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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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财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公正、公平、公开进行,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求真务实的发展氛围,激发全局机关干部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树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机关形象,经局研究决定,在实行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评从日常考勤、本职业务工作和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采取各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

2、日考勤30分,本职业务工作60分,综合评价10分。 四、考评办法 考评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 1、日常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和出操,劳动、集体活动、公务出差、请假、休假报批制度,以上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日常考勤采取办公室定期考勤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出操、劳动、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旷工一天扣1分,年度累计请事假15天扣5分,一个月扣10分;签到签退时间为正常时间上下浮动5分钟。 2、本职业务工作:实行分管局长、科长、服务对象三方评价相结合。 各科室要明确机关干部的各自工作职责,实行定岗定绩绩效考核,根据各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

3、考核标准,对工作作风、态度、遵纪情况及工作绩效和相关协调工作等情况先由本科室科长进行打分,再由分管业务的局领导打分,最后进行由服务对象公开测评。局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人员考评成绩审定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3、综合评价:年终由班子成员对全体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评议打分,取综合平均分。对在考核期内有违规违纪行为、服务对象投诉等问题,经考评领导小组核实后,每有一次在总分中扣3分;对于给局机关争得荣誉的事项,经考评领导小组核实后,每有一次在总分中加3分。 4、关于对信息、分析、调研报告考评:对信息、分析、调研报告设单项奖,不计入个人绩效考评总分。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分析、调研

4、报告评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考评。 五、考核说明 1、年考核得分:每季度得分的平均值扣除累计请假分值为年度考核得分。 2、年终总评结合各项考核情况确定全年绩效考核档次。考核采用百分制,凡总分达90分以上的评为“一档”;80-89 分评为“二档”;60-79 分评为“三档”;60分以下评为“四档”。考核成绩与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并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定的依据。 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其基数由局务会研究确定。凡经考核被评为一档的,可全额享受本人年终奖金;凡经考核被评为二档的,可享受年终奖金的95%;凡经考核被评为三档的,可享受年终奖金的90%;凡经考核被评为四档的,享受年终奖金的85%。 3、综合考核得分与机关干部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挂钩。在工作考核中如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由局务会研究,实行加分奖励。 4、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业绩差,年度考核处于后列的机关干部,将适时上报地区人社局,提请予以“末位淘汰、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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