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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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S机管理规定POS机具管理规定 POS机具专为银行卡收款使用,属于高科技、使用次数多的特殊物品。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业务,为规范POS机具使用,特制定此流程。 一、POS机具使用范围 1、预付卡销售收款用建行佳华广场支行客户备付金账户对应的POS机具,不可刷信用卡。 2、除预付卡销售收款外用建行滇龙支行对应POS机具。可刷信用卡。如营养素销售、会议、培训等收款。 二、外借POS机具的规定 1、POS机具存放在卡部,业务员来借POS机时,卡部应询问收款内容,同时进行登记“POS机具借出登记表”,对应收款内容借出POS机具。卡部借出POS机具应保证可正常使用,业务员借出POS机具时

2、检查POS机具无损。 2、为保障其他业务员及时收款,POS机具外借时间为4小时,即从卡部借出登记到收回登记。逾期不交回POS机具,由卡部及时催回,不按时交回者,由财务部开具过失单,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交回POS机应同时交客户签过字的POS机小票。 三、POS机具的保管 POS机具属于特殊产品,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打开POS机具壳 2.不要将POS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要用液体和喷雾剂直接对POS进 1 / 4 行清洗 3.POS做交易处理期间,请勿动用与POS相连的电话 4.不要在带电的情况下,连接POS机具与打印机及密码键盘 5.POS做交易处理期间,请勿将POS断电

3、6.移动无线POS不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下使用或更换电池 7.移动无线POS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无线通信设备造成干扰 8.POS内置电池为可充电电池,拆卸电池组时,要确保电池的金属触点不要接触其它任何金属物体 9.POS应在固定的平稳台面上操作,如使用手握操作,请确信抓牢设备,设备跌落将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 10.应轻拿轻放。 POS机具人为损坏的处理 1、人人均要爱惜POS机具。因人为原因损坏P0S机或者是配件的,由借出人按照银行价格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罚款500元/次。 2、业务员每次交回POS机具,卡部经办人均要检查POS机具是否完好,出现损坏情况,及时开具“POS机具损坏单”请借机人签字确认

4、。卡部经办人当时收机时不检查机具,事后他人发现机具损坏,由卡部经办人按照银行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四、POS机收款规定 收款规定 1、预付卡销售收款用建行佳华广场支行客户备付金账户对应的POS机具。不可刷信用卡。 2 / 4 收款要求: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银行卡购卡;即个人一次性购卡现金、POS机刷卡小票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0元,单位一次性购卡现金、POS机刷卡小票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注:即同一客户的同一银行卡号同一天刷卡金额低于50000元或5000元。 2、除预付卡销售收款外用建行滇龙支行对应POS

5、机具。可刷信用卡。如营养素销售、会议、培训等收款。无刷卡金额限制。 卡部经办人、业务员应根据上述规定区别使用POS机,违反上述规定,将按以下情形处罚: 1、卡部经办人根据业务收款内容借出POS机,借错POS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及以上罚款500元。 2、业务员借出POS机收消费卡款,刷卡金额违反第四1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1000元,禁止出现第二次违规收款。客户到公司卡部付款购卡,卡部经办人刷卡金额违反第四1条规定者处理同此条。 检查人:卡部经办人、出纳、会计 3、卡部经办人收回POS机具时,检查收款金额,出现业务员违规收款,应及时反映给财务部总监。出现不检查或有业务员违规收款不汇报者,第一次罚款500元/次,禁止出现第二次违规收款不汇报, 3 / 4 否则给予辞退处理。 检查人:出纳 4、出纳收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应检查收款金额是否符合第四1条规定。出现违规时,及时向财务部总监汇报。违规不报者罚款500元/次。 检查人:主办会计。出现违规时,及时向财务部总监汇报。 4 / 4 云南本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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