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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定岗定责原则。 学校以小于编制数,根据满工作量确定岗位职数。聘任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册本校教职工。 任人唯贤的原则。 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坚持职务与职责、能力相统一。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聘任上岗。即:“适者聘任、能者高聘、劣者不聘、量才而用、优胜劣汰、待遇随岗而定”。 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每学年期
2、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新学年教职工岗位、职务、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 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三、聘任工作基本程序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职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成立由副校长为组长,二级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学校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若填报意向人
3、数超过或不满某个岗位数的,聘任工作小组实行民主推荐作出决定。 学校根据聘任结果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书”。 四、聘任的方式 学校中层干部根据上级的任命,自愿与校长签定聘书。各室管理员、教研组长、班主任由聘任工作小组决定提名报校长审批;各班其他任课教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教学实际合理组合,并报校长审批。 五、落聘人员安排方法 本校教师数在上级规定编制数内的,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学校根据本人实际统一安排其岗位和任课情况。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拒聘,一月之后自动脱岗,自己联系学校调离。 六、解聘与拒聘 解聘。 在合同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行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 b、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c、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 d、一年累计无故旷课30节的。 拒聘。 对合同期内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工资,一个月后即解除合同。 七、岗位设置 参考原岗位设置 八、实施步骤 1、填写聘任意向书并上交聘任小组。 2、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聘任,确定各种岗位人员和班主任报校长审批。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 4、校长与各科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书。 附:本实施方案由校长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