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回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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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回收制度诸城东坡医院病历回收制度 1非手术科室病历执行3天归档制(包括出院当日),即患者出院后4天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管理科,手术科室病历执行3天归档制(包括出院当日),即患者出院后3天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管理科。遇劳动、国庆、元旦、春节等长假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一日归档。 2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后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管理科将病历补充完整。 3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3天(包括出院当日)归档制。进行死亡病历讨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管理科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4病案窒工作人员每日至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5各病区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整理完毕的病案放在病案回收点,并由病房指定人员与病案工作人员分别在出院病案登记簿签字确认。 6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科室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首页部分的签字可在1周内到病案管理科完成,但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时归档病历处理。 7超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医院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诸城东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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