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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录取学校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性别 民族 院系 身份证号码 学制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父 亲 母 亲 其他监护人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特困 一般困难 年住宿费 邮编 学生思想品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元 元 元 专业 政治面貌 照片 学生困难程度 年学费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见证人一: 簿和实地走访调查,
2、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高中 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电话: 年 月 日 助学贷款。 或村组、 街道社见证人二: 单位名称: 区 电话: 年 月 意见 日 电话: 年 月 日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款 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经办人: 助学贷款。 县级 电话: 资助 中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意见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 证 人 乡镇或 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