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117041 上传时间:2023-03-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9.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浅论出嫁女土地补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区土地征收进程的加快、土地补偿费的大幅提升,我区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也呈大幅上升趋势,其中范围广、矛盾深、影响大的当属“出嫁女”纠纷。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出嫁女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然而这类问题对辖区的稳定有着极大的影响作用。要解决这类问题首先要分析问题的所在。 一、“出嫁女”纠纷的主要原因 1、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当前中国农村,从夫居的习俗以及男尊女卑的观念还相当普遍,所谓“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一些传统的婚嫁观念还牢牢占据着许多农民的头

2、脑,这也是现实中有损“出嫁女”平等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 2、利益问题。一方面,村民认为“出嫁女”不迁户口,其子女也随母入户而留在本地,影响了其他村民的利益,所以大多数村民都反对“出嫁女”享受村民的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出嫁女”只要男方户口地比本地偏远条件差也不愿意迁户口,而选择将户口留在本村,以分享集体经济权益。 3、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出嫁女”问题。法院或者其他单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性的规章或者法律条文来规范这个问题。使得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这个基础。 4、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片面强调村民自治,却忽视了乡规民约与宪法及其

3、他法律法规的关系。二是注重维护本村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忽视了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出现合情不合法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有些村、组干部和村民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够,甚至认为经大多数村民讨论通过的决议就是合法,尤其是一些村民认为“法不责众”,因此,也就很难将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由于村委会成员是村民直选产生,村组干部有的想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村规民约,但担心得罪大多数村民而影响任职或出现闹事,只好牺牲少数农村妇女的利益。 5、领导不够重视、宣传教育不到位。当地领导对出嫁女问题重视不够,要真正发生纠纷时,才想到解决,没有在事故发生之前去处理,导致一些事件从萌芽阶段发展成爆发的民愤事件。其次,基

4、层组织对侵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不仅审查监督不力,而且对解决“出嫁女”纠纷缺乏系统全面、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配套方案及措施。最后,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农村几乎是一片空白。 针对上述原因,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专门制定“出嫁女”相关的政策或者法律,使得相关机关在解决这类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制定这个过程中,要明确问题的根本所在,就是导致“出嫁女”的根本。我认为是如何确定“出嫁女”是否还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去依据先有的法律来处理。 二、加强对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与监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

5、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这是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的现行直接法律依据。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筑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法律体系: 1、事前审查制。在村规民约草案的制定阶段,由村委会审核草案后,再报*相关部门对草案内容把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内容责令修改后方允许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事中*审查制。*发现村规民约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 五一长假除了旅游 还能做什么?辅导补习

6、美容养颜 家庭家务 加班须知 利内容的,有权责令纠正。从行政权的角度对村规民约进行监督。 司法审查制。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违法的村规民约不予适用并作出否定性判决。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对*的行政处理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审查,依法保障村民自治权。 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舆论、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三、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普及力度 要深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镇、村、组三级基层干部,尤其是换届后的村组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

7、必究,执法必严。 4、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解决“出嫁女”纠纷,建议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机制,施行“联动司法”,把法院与社区、村民委员会统一起来,建成一个联动调解机制,把涉及民生的问题,发挥民众的力量来解决,做到根本上的案结事了。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和*强大的管理和调解功能,在源头上化解矛盾,避免冲突激化,使多数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减少诉讼。 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出嫁女”纠纷所折射出来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反映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如何解决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问题,有两个方面可考虑:一是尝试进行农村股份制改造,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权利根据户口、土地承包、劳动义务投入情况固化到人,避免土地权利边界不断波动带来的矛盾;二是针对失地农民,*应与办理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应当协助安排工作或者给与一次性补偿,进一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养老、医疗等制度,摆脱现在的单一依靠征地补偿的机制。 总之,要解决“出嫁女”土地问题,不是一朝一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行,让全社会的人民都行动起来,为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