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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为保证患者用血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在输血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及两人查对制度。 1、 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 /门急诊、诊断和输血诊疗同意书。贴在宽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2、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到患者的床旁,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3、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护理人员或临床支持中心的人员同时送交血
2、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4、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接收病人标本时,应查对标本姓名、年龄、病室、性别、床号、住院号、日期、血型核对无误后,才能接收标本进行试验。 5、交差配血时所用的血标本应在48小时以内,检查有无溶血、污染等,两人工作时要求“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必须重新复查一次并记录。 6、配血合格后,根据病情需要及医嘱,由护理人员或临床支持中心的人员到血库取血。 7、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病区/门急诊、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后取回。 8、输血前由二名护士按照“三查十对”标准,严格查对输血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
3、,同时在输血单上签上输血时间及执行者、核对者的全名。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9、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输血,应及时与血库联系,不能将血放入病区普通冰箱内。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0、输血时,由二名护士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输血单相符,再次核对血型后,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观察2-3分钟后离开。 11、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中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后再继续输注。 12、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立即通知医师及时检查、治疗、抢救。 保留余血、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3、输血完毕后,护士将输血单贴在病史的一般检查粘贴单上,空血袋放入专用容器在病房保存2小时,然后送回输血科保存至少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