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148547 上传时间:2023-03-1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38.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4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落实党对罪犯 的教育改造政策,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个部门和哪些人员承担?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2、如办理登记手续、安排谈话、 掌握现实表现等; 2、负责对矫正对象的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4、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或缓解矫正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 问题。 对矫正对象的矫正任务主要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 愿者完成。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干部、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四、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1、依法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执行。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通过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

3、法 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及心理咨询引导等多种 教育形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引导其认罪服法,弃恶从善, 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 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五、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人格不受侮辱。 2、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 制的权利。 六、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1、接到判决、裁定、决定或释放证明收后7日内到户籍所在 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

4、准)的 乡镇(街道)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谈话教育。 3、明确本须知中所列的各项内容。 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相关规 定,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哪些行为规则? (一)被判处管制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二)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矫正

5、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 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的罪犯还必须遵守七(四) 之规定;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

6、社会活动,应当报告社区矫正机构, 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四)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活动; 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 会危害性的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定。 八、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还应遵守哪些

7、具体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活动; 3、每周(周一上午)以电话、每月(28日,遇星期六、星期日顺延)以书面形式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4、迁居或离开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公安机关批准; 5、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 九、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明确的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明确以下三项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被宣告缓刑、被决定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

8、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和被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或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 定,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依法及时收监。 社区矫正对象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对象: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