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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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3、

2、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投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4、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

3、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7、应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8、在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住宅工程应当进行质量分户验收。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

4、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10、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承诺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勘 察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5、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3、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

6、、对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 5、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承诺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设 计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

7、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建筑工程设计相关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 2、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

8、4、必须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决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 6、应当就审查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7、对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应当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参与竣工验收时,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作为验收依据。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9、,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承诺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职 称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在

10、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3、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应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以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5、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6、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7、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

11、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8、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施工人员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1、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

12、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12、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承诺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监 理 单 位 总监理工程师 职 称 身份证号

13、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

14、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6、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 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7、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15、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 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8、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9、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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