废车从事运输,此类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很少办理法定的牌证和异地转入手续,大多没有保险。二是农村车辆年检率较低。大部分农民购车主要是为了出行、劳作方便,有的根本就不上牌照,更谈不上保险。三是农村车辆维护差。很多车主只重经济效益,轻视行车安全,人货混装、超载、私自改装车辆,极端忽视车辆维护,甚至因车况差
3、、手续不全,无法通过年检,就干脆不修理、不维护。四是一些外地车辆为逃避检查、逃避缴费绕开收费站走农村道路,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 在“路”上。一是农村公路总体等级较低。很多农村道路都是在原毛坯路基上进行水泥硬化,道路路基差,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各种交通方式混行。二是缺乏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一些坡陡、弯急、傍水临崖路段,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多,视野狭窄,且未设置任何交通标志、标线,无法正确警告和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农村公路养护不足。不少乡镇道路由各乡镇以及行政村自筹资金修建,没有资金投入,道路缺少养护,许多路段损坏后得不到及时修复,对通行影响较大
4、。 在“需求”上。一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与外界交往逐步扩大,农民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沉重的农副产品和相对较远的公路里程使得农民、中小学生不得不搭车出行,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队伍迅速崛起。二是农村道路弯多、路窄,大部分道路不具备中巴车以上的客运车辆通行条件,运管部门不发线路牌,只有少量的定期班车运营,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要求,导致“四种”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成为偏远山区农村运输的“主力军”,交通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在“管理”上。一是对农村非客运车辆载客监管力量薄弱。由于交警警力不足,路面监控以高速路、省道为主,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无法到位,容易造成漏管失控
5、。二是管理责任不明确,对落实乡镇交通安全责任制缺乏严格的制度保障。三是对人、车、路的管理缺乏系统性、长效化的机制,对农村道路的交通管理往往紧一阵、松一阵,长效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年检审验率低、农村地区大量出现的各种变型车、拼装车等问题,还没有一套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策与建议 充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一是加强专门力量建设,按辖区人口配比增加交警警力编制,在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在其他非重点乡镇派出所建立专职交警,全面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加大对科技强警的投入,充分发挥高科技装备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农村派出所与乡镇交警中队的协调配合,合理统筹交通勤务。二是健全完善
6、社会化管理体系,构筑区、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镇*主管、镇交安办主抓、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区、镇*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优先规划农村客运交通。一是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对未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路段,因地制宜特批农村客货运输线路,根据村与村、村与镇的山区支线公路路况条件,选择公安部规定的汽车目录上安全合格的双排座微型客货两用车,专门从事农村特批线路的客货运输。二是成立农村客运公司,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交通主管部门可采取公开投标的办法,由乡镇或较大的行政村牵头,组建农村客运
7、联合公司,鼓励和引导运输经营者走股份合作的道路,积极支持客运车辆更新转型并逐步形成客运规模。三是合理调配客流高峰期的运力。由农村客运联合公司配合乡镇*进行各村客运线路的车流调剂,对于学校学生的周末往返也可以由公司和学校签订包接送合同。四是有关部门应针对农村客运经营效益差、公益性强等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让利”的原则,制定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支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 交警、运管等职能部门应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公司全程免费代理服务,在车辆检测、费用收取、车辆转户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取缔非法营运,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由乡人民*牵头,公安、交通、
8、交警、城管、工商、农机站等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驾驶技术不高、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人从事载客,坚决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 落实事故多元化调处。一是坚持执法长期作战,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间断地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倡导自行和解。在交通事故纠纷联调中心设立当事人自行协商区,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民警应充分掌握第一线的案情,立足当事人的信任及效率要求,先引导肇事各方自行进行协商,待双方达成协议后,再由办案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
9、。三是借力人民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根据“自愿调解裁判”的纠纷递进解决规律, 对当事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矛盾纠纷,由区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对当事双方依法调解,并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流程和科学管理的对接制度。四是创新司法介入。把公安交警办理案件的专业性与法院的权威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及时性相结合,邀请多方力量参与调解,组成巡回法庭,简化办案程序,就地立案,即时审结。五是构建制裁失信行为体系。六是落实人文关怀救助基金,有效解决因无力理赔而引发的后续纠纷,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在乡镇、行政村、单位、学校探索建立
10、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在行政村、学校、企业和公共场所增设宣传橱窗或板报,在重点集镇和学校设立宣传教育活动室,扩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二是以开展“五进”活动为契机,以村委会、学校为依托,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平安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 抓好源头管理控制。一是严格车辆管理。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要督促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对没有上国家公布目录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牌,对报废和转籍车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报废车辆继续行驶,对手续不全的车辆,排除盗抢、非法拼装嫌疑后办理牌证,解决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问题。二是严把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审验和运营申请等关口,会同交通部门整顿驾培市场,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夯实机动车经销商的管理,引导经销商严格按照国家车辆标准和相关规定销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四是建立学生安全接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