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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社梁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细则 村卫生室 考核时间: (一)、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1、村卫生室必须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和山西省增补品种110种目录内的药品,不得擅自采购使用目录外的药品。 2、村卫生室自本考核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律按照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严禁自采自购自行加价行为。 、医疗服务质量: 1、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加强药品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管理,将药品购进单据装订整理成册,按月汇总。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95%,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使用药品通用名的处方视为不合格。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3、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库存药品无失效和近期失效的药物。 4、每天开具的处方前记登记项目要与门诊日志登记的信息相一致,误差率不能大于2%。 、群众满意度: 1、查阅村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册,随机抽查10名患者,进农家走访或打电话询问服务满意度,有一例不满意扣1分。 2、各村卫生室要设立投诉举报箱,现场查看并结合平时违规及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有一例投诉查实扣2分。 考核发现问题及扣分情况: 实际得分: 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