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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活动量管理办法活动量管理管理办法 “活动量量定江山”,这是寿险营销不变的定律。为适应公司发展和银保市场竞争的需求,提高保险规划师队伍的质态水平,推进银保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活动量管理细则: 一、 活动量的内容: 保险规划师活动量应该包括:面访、电话服务、续收催收、异议处理和工作日志填写五个方面。 二、 活动量的要求: 1、 面访: 保险规划师每日应该面见3个客户,每月60个客户;面访应该收集客户基本信息,确定服务项目、自我介绍、介绍公司、保单完善。 2、 电话服务: 保险规划师每日应该电话服务5个客户,每月100个客户;电话服务内容包括落实续收催收、老客户慰问及准客户追踪。 3
2、、 续收催收: 保险规划师应该在每月10日之前落实续收的催收及所分配客户的资料完善。 4、 异议处理: 保险规划师应该每周到所对接网点进行服务。 5、 工作日志填写: 保险规划师应该每天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内容包括:今日拜访情况填写、电话服务情况及明日工作安排。 6、保险规划师的活动量还应该包括参加理财中心当日各项会议经营活动。 三、活动量的考核: 1、规划师主管每日二早或夕会认真批阅理财规划师工作日志,每少批阅1人次降低委托报酬10元/人次。 2、理财规划师应该每日按时上交工作日志,未交工作日志,降低委托报酬5元/次,并扣减5个客户资料。 3、理财规划师每缺1访,扣减1个客户资料。 4、公司抽查凡工作日志弄虚作假,理财规划师降低委托报酬100元并停发季度客户资料。 5、禁止早会前或早会期间填写前一天拜访日记,发现一次降低委托报酬20元/次。 特别说明: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理财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