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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一、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市工商局注册、面向全市从事兽药批发业务的大型兽药经营企业,其兽药经营许可证由市畜牧局核发。 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和程序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申请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申请。 2、拟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位置图、营业场所设计图、仓库设计图。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兽药经营人员的简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兽药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目录。
2、 6、与兽药经营有关的规章制度。 7、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守法经营的保证书。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开办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同意后,发给申请单位或个人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后,交回发表单位。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申请单位或个所具备的条件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向烟台市畜牧局报送一套完整材料,进行备案。 二、申请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和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三、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发证机关的辖区内有效。 四、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算起。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兽药1 经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申请的程序相同。 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加盟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