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产检假等假期的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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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产检假等假期的相关规定产假、产检假等假期的相关规定 依据:新劳动法及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 产检假 一、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二、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 三、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 四、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 一、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

2、、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顺产晚育共148天:98天 + 15天 = 113天,办理独生子女证后 + 35天 难产晚育: 第一种情况:剖腹产、度阴道破裂者增加产假30天; 第二种情况: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15天。 男职工看护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出生后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女方产假期间内给男方10天看护假,享受公假待遇。如没有在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三、 计划生育假: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三日; 2按规定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二日; 3输精管结扎,休息十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三十日; 4采用皮下埋植剂避孕的,自植入或者取出之日起休息三日; 5怀孕两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十五日;怀孕两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三十日,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的,休息四十五日。 6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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