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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围挡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要求临时围挡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要求 为保障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和行人安全,临时围挡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固定围挡的立柱必须深入地面下大于0.5米,立柱间距不得超过3米。每个立柱必须有斜撑,斜撑尾部必须用钢筋固定,固定钢筋必须牢固可靠,深入地下不小于0.5米。 2、固定围挡板的水平钢管用管扣固定在立柱钢管上,上部和下部各一根;围挡板用12#或13#铁丝固定在水平钢管上,每块围挡板不少于4处,即上下均不少于2处,禁止围挡板直接斜靠在水平钢管上。 3、临时围挡施工完毕必须请监理或安全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占道的临时围挡施工必须在车辆和行人较少的时间段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服饰,有专人值班。 5、所有临时围挡必须安全牢固,能抗大风,否则为不合格围挡,必须重新加固处理。 6、各工区必须对所辖临时围挡坚持定期检查,大风天气必须派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