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检察院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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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检察院部门职责学习县人民检察院、各科室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 1 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3、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二、内设机构机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香格里拉县人民2 检察院有17个内设科室局。 1、

4、控告申诉科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受理和承办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 2、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工作。 4、侦查监督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

5、审查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3 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科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6、7、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科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科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10、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 4 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协调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接受

7、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对相关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移送、督办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11、职务犯罪预防科 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分析研究典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改进、防范建议;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 12、驻XX镇检察室 积极配合镇党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服务工作;受理镇辖区内单位、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的自首;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

8、本辖区的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查、立案后的侦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定期到辖区内的企业、学校、村庄走访,依法解决5 问题;积极完成镇领导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案件管理中心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统一负责法律文书规范化监督工作;统一负责案件统计和分析工作;统一负责执法业绩档案建设工作;统一负责案件查询和律师阅卷等接待工作

9、; 14、办公室 组织做好本院文秘、信息、统计、档案、财务、装备等工作,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综合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撰写全院性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信息等文字性材料,把好质量关,力求做到公文格式规范、事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精炼、符合规定;拟定文件传阅范围,对需要提请批示和签发的事项,进行复核和签发,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检察长决定;负责拟定全院调研课题,落实分配任务,督促各部门按质按量完成调研课题;深入各部门了解工作情况,积极为办案部门服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保密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做好本院对外接待、联络工作;协助检察长抓好各项经费的管理,并积极主动多渠道争取财源,确保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的落实;负责组织全院综合保障工作,搞好物质装6 备建设和日常管理,抓好办案技术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建设,严格车辆管理,做好办公楼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办案、办公和生活需要。 15、政工科 协助院党组对干部进行考察,提出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领导配备的意见,为领导当好参谋;组织办理人事调动和干部任免、奖惩、调资、检察官等级评定、培训等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剖析检察人员的思想状况,注重抓住不良倾向和苗头,提出解决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抓好工会工作,关心

11、检察人员生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探视病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6、法律政策研究室 对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重大问题直接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承办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性审查,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制作检察委员会决议等文件并归档,对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涉及几个业务部门的案件负责督促和落实。对领导交办的有分歧意见需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实体审查,收集、编辑有关检察工作的法规、资料。 17、法警大队 7 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

12、嫌疑人;参与搜查;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保护出庭检察人员的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领导信息和职能职责 检察长 1、检察长统一领导本院工作,对本院检察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的领导责任。组织带领全体检察人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检察权,使检察工作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 2、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安排部署本院全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要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本院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情况,经常向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 3

13、、主持召开院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和其他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4、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有计划、有目的地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8 结新经验; 5、树立“科教强检”战略思想,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6、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检察人员生活,用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解除检察人员的后顾之忧; 7、主持召开院党组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倾听意见和建议,

14、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方针和用人标准,协助组织部门,积极培养,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实现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副检察长 1、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受检察长委托,副检察长可代行检察长的部分职权,对所委托的工作负责,履行完毕后有将工作结果向检察长汇报之职; 3、实行“一岗双责”制,副检察长既要积极主动、讲究方法、注重质量、高标准地抓好分管工作,又要切实履行管理队伍的职责,管好带好队伍; 9 4、检察长缺任或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时,由一位副检察长负责主持全院工作。 纪检组长 1、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

15、导下,主持本院纪检工作; 2、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队伍纯洁; 3、组织对本院检察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决定、指示的情况,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受理对本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并按管辖规定直接查处或协助主办部门查处,按规定办理党政纪处分的报批手续;同时,组织受理本院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保障检察人员正当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本院队伍管理规范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6、,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每半年公布一次执行情况; 6、配合政工科做好干部审查工作; 7、完成院党组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工科长 1、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主持政治工作,对本科工作负有全面直接的责任; 2、负责拟定本科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搞好督促检10 查,保证本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主持召开科务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院党组决议,讨论研究本部门工作事项; 4、协助院党组对干部进行考察,提出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领导配备的意见,为领导当好参谋;组织办理人事调动和干部任免、奖惩、调资、检察官等级评定、培训等工作; 5、协助院党组抓好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经

17、常剖析检察人员的思想状况,注重抓住不良倾向和苗头,提出解决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7、抓好工会工作,关心检察人员生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探视病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8、完成院党组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主任 1、在检察长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工作,对本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室务会,安排部署本室工作,检查落实本室岗位责任制,切实搞好各项工作; 3、组织做好本院文秘、信息、统计、档案、财务、装备等工作,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综合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11 4、组织撰写全院性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信息等文字性材料,把好质量关,力求做到公文格式

18、规范、事实清楚、观点明确、语言精炼、符合规定; 5、拟定文件传阅范围,对需要提请批示和签发的事项,进行复核和签发,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检察长决定; 6、负责拟定全院调研课题,落实分配任务,督促各部门按质按量完成调研课题; 7、深入各部门了解工作情况,积极为办案部门服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8、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保密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 9、负责本院大事记载和史志工作; 10、做好本院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11、协助检察长抓好各项经费的管理,并积极主动多渠道争取财源,确保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的落实; 12、负责组织全院综合保障工作,搞

19、好物质装备建设和日常管理,抓好办案技术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建设,严格车辆管理,做好办公楼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办案、办公和生活需要; 13、负责组织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抓好以防火防盗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武器装备,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安全; 12 14、完成院党组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正职领导 1、各内设科室正职领导是该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在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任务主持该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有全面直接的领导责任; 2、根据本院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提出工作计划,做到周有安排、月有打算、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切实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

20、出新的要求和奋斗目标;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 3、对立案、结案、批捕、起诉和控告申诉处理等进行审查,在有关报告和文书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审核的案件在认定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上正确与否负有责任。经常对办案工作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具体指导或亲自办理; 4、定期召开本部门工作例会和事务会议,研究讨论本部门的重要问题;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和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进行业务建设;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负责检查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规范; 13 7、完成院党组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副职领导。 1、协助部门正职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受正职委托可代行正职的部分职权,并对所委托从事的工作负责; 2、属于部门内重要问题,部门副职应向正职汇报、请示; 3、部门正职缺位或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时,由检察长指定部门副职负责主持该部门工作。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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