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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讲义第一章 语文课程的哲学思考 第一节 语言与文化:“背景”与“领域” 一、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列维 斯特劳斯的归纳 1语言作为文化的一个结果 2语言作为文化的一个部分 3语言作为文化的一个条件 本杰明沃尔夫的假设 1语言是文化的“背景” 2语言决定人们的思维,语言提供人们认识世界、思考问题的“陈规” 3语言是一切文化类型生长和发展的“共有知识背景” 二、语言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是人们并不是直接面对客观世界,而是通过语言这种中介。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就拥有同一种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系统,这种语言成为人们从事任何文化活动的“共有知识。这种背景性质的
2、共有知识隐藏在人们的意识深处,甚至不为人们所察觉。 三、结论 语言是文化的“条件”或“背景”,人类所有的文化活动都是在语言提供的平台与基础上展开的,都是隐蔽地受到语言本身的制约的。 第二节 审美文化:文学作为一个文化领域 文学与语言的关系:语言属于背景性质范畴,文学属于这个背景下的一个文化领域。 文化即人的活动的产物。根据人的活动类型,可以将文化大致划分为三类:科学、哲学、文学。 一、科学 科学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产物,其最高目的是认识自然,基本取向是主观向客观靠拢,途径是最大限度逼近自然本身,因此语言的背景作用相对最弱; 二、哲学 哲学是研究人的,而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创建了语言。因此,语言成为了哲
3、学研究的对象,同时,语言还为哲学研究活动提供了一种先在的思维方式。与科学相比,哲学与语言的关系进了一步; 三、文学 文学的本质是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这是文学与哲学、科学的最大不同; 但这里所谓的“现实”是通过语言的折射获得的。因此,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转化成人与语言的审美关系。因此,语言对文学的背景作用最强。 总之,语言既是科学的“背景”、哲学的“背景”,也是文学的“背景”。科学、哲学、文学等等,都是在语言的“背景”下展开的不同领域的文化活动。语言与它们的关系,是“背景”与“领域”的关系。 第三节 课程论的选择:分立与组合 一、在现代学校教育体系以及课程体系中,语言与文学关系的处理方式 首先分立语言与文学,然后在分立的基础上组合为一门课程,就是在保留“语文课”这样的外壳的前提下,重组语文课的内容要素,即语文课=语言课+文学课。 二、语文课的内容和结构 文学课:其教学目标定位在审美教育上。 1文学阅读教学;2文学写作教学 语言课:即母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汉语语用知识;2文章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