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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科科长职责 人事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执后执行。 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其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 5、与
2、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本岗位继续任职为患者有质量保障、安全的服务。 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7、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人事工作制度 人事工作是在医院党政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人事工作管理范围、职能做好有关人事工作。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干部
3、的调配、调整、考核、晋升等工作。 2、做好吸收录用干部工作,严格做好干部、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3、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根据上级下达的编制数,做好本单位的定编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考核,主管领导同意,办理本单位管理干部的任免和专业技术干部聘任等工作。 5、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做好职工工资调整和晋升工作。 6、办理公费出国人员的政审。 7、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排、调配计划和转正考核安置工作。 8、按照国家政策,做好军队转业,退伍人员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9、做好干部的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工作。 10、负责办理职工请、休假手续,每月检查考勤一次,并核发缺
4、勤人员各种岗位津贴及工资。 11、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离休、退休、退职、辞退、辞职、离职等有关报批、审批手续。 12、加强劳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招收录用工作。 13、办理职工各种所需证件,家属统筹医疗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14、负责人事方面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接待和处理等工作。 15、负责职工、临工的养老保险统计、审核、报表工作。 16、协同有关科室做好离退休职工死亡的善后工作,审查核发已故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 人事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人事科领导下,分工负责人事、职改和劳资工作,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及时向主任请示汇报,当好参谋。 2、做好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对来信、来访认真
5、处理和接待,做好人事文件的收发登记和劳动人事档案的保管和人事统计工作。 3、协助主任制定各类专业人员的考核制度,合理编制。医院劳动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做好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及职工的奖惩工作。 4、承办各类人员离退休、辞职、离职辞退等手续和保安人员、临时工工资、招工等管理工作。 5、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6、完成医院和科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
6、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三级甲等医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确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