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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社会不需要见义勇为立论现代社会不需要见义勇为 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与在座同仁探讨见义勇为的问题。我方今天的观点是现代社会不需要见义勇为。 首先,见义勇为,“见”到需要应对的多为突发性事件,如大多时候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工作,要打无准备之仗,实施救援平时具备的技能没有合适的辅助工具、没有过多时间思考最佳救援方案、平时有把握能做到的事面对的形势环境不明,结果如何充满了未知,而“勇为”就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情节,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既然危及到了生命,那么保护自己宝贵的生命难道不比见义勇为应该更重要吗?近年来关于见义勇为的报道,其中很多见义勇为者都献出了宝贵的
2、生命,有的换回了受助者的生命,还有的什么都没能换回来,本来偷盗、抢劫行为可能不至于造成人身伤亡,事后还极有可能通过蛛丝马迹将其绳之于法挽回损失,见义勇为逼得犯罪分子狗急跳墙,自身生命必然受到严重威胁,如果面对更危险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跆拳道教练,见义勇为恐怕只会增添一个消逝的鲜活生命。 其次,见义勇为在我国立法层级低,至今还没有对见义勇为形成一个统一、权威的法律界定,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和见义勇为者防报复保护机制都不健全。目前虽然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实施了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章对见义勇为进行立法保护,但纵观这些地方法规对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
3、宽严不一。立法不健全导致见义勇为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连消费者在超市买到了一瓶过期酸奶都能诉诸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未经许可被拍张照片都可以告别人侵犯肖像权的现代社会,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的行为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界定,见义勇为者为救他人身负重伤医药费谁来负担,慰问金标准、赔偿金额该给多少,见义勇为者什么情况下算防卫过当,出现防卫过当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不少见义勇为者落得债台高筑,甚至付出生命徒留下家中伤心欲绝的亲人,试问见义勇为现代社会真的需要吗,如果需要的话为何至今没有给见义勇为一个统一、权威的界定和完善的法律保障? 再次,当今的社会现实,不允许我们见义勇为。一位行人不慎摔倒,好心路人上前帮助,
4、之后行人说是路人将其撞倒,路人无辜受累;面对偷窃、抢劫,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旁人只做看客,见义勇为者遭到多名不法分子报复,最终不法分子扬长而去;一个小伙子,为救一个跳水的陌生女孩,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被救者竟然连一丝谢意都没有;见义勇为者若干年后遭到违法犯罪分子报复,医疗费无人承担。类似这样的报道比比皆是,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让人有什么动力去见义勇为?社会上存在的一少部分人道德和诚信缺失,容易让人对陌生人产生不信任感,我们在工作、生活所经历的因道德、诚信缺失引发的问题不可避免的会影射到日常行为习惯中来,在社会现实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之前,你无法识别需要帮助的人是否会反将你拖入麻烦。 此外,现代化的社会,法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保障机制越来越健全,维护社会治安有武警部队和公安部门,灾害救援有消防部门,专业化的管理,专业化的队伍,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技术装备不断完善、风险预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刑侦手段不断创新,事故救援越来越迅捷,现代社会不需要见义勇为,把问题交给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吧。 最后,我方坚持认为:现代社会不需要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