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177289 上传时间:2023-03-1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7.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营区管理十不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严禁官兵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集体上访等活动。 严禁官兵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严禁官兵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严禁官兵搞小团体主义,讲哥们义气“拜把子”,加入“同盟会”、“同乡会”、“同学会”; 严禁士兵喝酒、干部酗酒、工作日中午喝酒、饮酒划拳; 严禁士兵私自佩带手机、寻呼机; 严禁士兵私自在驻地附近找对象; 严禁官兵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私自离队和夜不归宿; 严禁官兵私自驾车、无证驾车、酒后开车; 严禁官兵私借、私存枪支弹药和违禁物品; 严禁官兵到地方的酒吧、发

2、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象厅和歌舞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严禁官兵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以军人名义做商业广告; 严禁官兵从事经商、股票交易和本职以外的其它职业及有偿中介活动; 严禁官兵参与公司、企业或老板当保镖、追讨债务; 严禁官兵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接受涉及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公安消防部队营区管理“十不准” 不准地方人员、车辆随意进入营区; 不准家属子女随便进入办公楼内; 不准在办公室内会私客或留宿; 不准推销商品人员进入营区搞销售活动; 不准将营院内房屋出租或借给地方从事娱乐性活动; 不准商贩在营院门前摆摊设点; 不准在营区内张贴悬挂商业性广告; 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财务、军械装备、通信调度、文秘打印等重要库室场所; 不准施工人员在无管理人员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不准在营区院内存放保管地方车辆和贵重、危险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