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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会一层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研究监事选任标准和程序,建立非职工监事人才储备库,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对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及投资管理委员会: 研究制定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a)研究拟定本行中长期战略目标; b)研究本行经营发展模式,拟定本行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结构; c)根据发展目标,研究拟定本行资本补充规划,拟定资本补充渠道,包括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d)研究拟定本行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e)研究拟定本行分支机构发展规划; f)研究拟定本行信息技术的目标及手
2、段。 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研究制定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对本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 研究实施其他涉及本行战略发展的重大事宜; 为保证对外投资事项有序开展和运转,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组成与结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研究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才储备库; 对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方案; 组织对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3、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向董事会提交考核评价意见;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 负责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基本制度、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实施; 评价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和尽职情况; 审议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年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审核本行的重大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负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名,并报董事会任命; 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与协调; 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决议报董事会;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通报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
4、易控制委员会: 审议批准联社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全辖的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审议批准全辖年度风险容忍度指标,跟踪落实有关执行情况;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辖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全辖农信社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对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审阅全辖风险状况报告,了解全辖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各类风险;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等方面情况,审议
5、由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年度信贷投放政策;审核联社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和损失准备金提取政策,审核呆账核销事项和年度损失准备金提取总额;提议聘请或更换联社常年法律顾问;研究高级管理层对理事会形成的控制风险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联社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签署权的审批以及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的对外授信、贷款业务及贷款定价的审批;对高级管理层超越理事会授权的不良资产处置及损失的审批;对疑难、大额授信业务实施最后决策 确定、审核联社关联方范围和关联性;审核、审议联社重大关联交易 经营层: 经营与风险管理委员
6、会: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定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项下的各类政策、制度和流程; 审定本行各类经营风险识别、计算、衡量方法,以及各类经营风险限额及向业务条线分配风险资本的方法; 审议审批全辖新业务开发、新服务创新; 审定风险等级为中等以上的风险事件的控制方案及重大纠正及预防措施; 审定本行各类资产核心风险分类标准,审议审批各类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审议审批本行不良资产诉讼,抵债资产取得、处置方案; 审议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经营风险报告等; 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政策、制度、流程及决策的落实情况; 授信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本行授信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授信管理委员会是本行授信工作的最高
7、决策机构,对本行授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审议上报授信管理委员会的授信业务; 负责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等; 负责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负责定期分析授信审查部门和授信审批部门提交的全部授信业务的统计报表,结合宏观政策与市场情况,讨论形成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向行长汇报。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审议全辖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和资金运营计划,分析全辖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 审定季度和年度全辖资金管理分析报告及报表,审定对主要计划指标的考核结果; 审定全辖利率政策,对有关资金管理、资产负债的重大事宜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指导全辖资金运行状况; 审议本行年度总体预算
8、和分项预算;审议本行年度决算; 负责全辖固定资产购置、调配、物业租赁、装修的审批,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列支的审批; 负责大额资金运作的审批; 对全辖大件物品、服务采购,以及单笔金额或同一项目累计金额超20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批; 对重大案件或重大差错等造成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批; 负责不良资产核销或抵债资产处理的财务审批; 负责各种捐赠、救助性支出的审批。 采购管理委员会: 审议全辖年度采购计划和实施方案; 按照采购准入条件审议决定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批集中采购方式、供应商和采购价格; 对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或购建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议; 审批或确定其他重大采购与招标事项; 经营层授权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