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与享有股份比例不一致的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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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与享有股份比例不一致的处理实际出资与享有股份比例不一致的处理公司原来注册资本100万,净资产150万,新股东增资100万,因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的股份,增资之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应该是多少?如果所述“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股份”的含义是不用公司净资产中除实收资本以外的项目转增实收资本的情况下,新股东投入资金中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占增资后全部资本的20,那么增资后公司的实收资本应该是125万元,新股东投入资金的其余部分75万元属于资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如果“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股份”的含义是公司要同时将原净资产转增资本,然后确定新股东的股权比例为增资后实收资本的20,那么企业先要按规定做盈余分配之后,重新计算实收资本可以达到的数额。假定可以以盈余转增30万元,那么新股东投入资金中计入实收资本的部分应该是32.5万元,而其余6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新股东投入的资金全部或者超过多于25万元计入实收资本,那么虽然名义上新股东的股权比例超过20,但按协议约定,新股东只能按增资后公司股权的20分配红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法律允许的,不过还是按前两种方式处理更方便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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